自从叶世分离开了病房之后,余芳芳就想带林朵昔去找点吃的。林朵昔心里想着叶世风,吃地也有点心不在焉。就在她们在找东西吃的时候,有个穿着白色大褂的医生走向她们。
“你好啊,美女教官,我是骨科医生萧暮雪。”他也是随便点了个午餐吃。
林朵昔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个大叔,他还戴着眼镜看起来超级文雅,像是书生样子,可他是骨科医生。
余芳芳只是看了他一眼,无视他了,继续吃饭。她碗里的茄子都被她压碎了,她都还没开始吃。她脑里里想的是叶世风,想得快疯了。怎么她会喜欢他这种人?天生就是折磨女人的吧?
很多人走来走去的,路过的护士也偷看他们。论颜值,这个男人比不上叶世风的阳刚之气,他有点像是柔情型的,连伸出来的手都又白又滑,林朵昔看到就想笑。
“哇,美男啊。皮肤这么好,胸肌肯定也很滑吧。”林朵昔露出一副崇拜的样子说,她发现她现在要用不正经的样子,学着痞子教官,用女流氓一样的口气调侃其他男人,她才能好好说话。因为她的内心太忧郁了,她喜欢的人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哈哈。你这个学生真逗。教官教得真好啊。”萧暮雪笑着说着,视线还是锁定着余芳芳不放,就好像是吃着碗里还看着窝里似的。
“哦。你这是在向我们警花教官搭讪吗?”林朵昔扬眉说着,一羹勺的鸡蛋放入口中。这店里的伙食味道还不错,她喜欢。不愧是离医院近的小吃店,估计病人、医生和护士都来过这里吃。
“你们教官叫什么名字啊?”
余芳芳不说话,还是在埋头吃饭。林朵昔就不好意思说了,随便敷衍地说:“啊,她好像有男友了呢。在她的男友回来之前,你还是快走吧。”
听到林朵昔这样说,刚喝汤的余芳芳就呛到了,猛烈咳嗽起来。她这个狼狈模样,让萧暮雪看到了,就不相信林朵昔说的话了,这八成是糊弄他的吧,不然她怎么会反应这么大?
“没关系啊。我正好可以问问他,我跟她当个朋友没关系的吧?”白暮雪的胆子挺大的,连脸皮也不薄。林朵昔这才发现,如果有人真心想要纠缠一个人,任凭别人说什么,他都是不会放手的。
这也是人的本性之一。
人类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意志力。就算是余芳芳这么冷漠,都没回答他,他都还是厚着脸皮跟不是他的目标的林朵昔随意搭几句话,都是扯上他的目标的,明目张胆地就是让她听见,他想要认识她。
如果余芳芳是那种那么平易近人,那么好泡的人,她又不会以至于到现在都还没有交男友,连她那工作狂似的父亲都会操心安排相亲给她,让她早日找个男友结婚。
“你别烦我行不行?我不想交朋友。”余芳芳拒绝了。她一开口就是拒绝,对于结识的陌生人,她一直都是持着高度警惕态度。这是职业习惯,无论她不再当特警多久,她仍然还是改不了。
萧暮雪笑得一脸无辜,仍然站在她们的饭桌旁边,垂死挣扎地说:“没关系啊,我想认识你就好了。”
见过不要脸的人,类似他这个热情态度的,林朵昔非常熟悉。以前郑展鸿就是这样对她,可是时过境迁,他现在还不是一样臣服在余芳芳的魅力狂潮之下。
男人都不可靠,林朵昔绝望地觉得。只要想到余芳芳和叶世风在一起的场景,她就不想当电灯泡了,可是又开心不起来。她大吃特吃地,不再理这个想跟余芳芳搭话的陌生人。
“犯贱。”余芳芳简短地讽刺地说。是不是有些男人就喜欢难以征服的女人,就算是驾驭不来,还是想要占有,至少余芳芳就见识不少像骨科医生萧暮雪的男人一样。
“还好。”
萧暮雪嘿嘿地笑着,也不生气。他本来还想觉得这两个女的都还不错,从中挑一个,看到她那斯文的吃相,跟她周围这个学生粗鲁吃相,比起幼稚的女生,他果然还是喜欢成熟魅力的女教官多一点。
她轻易地就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他最喜欢女人不回复他的了。平时以他的身份地位,几乎不会有女人不回复他。得不到的东西总是让人向往的。
“啊,叶教官你来了!”林朵昔忽然转过头,朝着门口的方向喊了一声。
门口并没有人,连其他座位的顾客都忍不住好奇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可是门口并没有人。林朵昔傻笑了一下,装傻说:“哎呀,好像看错了。”
余芳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知道林朵昔这个丫头胡说八道的了。叶世风又怎么可能这么巧来到这店里,看他走得匆忙,肯定是有事在身要去办的,吃饭的时间也会比她们晚,她才特地把林朵昔带来,一起吃。
看到她们都不理他,萧暮雪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老板娘看到他站在那里又不坐,连忙拿了张凳子放到了萧暮雪的身后。
“萧医生,坐吧。”老板娘讨好地说。
“嗯。”萧暮雪也不珍惜老板娘对他好,因为对他好的人太多了,他习惯了就觉得理所当然。更何况,他非常清楚,老板娘讨好他,也是想他关照她,也就是说也是为了他口袋里的钱。
为了钱而对他好的,他为什么要觉得对方很好。
萧暮雪说:“我最近策划了一个公益活动,到时你们参加好不好?就是一些社会人士群体,给残疾人士一些实际性的帮助。捐钱或者是送他们一些自己平时用不着又舍不得丢掉的日用品。挺有意思的吧?”
不觉得。林朵昔这句话还没说出口,余芳芳就稍微看了他一眼,抢先说:“在哪里?什么时候?”
天啊,余警花这是上钩了吗?林朵昔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她没发烧啊,她怎么忽然觉得余警花变笨了呢?这种活动八成是骗钱的吧?林朵昔开始胡思乱想了。
萧暮雪看到余芳芳终于跟回应他了,连忙从裤兜里摸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余芳芳。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给我电话,到时我会通知你时间地点的。”
林朵昔发现这个男人挺狡猾的,这不是变相得到余警花的电话号码了吗?她伸手捏了捏自己的脸,叶世风怎么还没来,到时警花教官会被这个陌生男人泡走吗?她有点担心又有点痛快,情绪太复杂了,她也说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
余芳芳接过了他的名片,看都没看,就放入自己的口袋里了。
“你先忙你的事情吧。我想静静地吃饭。”余芳芳的逐客令,让林朵昔偷笑了。萧暮雪的板凳都还没坐热,就听到她这样说了。一般人一定会气馁的,而萧暮雪不会。
萧暮雪还想说什么,可是他的手机响起来了,他微笑着说去接个电话,就走向厕所了。那电话显示的备注是父亲大人。
“儿子,你在犹豫什么,靠近目标要快准狠,我不是教过你吗?”电话那头传来咒骂的声音,就好像一个严厉的老师恨铁不成钢的态度。
“没有。我这不是在给她一个适应期吗,她已经上钩了。到时在公益场所,再慢慢来。不急啊,父亲。”萧暮雪现在接电话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都是紧绷的精神状态,就好像说错一句话就会有人死掉一般严肃拘谨。
等到萧暮雪回到了那个座位上,已经不见她们身影了。老板娘看到他,就说:“刚才她们有个女的接了个电话,就付了钱,走得有点急。”
“哪个女的,是年长一点的,还是年纪小一点的?”萧暮雪追问。老板娘一直都是给他消息的人,还不能算得上朋友,可也算是眼线。
“小一点的女生接了个电话。付钱的是大一点的女人。”老板娘回忆着,认真地报告。
萧暮雪本来想嘲讽说不用说出谁付钱,不过既然她都说了,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他就跟老板娘敷衍地说了一句告辞的客套话,就匆匆离开了。
另一方面,叶世风已经做完检查了,面对着刘思荆的话,让他有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说我得了罕见的病无法用现代医学技术说明,快要死了?我一般的伤都很快痊愈,而且别人受重伤下不了床,我都能撑着到处蹦哒,我身体这么好,你说我要死了?”
刘思荆摸了摸白色的头发,眼底没有一丝波澜起伏,淡淡地说:“如果你不信我,我可以介绍其他优秀的医生给你。”
“……还有多久时间?”叶世风在抗拒这个说法,可是却又想要问清楚她的预估。
“四年。硬撑下来最大年限……还有四年。”刘思荆平静地说着。她也是快六十岁的老人了,而这个眼前只有二十八岁的男人,再过四年就病死的话,一个有能力的男人三十多岁就死掉,无疑是非常令人惋惜的。
“我不信。我不会死的,你说我死就死吗?我一定会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