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效坤一进客房,金玉郎立刻就关了房门上了锁,不是怕金效坤又跑了,是怕他在门外藏了伏兵。而在北京饭店,没有人敢硬闯客房,一道房门就足以将他和外界隔绝了。
然后转身面对了金效坤,他狐疑的审视了金效坤,第一反应是:头发白了。
白了头发的金效坤给了他一种矛盾之感,他一方面觉得他特别陌生,另一方面又觉得他特别熟悉。因为他们兄弟的父亲,金老爷子,年老之后,也是这么瘦高瘦高的,一脑袋纹丝不乱的花白头发。当然,金效坤实在是瘦得过了分,可是――他的目光一转,转向了墙上的镜子,镜中的他自己连着好些天没吃什么,也已经是形销骨立。
两人一起瘦得没了肉,结果就是越发的相像,都是窄窄的一张脸,大大的两只眼,相互之间简直就是酷似。金玉郎早就知道自己和这位大哥长得像,可没想到会这么像,不由得盯着镜子发了呆,而金效坤见状,忍不住也回头望向了镜子,对着镜中一远一近的两张脸,他也愣了愣。
然后,金玉郎“扑哧”一声,笑了。
他这一笑,并非是心生喜悦,纯粹只是感觉此情此景很有趣,像个什么荒谬刺激的大发现。他并没有把自己的感受告诉金效坤,然而金效坤亦有同感――他也认为此情此景荒谬、刺激。
金玉郎笑了几声就不笑了。收回目光重新望向金效坤,他问道:“来见我干什么?总不会是想我了吧?”
金效坤答道:“我有几句话想对你讲。”
金玉郎走到沙发椅前,一屁股坐了下来:“讲吧,我听着呢。”
“我确实是想过要杀你,因为我当时债务缠身,而你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大部分的存款,这让我非常的嫉妒你。”
金玉郎当然知道他是非常的嫉妒自己,不过自己知道和听他亲口承认,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他不清楚金效坤这是解释来了,还是忏悔来了,不过无所谓,反正手下败将的表演总是有趣的,不妨一看。
金效坤继续说道:“可从长安县回到家后,我很快就后悔了。”
“后悔什么?又舍不得我死了?”
金效坤沉默片刻,然后答道:“是的,我不想你死。这并不是出于兄弟之情,而是因为我承担不起这样深重的罪孽,我不能相信自己成了个杀人犯,杀的还是自己的弟弟。所以看到你活着回来时,我很高兴。”
金玉郎翘起了二郎腿,饶有兴味的仰脸看他:“可是钱没了呀。”
“钱是可以赚的,但如果人生有了污点,那就洗刷不掉了。”
金玉郎晃着脚,盯着金效坤不言语,因为金效坤这话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生污点”。人生污点大概就是做过坏事的意思,但是为什么要洗刷?
他想了一会儿,感觉自己好像是明白了点:“怕别人知道?”
“是我自己知道。”金效坤告诉他:“我想做个问心无愧的好人。可我若真害死了你,我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问心无愧了。”
金玉郎听到这里,还是有些困惑,半笑半疑的反问:“做贼心虚?怕我闹鬼?”
金效坤听到这里,对着他摇了摇头,然后疲惫的一笑:“你这是什么脑子,怎么就是听不懂我的话?”
金玉郎向后一仰,窝进了沙发椅里:“我懂,你先是想杀我,杀完又后悔了。可你杀都杀了,后悔又有什么用?我也就是福大命大,要不然就不是今天这个局面了。”说着他一晃小腿,腿长,这一晃正好能顺势踢上金效坤一脚:“这条腿瘸了?活该,报应。”
金效坤横挪了一步,在旁边的沙发椅上也坐下了。双手搭在手杖柄上,他低头看了自己的右腿:“我承认,是报应。”
然后他抬头望向了弟弟:“对不起。”
金玉郎半闭了眼睛,微微一笑:“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把你的心上人、我的前太太、连傲雪嫁给了别人。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大关系,原来一个是大伯子,一个是弟媳妇,都不耽误你们相好,如今那个施新月没本事没脾气的,更拦不住你们了。”
“你误会傲雪了。”
金玉郎睁开眼睛:“没误会!”
“我和她是清白的。”
“对,清白,两个人一起去长安县,生怕不能一起亲眼看见我死。”
“她不知情。我带她去,是想利用她,让她做个见证,证明我确实是全心全意的营救过你,你的死和我无关。”
金玉郎一耸肩膀,换了轻快的语调:“不必利用呀,反正她更讨厌我,更恨不得我死。如果提前知道你去长安县是为了杀我,她一定高兴得要在路上唱歌呢。”
金效坤听到这里,第一次发现了金玉郎的问题:金玉郎似乎只有动物式的爱恨感情,而完全没有人类的理智与控制。金效坤不明白这个弟弟为何会长出这样一副心肝肚肠――他甚至都不只是简单的冷血。
“玉郎。”他勉强自己继续的向他解释:“无论是嫉妒还是讨厌,都不是杀人的理由。我要杀你,是我有罪。可傲雪真的是完全不知情,她是无辜的。你可以怨她不爱你,但你不能误会她要杀你。”
金玉郎听到这里,倒是似笑非笑的皱了皱眉:“唉,你这个样子,有点像爸爸。”
金玉郎一过十岁,金老爷子就发现了这孩子思想奇异,有点欠缺人味,于是开始了漫长的训子事业,隔三差五的就要像金效坤今天这样,对着金玉郎讲述人生大道理,讲一遍讲不通,就把道理掰开揉碎了再讲第二遍,讲了十年,只让金玉郎学会了一身伪装正常人类的本领。金老爷子并没意识到自己是做了无用功,还以为小儿子不懂人事,是因为年纪尚小。
金老爷子讲了十年都无用,金效坤这短短的一席话,效果当然也和放屁差不多,但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他糊里糊涂的转变话题,和金玉郎谈起了父亲。
“爸爸喜欢你。”他对金玉郎说:“我不服气,一直在暗暗的和你竞争,可还是竞争不过你。”
金玉郎点点头:“当然,我讨人喜欢,人人都爱我,只要我想。”
说到这里,他再次皱了眉毛:“但你是例外,你不喜欢我。”
金效坤笑了一下:“我从来也没讨厌过你,我对你只是嫉妒。”
“现在还嫉妒吗?”
“从我后悔杀你的那一刻起,我对你就只有愧疚、没有嫉妒了。”
金玉郎在听到这一句话时,忽然有了饿意,非常想吃点什么。扭头望向窗外,他从窗玻璃上看到了自己和金效坤的影子――一站一坐,两个细长条的瘦子。
“饿了。”他忽然说。
金效坤说道:“走吧,带你下楼去餐厅。”
金玉郎想起自己白天在餐厅里的那场哭泣,立刻拒绝:“我不去。让听差把饭菜送上来,我就在房里吃。”
说完这话,他坐着,金效坤站着,互相都在等待对方的下文。如此过了半分多钟,金效坤转身走到电话机前,开始往餐厅里打电话点菜点酒。金玉郎盯着他的背影,暗暗的纳罕,因为金效坤好像从来没请过他的客。
二人没等多久,茶房就用推车将晚餐送了上来。两人在餐桌两端相对落座了,金玉郎不敢吃冷硬食物,照例还是先喝汤,舌头舔着银质汤匙,他见金效坤端坐着拿了刀叉切割牛排,姿态还是一如既往,并没有什么馋相,便问道:“你在牢里,每天都吃什么?”
金效坤的动作停了一瞬,随即答道:“那里面的生活,不是人过的日子。”
“那你一定很想把我也送进去,吃吃苦头吧?”
金效坤抬头直视了他:“我认为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扯平了。如果再斗下去,就是你我自寻烦恼了。”
金玉郎把汤汁淋漓的汤匙送进嘴里连舔带吮,最后将它从口中缓缓拔出――吮得相当干净,汤匙银光闪烁。
将汤匙送进碗里搅了搅,他是边吃边玩:“我终于明白了,你今天来见我,目的是要和我讲和。你怕了,怕我再把你送回监狱里去,对不对?”
金效坤咽下口中的食物,点了点头:“你也可以这样理解,不过我的目的除了讲和,还有道歉。”
“你不是说我们已经扯平了吗?还道什么歉?”
“不是为那件事。”
“什么?你还对我干过别的坏事?”
金效坤微微的笑了一下:“我道歉,是因为我一直对你不好。身为哥哥,不应该这么对待弟弟。”
他苦笑着叹息了一声:“我不是个好哥哥。”
这一番话让金玉郎委屈起来,他恶狠狠地把汤匙插进嘴里,又恶狠狠地把它再拔出来。而金效坤一边缓缓咀嚼着半熟的牛排,一边凝视着金玉郎――金玉郎的五官有点扭曲,像是不服不忿,也像是忍着不哭,扭曲的五官中嵌着两只直瞪瞪的大黑眼珠,这让他看起来像个稚气尚存的魔鬼。
他很恐怖,因为他不可捉摸,也不可救药。
金效坤迎着他的目光,向他慈爱的微笑,同时双手隐隐的有点颤。他正在拼了命的保持着自己的优雅与镇定,在经过了近一年的漫长饥饿过后,他现在对于食物是无比的贪婪。他也不再在意人生有没有什么污点,他只想活着,像人一样的活着。
他的确是离开了监狱,但是先前的世界,他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