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半晌,汉米敦最终决定,部队明日继续向西南方向推进六十里,再派出哨骑观察恶魔大军的动向,确定形势之后再定制接下来的计划。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部分领主的赞同,只有两个刚继承爵位没多久、准备借机大显身手的年轻贵族表示出不满。
然而他们两人势单力孤,没什么话语权,争辩几句后就偃旗息鼓了。
第二日,部队拔营起寨,笔直朝着暮色之城的方向前进。
汉米敦本以为在阿格玛丘陵附近是不可能遇到恶魔大军的,不过事实与他的想法有些偏差。
部队刚刚前进不足四十里,便与小股叛军和大股恶魔碰了个正着。
据哨骑的汇报,叛军人数只有不到两百,正朝着北方狼狈逃窜,他们浑身浴血,应该是经历过惨烈的战斗。
恶魔数量过万,其中八成以上是炮灰恶魔,散兵游勇似的吊在叛军后方。
如果所料不错的话,叛军与恶魔大军交过手,战败之后准备向北方的马赛堡撤离。
两百叛军和近万恶魔?
领主贵族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顿时兴奋起来,他们现在有近三万大军,岂能放过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不等汉米敦下达命令,年轻的理查伯爵便率众而出,请战道:“我率领部下去对付那些叛军,至于恶魔就交给诸位了。”
听到这话,众人均是嗤之以鼻,都清楚对方打的小算盘,无非是想自己捡个软柿子捏,把难啃的骨头留给他们。
理查伯爵手下足足有两千来号人,其中精兵三百多、辅兵六百多、青壮劳力上千。
对付区区不到两百的叛军,还是筋疲力竭的叛军,亏他能说的如此大义凛然。
所谓精兵,其实是有明确标准的,士兵至少要具备中阶武者的实力、甲胄齐全,方能称之为精兵,这里的甲胄自然指的是铁甲。
辅兵则要具备低阶武者实力、穿着全套皮甲,青壮便是打仗时拉出来充数或负责押运物资的农夫。
这些人全加起来,莫说是对付数量不足两百的溃兵,就是对付三五百名正规军都绰绰有余。
当然,前提是不遇到东部军和甘南行省驻军这样的百战之师。
汉米敦见对方说的如此诚恳,便点点头道:“那叛军就交给您来解决了。”
话音刚落,人群里就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凭什么?凭什么他去捏叛军这个软柿子?我们就要去对付恶魔这块硬骨头?”
汉米敦闻言微微皱眉,顺着声音望去,发现说话的也是位年轻贵族――豪斯伯爵。
理查伯爵听到对方的话,像是炸了毛的公鸡,愤恨的说道:“你什么意思?什么叫软柿子?难道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叛军在你眼里就是软柿子?”
“你真是好大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
豪斯伯爵不甘示弱的冷笑道:“怎么?被拆穿之后就气急败坏了?”
“如果你觉得叛军不是软柿子的话,不如咱们俩换换,你跟着大部队去对付恶魔,我去对付叛军可好?”
理查伯爵闻言气势立刻弱了下来,不可否认,两百名精疲力尽的溃军肯定要比恶魔好对付的多。
最重要的是,这些叛军身上有丰厚的油水可捞,比如武器和铠甲,这些都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再不济也能从他们身上搜出些金银细软。
恶魔身上能有什么,怕是将其挫骨扬灰也凑不出几枚铜板来。
汉米敦听着两人的争执,面色渐渐冷淡,半晌之后,说道:“不想对付恶魔的就去对付叛军,这点我是不会强求的。”
说完,他朝麾下的传令兵吩咐道:“命令全军集结,随我前去剿灭恶魔。”
传令兵闻言声音响亮的回了声是,接着鄙夷的瞥向兀自争论不休的贵族们,拨转马头传达命令去了。
那轻蔑的眼神毫不遮掩,瞬间引起了贵族们的注意,他们想要发怒,但最后还按捺下了心中的冲动。
毕竟他们的做法实在太丢人了些,更何况自己又得罪不起对方。
罢啦,暂时忍下这口气吧。
大概十分钟左右,甘南行省驻军全部集结完毕。
每人两马,整装待发。
将士们听说有恶魔可以杀,全都露出了凛然战意,那高昂的气势当真让人胆寒不已。
汉米敦抽出插在马鞍两侧的投枪,试了试分量,笑道:“我还真没试过在马上投掷这玩意儿是什么效果。”
说罢,他轻夹马腹,当先策马冲了出去。
数千骑兵紧跟着呼啸而去,隆隆的马蹄声让大地都震颤起来。
众贵族留在原地面面相觑,没有人敢追过去,也没有人能追过去。
随后,他们再次为谁来剿灭这伙叛军起了争执。
数千铁骑在哨骑的指引下快速接近恶魔部队,翻过两座不算高耸的山丘,密密麻麻的恶魔呈现在眼前。
其中以炮灰恶魔居多,剩下的则是中低等恶魔,高等恶魔半个都未见到。
由此可见,这支大军并不是恶魔的主力部队。
汉米敦面露轻松之色,他收起投枪,拔出腰间的佩剑,指着前方大吼道:“直接冲过去。”
骑兵最恐怖的就是冲阵能力,尤其是他们这种甲胄齐全的骑兵,对付起步兵来更是所向披靡。
这支恶魔部队是杂牌军,哪儿有能力进行抵挡,看见人类骑兵之后,撒丫子四散奔逃,场面滑稽无比。
小恶魔拥有翅膀,自然是跑的极为迅速,剩下的小劣魔和羊角魔等行动不够灵敏的恶魔就倒了血霉。
战马踏过之处,鲜血四处飘散。
直接被削掉头颅毙命的恶魔算是运气好,至少死了个痛快。
若是运气不好被撞个筋断骨折,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无数马蹄踏成肉泥。
那种绝望的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当威尔士手提长枪扫清胆敢挡在马前的恶魔时,他完全爱上了驰骋沙场的感觉。
虽然贵为步兵师长,拥有自己的战马,但他从未体会过带领骑兵冲锋的滋味。
那种豪迈与洒脱,那种勇往无前的畅快,是带领步兵征战时无法体会的。
他暗自发誓:我要调到骑兵军团去。
想了想,他觉得自己的目标太小,骑兵冲阵就这么痛快,要是能加入狮鹫军团,骑着狮鹫冲阵……
汉米敦不知道这位属下的痴心妄想,他在率领精锐骑士剿杀了数千炮灰恶魔之后,终于遭到了由中低等恶魔组成的“精锐”部队的阻截。
他没有多想,拔出马鞍两侧的投枪就掷了出去。
锐利的投枪直接穿透了前方牛头魔的胸膛,深深的没入其中,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必死无疑。
其余骑士有样学样,纷纷将投枪掷了出去。
眨眼之间,前排的上百头恶魔全部倒地毙命。
四支投枪很快用完,不过并不要紧,还有强弩和弓箭可以使用。
两轮抛射之后,不知又倒下了多少恶魔。
最终,前排只剩下镰刀魔还在负隅顽抗,他们用结实的臂膀死死护住要害部位,借此抵挡了投枪与箭矢的攻击。
然而面对骑兵军团的巨大冲击力和那无坚不摧的骑枪,他们的行为就像螳臂当车。
汉米敦还是头次使用骑枪,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不过是将骑枪平举,对准前方恶魔的要害部位,随后便是催动战马向前、向前、再向前……
随后恶魔就像是穿糖葫芦似的穿在了骑枪上,直到锐利的抢尖被恶魔的躯体完全覆盖住,他这才用力向旁边甩动枪身,像丢垃圾似的将几具恶魔的尸首丢了出去。
紧接着,他再次俯下身来,举起长枪,摆出先前的突刺动作。
骑兵冲阵就是如此简单,毫无技巧可言,只是凭借巨大的冲击力和战马的机动力,迅速狠辣的消灭面前的所有敌人。
恶魔数量原本有万余,可战斗刚开始时就跑了两千多只小恶魔,剩下的恶魔数量不足八千,跟第三步兵军团的人数相差不多。
然而双方实力方面相差悬殊,装备更是无法相提并论,因此恶魔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上万战马呼啸而过,原地只剩下腥臭的鲜血和断臂残肢。
幸存下来的恶魔不足数百,全都缺胳膊少腿。
汉米敦暗叫痛快,他在圣布里厄堡时连做梦都想拥有支骑兵部队。
人数不用太多,几十人即可。
他原本以为是种奢望,没想到今天竟然梦想成真了。
汉米敦真的很想仰天大笑,不过注意到周围属下的目光,最终还是忍住了这种冲动。
作为军团长,形象是很重要的。
汉米敦命令威尔逊前去追击溃逃的恶魔,自己则留下来打扫战场,清点伤亡情况。
己方伤亡可以说微乎其微,除了几十名骑术不够精湛的士兵落马受伤之外,居然罕见的没有人阵亡。
骑马是需要技巧和长时间的学习,指望步兵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掌握精湛的骑术,简直是痴心妄想。
汉米敦没有苛责这些落马的士兵,只是嘱咐随行军医好生治疗,便去清点战果了。
战果极为丰厚,五千多炮灰恶魔毙命,两千多中低等恶魔被绞杀。
就算放在甘南行省,也算是极为辉煌的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