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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士穷必有遇

半亩方塘半亩田 彼得猫的雪 6667 2024-10-21 11:27

  看这名字,感觉是个古董铺。

   但是店里没有古董。

   店面只有四五个平方,放了一张桌子,一个颓废的秃顶老头,坐在一把很大的木椅里,打着瞌睡。

   店里的其他地方,放着几个柜子。柜子里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或者,德信行这样老土的名字,也有可能是个典当铺。

   客人总是神秘兮兮地走进店里,与颓废老头攀谈一番之后,再消失在店面后面的楼梯里。

   我猜,这些客人,大概是怀揣着不得了的家传宝贝,到了店里,得了个不错的价钱。

   我抱着手,站在德信行的对面,脑补着小店的秘密。

   客人进进出出。

   每个人都高高兴兴地走进小店,然后神色复杂地走出来。

   我迅速地,将家里的盆盆碗碗,一一做了个评估。

   有没有可能,我家里那些不起眼的盆盆碗碗当中,有了不得的古董什么的呢?

   我这种想法,并不是痴人说梦。

   我的外婆,是个地主家的小姐。

   对的。

   就是传说中的,地主家的小姐。

   据说,外婆家境殷实,在当地很有名气。

   当然,地主,是上个历史阶段中的不合理存在。

   地主家,很快没落。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外婆的大家族,还是比一般的家庭富足一些。

   当时,外婆看上了一个家世普通的会计。

   于是乎,就像爱情电视剧里的老套情节一样,外婆放弃了家庭,与这个普普通通的会计,结婚了。

   这个普普通通的会计,就是我的外公。

   没有了大家族的庇护,结婚后的日子,过得很清贫。

   但是我猜,他们一定是很开心的。

   这些老套的情节,虽然老套,但是可以发生在现实的世界中。

   我的外婆,从没落的大家族中来,自然带来些有趣的东西。

   我在很小的时候,便琢磨过这些有趣的东西。

   有贝壳做的扣子。

   红石头做的筷子。

   还有花纹古朴的碗。

   这些好东西,在我们毛手毛脚,大大咧咧的生活模式中,摔的摔,砸的砸,最后,一件也找不到了。

   不对。

   应该还有一件。

   还有一个碗。

   欧耶!

   天无绝人之路!

   如果这个碗,是个清代,明代,宋代,或者新石器,古猿人时代的作品,那么,不要说几十万,几百万也是有可能的!

   哈哈哈哈……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这个碗,白底红釉,和元代釉里红龙纹大缸一个颜色!

   我发了!

   我感觉,我发了!

   如今这个碗,虽然被用作雪球的,饭碗。

   但是,丝毫不能埋没,它的价值啊!

   妥了!

   这几十万,有着落了。

   于是乎,我飞速地跑回了家,将碗,活生生地从雪球嘴底下抢了出来。

   我把碗洗干净了,用毛巾,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好了。

   然后,我又一溜烟地,出现在德信行的门口。

   我一本正经,得意洋洋地,走进小小的店面,杵在颓废老头面前。

   老头睁开惺忪的睡眼,望了望我,有点不解:“小丫头,干嘛呀?”

   我将一个大包,从背后拿出来,再里三层,外三层地打开。

   最后,我捧着一家人的希望,一个碗,放在老头面前。

   “大爷,您给看看,值多少钱?”我虽满心得意,却不动声色。有钱人,就应该端着个谱。

   低调。

   低调。

   颓废老头莫名其妙地端起碗,看了看,嘟囔道:“两块。”

   “两块?”我惊呼起来:“您倒底会不会看啊?”

   “怎么不会看啊?就两块。我家也有。”老头有点不耐烦。

   “您,您家也有?”我万万不信:“这可是,从地主家里带出来的。您,您家怎么会有呢?”

   老头白了我一眼:“真的两块。我前几天才买过。”

   说完,老头将碗翻过来,指着碗底道:“看!景德镇制造。标记都一样。”

   我不可置信地接过来一看,果然五个大字:景德镇制造。

   我去!

   雪球!

   你怎么用这么个廉价的碗吃饭,也不给我个暗示呢?

   我全家的希望啊!

   我的几百万啊!

   我煮熟的鸭子啊!

   就这样飞走了。

   我好不沮丧。

   好不颓废。

   我正在万念俱灰的时候,只听见老头又说道:“小丫头,你拿个破碗来给我看,想干嘛呀?”

   我有气无力地道:“大爷,我以为,这碗,是个古董。”

   “古董?”老头莫名其妙:“是不是古董你问我干嘛呀?”

   “您,您不是收古董的嘛?”我哭丧个脸。

   “收古董?”老头突然哈哈大笑:“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古的东西,就是我爷爷用过的水杯了。”

   “啊?”我有些惊讶:“您没见过古董啊?那,那您坐在这里干嘛?”

   老头哭笑不得:“我坐在我自己的地方,需要理由吗?”

   我不服气地说:“那,那您是做什么的?”

   老头翻了个白眼,好不耐烦:“你要是好奇,就自己下去看看呗。”

   说完,老头往身后的楼梯指了指。

   我有点犹豫。

   作为女生,是属于软柿子的范畴。

   不但被男权社会当成了发号施令的承受者,还成了男人显示主权的途径。

   甚至,被人贩子变成了商品,非法地流通。

   因此,女性,不要说去争取自己的权利,连保障自己的安全,都是费劲的事情。

   女生,必须随时随地地,悬着心,戒备着。

   我看了看那个楼梯,脑中浮现出种种惊悚情节。

   但,人吧,容易犯贱。

   特别是容易出现逆反心理。

   越是不能做的事情,就越有吸引力。

   那个楼梯下面,倒底是什么?我太想知道了。

   见我犹豫半天,旁边的老头嘟囔一句:“这下面,可不是你们女孩子应该去的地方。”

   我去!

   又是应该不应该。

   女生就被这些隐形的条条框框,禁锢在一个小小的范围里。

   听到这些应该不应该,我就来气。

   我就上火。

   我就血压高。

   理智,就这样飘然而去。

   于是,我撇了一下嘴,对老头道:“大爷,我认为天下大同。男女没有什么区别。没有什么地方,是女人不应该去的……”

   老头懒得听我的长篇大论,只将手指头一指:“那你去吧。”

   我将雪球的饭碗一裹,便抬脚向楼梯走去。

   这个楼梯,黑洞洞的。

   奇怪的是,楼梯下面,异常热闹。

   一浪又一浪的欢呼,尖叫,扑面而来。

   顺着楼梯走下去,我终于看到了这个女生不应该来的地方。

   好大个地下室。

   好多人!

   一个小礼堂般的地方,容纳了至少一百来人。

   这些人,围着一个高台,疯狂地尖叫,挥舞双手。

   莫非这里在开演唱会?

   有帅哥!

   这个我喜欢!

   于是,我饶有兴趣地往高台上的帅哥看去。

   哇哦。

   不止一个帅哥。

   而是两个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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