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霜霜番外)
早上被电话吵醒, 从被窝里爬起来,我实在想骂娘。
电视台就是个摧残人的地方, 我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要选实况报道这一组?我暗暗决定, 月底买两只鸡给副台长送去, 让她把我调到美食栏目去。
我伸了个懒腰, 准备收拾收拾下床, 回头一看, 目光却凝住。
大把大把的落发无一不在提醒我, 倪霜霜,你老了,你已经二十九岁了,即将要踏入女人三十的坟墓。
和你同龄的觅觅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冉冉再过几个月也要生了,不过还好,简娅还耗着呢。
挺好的, 至少我们都不愿意在对方的婚礼上唱歌。
有生之年,还是给对方留个好印象吧,免得以后临了临了还耿耿于怀对方搞砸了自己的婚礼。
只不过, 她至少有个沈郗眠愿意和她耗着,可我呢?
我发愣过后,三两下将枕上的落发抓起来,统统扔进垃圾桶, 再盖上盖子, 眼不见心不烦, 看不见就能自欺欺人了。
还在刷牙,手机便疯狂地响起来。
我看了一眼,是张天那个倒霉催的。
反正在他面前也不用顾及什么形象,我一把接过,大着舌头问:“找老娘干嘛!”
他在电话那头愣了几秒,抱怨道:“你说话能不能温柔点?”
我为什么要温柔?去他的温柔。
“不说挂了!”
话毕,我利落地挂了电话,心头一阵暗爽。
不过几秒,电话又响起来。
我不耐烦地接过:“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他放弃了再规劝我贤良淑德、温柔大方,开门见山道:“我下个月要回老家一趟,你要不要一起?顺便载你。”
虽然与那小子共处一车令我着实不爽,但碍于车费问题,我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谁知他还不肯罢休,追问我:“你上个月是不是又去相亲了?”
不提还好,一提我就怒从中来:“关你毛事!”
他小子从来没有眼力见,非得问我:“怎么样?人家看不上你吧?”
我气死了,这小子一天不打击我身上痒是吧?
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和他计较,反手便挂了电话。
他没有再打来。
收拾好后,坐车去台里。
忙碌了一天,晚上有个局,推都推不掉。
有什么办法呢?人在江湖,总是身不由己。
我喝了很多酒,你知道,有些酒不得不喝,有些人不得不应付。
结束时,我终于忍不住,蹲在卫生间里吐得死去活来。
有人拍拍我的肩,问我没事吧?
是台里的女同事。
我摆摆手,说没事,让他们先走,我家就在附近,可以自己走回去。
尽管他们不放心,却还是拗不过我的执着。
我骗了他们。
其实我家不在附近,反而离这里很远,坐地铁要坐将近一个小时。
可是,我突然很想一个人走一走。
我想起很多年前,在一个老乡聚会上,我同样喝了很多,那时候的酒量远没有现在好,难受自然加倍得来。
我蹲在路边吐,吐得死去活来,有人拍拍我的肩,问我没事吧?
我回过头去,看见那样一张侧脸,其实并不温和,但莫名地令人安心。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笑了笑,递给我一张手帕,灰色的,角落里纹着几个英文字母。
后来,我喝醉过很多次,也吐过很多次,也有很多人拍我的肩,他们微笑,或是担忧,关心地问我:你没事吧?
可是再没有一个人愿意递给我手帕,坚持把我送回家。
那天在宿舍门口分别时,他说:“你叫倪霜霜是吧?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如果,你一开始,不是抱着那样的念头。
他跟我告白的那一天,我看得出来,他并不高兴,唇紧紧抿着,似乎在隐忍怒气。
他其实没有说他喜欢我,他只是说:“霜霜,我们在一起吧。”
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我为此暗暗窃喜,为他奔波劳碌。
对他来说,我可能不像个女朋友,倒像个不要钱的跑腿小妹。
我想到以前的自己,唾弃不已,原来,那时候的喜欢,竟然可以那么卑微。
我沿着街道一直走,高跟鞋磨破了脚,我把它脱了,提在手上,光脚而行。
我一面走一面唱着歌,唱得忘乎所以。
路人大概在想,这是哪里跑出来的疯女人?
我的肠胃一直不太好,上大学时,吃一顿小龙虾可以拉好几天肚子。
或许今天晚上的酒太烈,我的肚子疼得不行。
无可奈何,我只能拨通了张天的电话,好友们都已有家室,打扰她们的夜生活着实不算是闺蜜所为之事。
张天火急火燎地赶来,见面就把我训了一顿,我咬着唇,颤声道:“别说了行不行,麻烦您行行好,把我送去随便哪个医院。”
张天把我扶上车,一路疾驰去了最近的医院。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他跑上跑下,排队挂号,一刻也停不下来。
手机响个不停,是觅觅打来的。
“霜霜,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我没事,是张天那小子告诉你的吧?他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多嘴?”
觅觅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你难道一直不知道,他喜欢你吗?”
我放下手机,脑袋一片空白,觅觅说他喜欢我,可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喜欢我。
他怎么会喜欢我呢?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人喜欢我。
他只是每次抱怨我拉他做苦力,却还是任劳任怨;他只是每次嘲讽我相亲失败,被我骂得狗血淋头,下一次依旧还是要打来:他只是在每次涨工资时,请我大餐一顿,美其名曰救济穷人。
他只是,在我需要他的时候,每次都及时出现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跑过来的身影,眼眶一阵发酸。
那年我得知那人的近况,通过银行卡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我并不是要他回心转意,也不是要他内疚后悔,我只是不甘心而已。
不甘我一腔热血被人辜负,不甘我一颗真心被人践踏。
如今,我终于可以扔掉六便士,去追寻我的月光了。
*
(赵屿番外)
“经理,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
助理将文件递给他,他接过,龙飞凤舞写下一个签名。
“对了,李总说公司这次捐赠的物资由您来负责。”
他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前天下午,W市突发地震,损伤严重,各地都纷纷支援,他所在的公司自然要争当表率。
七年前,他进入这家世界五百强的公司,几年后升任经理,职场经历也算顺风顺水。
他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身边的人都以为他的人生圆满。
不会有人问,他究竟爱不爱他的妻子,没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大家都是成年人,知晓爱情和婚姻的区别。
若说爱情,他或许也有过一段,却也是年少时的任性猎奇。
他一生中最潦倒的时候,或许是刚创业的那段时间,赔得一干二净,连饭都吃不起。
他没有别人显赫富裕的家世,只能靠自己。
他初到大城市,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云泥之别。
他只有过两段恋爱,一个男朋友,一个女朋友。
一段真心,一段假意。
或许,也不能说是真心。
当那个摄影系的男人站在他面前,对他说着轻浮可笑的话之时,他只注意到那人手腕的表,背后的车。
他想,和谁谈恋爱不是谈?
他这样的家世背景,有哪个女生看得上他?尽管他有一张不错的脸。
富二代的少爷们可以纵情声色,他们却只能夙夜打工。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助理说:“经理,和客户约的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出发了。”
他点点头,拿着公文包下楼。
从电梯里出来,路过大厅时,电视上正在播报W市的地震新闻。
他突然停下来脚步,缓缓回头,看见电视上的人。
C市电视台调派出去的记者,正在进行灾后报道。
女记者一脸严肃,吐词清晰,流畅自然,根本不像当年那个在他面前说话支支吾吾,腼腆小心的女孩。
她变了,或者说,他终于看到她真实的一面。
有人问他,为什么会选择现在这位妻子。
他笑着说,结婚不过是搭伴过日子,性格好就行了。
没有人知道,他选择现在这位妻子的原因,不过是她笑起来时,那般腼腆又小心的姿态,和那个人几乎一模一样。
可是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她一点也不腼腆,原来她自信得不敢让他直视。
他当初真是瞎了眼,辜负一片真心。
他在电视前站了很久,几乎要凝固在那儿,直到秘书等不及叫了他一声。
他这才反应过来,掩下眉目,向外走去。
坐在车上,他拿出手机,调到新闻直播平台,看着W市的一片废墟,默默点燃一支烟,闭上眼,静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