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蒙,你看,台上的红粧小姐如何?”
陆思铭摩挲着下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开口问宋子蒙。
宋子蒙冷不防被他打断思绪,有些不自在,却也没听清他问的什么,有些懵地反问。
“什么?”
“你想什么呢?我问你,觉得红粧小姐如何?”
“自然不错,她的声音,可被称为天籁之音,比起黎岚,其实在某些方面来说,更胜一筹。”
宋子蒙很客观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其实,他很明白自己的倾心。
台上这个女子,竟然仅仅能够凭借她的个人魅力和歌喉征服了他。
对,宋子蒙用了征服这个词语,他只觉得,这是一种,久违的,或者是从未有过的感动以及心动。
很期待,能够和她说说话。
陆思铭就知道宋子蒙没听明白他的意思,他也不着急。
反正,他得给台上那位做思想工作,到时候,成功了就再说吧。
但是,看样子就没那么简单容易。
宋子蒙不知道他打的主意,俩人要回去的时候,他自己溜去后台了。
这是陆思铭的一贯行为,宋子蒙也没多大在意,便一个人回去小公馆休息了。
他就算再欣赏红粧,也没有打算去后台惊扰佳人。
梁意年现在挺闲的,特别是没有重要客人要让她外出作陪的时候。
百乐门红舞女这个名号,真的挺好用,起码大部分人还是挺给她面子的。
至于一些看不起她这个风尘女子的人,她也学会了尽量忽略。
之前因为别人的异样眼光曾经伤心过,甚至担心会让身边人,让父母蒙羞。
可是,如果她自己都没有办法养活自己,自己都活不下去,那才叫真的是辜负父母的养育之恩了。
她的路,是被逼着走出来了,其实,慢慢地,随着时间推移,也已经学会了释怀,身上的一股淡然的气质,也是这样形成的。
“红粧,你看明天去浦江商会宴会,你就穿这套新做的旗袍如何?”
潘大班让身后的小丫头把刚刚送来的旗袍展开来,然后笑嘻嘻地开口建议道。
梁意年转头,看到了那小丫头手上的旗袍,果然,精致优雅高贵,一看就是一件价值不菲的衣服。
当然,这不是她梁意年自己出钱购买的,而百乐门以及潘大班,更不会因为她出席一个商会的宴席舍得花费这么大一笔钱。
梁意年表面看起来情绪毫无波澜起伏,心底却是带着不安的。
这数月以来,说实话,她是幸运命好,也是侥幸度过了没有吃亏在男人身上的难关而已。
可是,身在百乐门,她并不知道自己这份幸运可以维持多久。
潘大班说话的时候,很注意地看着她脸上的表情。
只不过,梁意年面无表情,宠辱不惊,也没对衣服表示出喜爱,这会儿她还真的看不出她到底是怎么一个想法。
这件衣服,当然不是百乐门给红舞女赞助的,更不是她自掏腰包让人做的,而是有位大人物,专程托她把一件独一无二的旗袍给梁意年。
明天的浦江商会宴会,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大场面,差不多全上海滩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会过去见证新一任浦江商会会长的诞生。
因为现任会长唐秉正身体原因,只能退下来了,不少人为了这次的推选,也是争得头破血流。
梁意年前几天就听说有个比较有名望的商会长老意外受伤去世了,那些竞选的更是蠢蠢欲动。
十里洋场上的事情,她不懂,也不明白。
只不过,欢场肮脏,生意场,也不见得干净到哪里去。
或者说,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不过是看个人如何看待而已。
“潘大班,这衣服,应该不是百乐门给我做的吧?”
梁意年看到潘大班欲言又止的样子,也不为难她,便顺着她的意,问了出来。
潘大班终于露出了笑脸,把衣服拿到了手上,坐在了梁意年对面。
“你猜猜,这是谁给你送的礼物。”
梁意年很讨厌那些客人送来的礼物,无一不是怀着目的来的。
所以,她实在是对这些礼物很反感,更不喜欢别人和她卖关子。
“猜不出来,潘大班就直说了吧,这么贵重的礼物,红粧受之有愧,潘大班还是帮忙退回去吧。”
“退回去,可怎么使得!”
潘大班脸色不大高兴了,其实梁意年有时候的确是很不配合她这个当大班的给她安排的工作,有些客人,她也是用虚以逶迤的态度,蒙混过关。
原本想着,梁意年是刚刚进这个圈子,不懂规矩嘛,她也能慢慢教,到时候在百乐门久了,怎么也会自动融进这个大染缸。
可这一桩桩一件件事情看来,事情并非如此。
梁意年是想在这个交际花一抓一大把的十里洋场,独善其身,保着自己的清白。
这样的想法,无疑就是异想天开。
在潘大班的观念里,女人不依附男人,在这个年代,压根不可能活得下去。
那下场之悲惨,压根都不用想。
梁意年还是会折服,不过是时间问题,她也看不得她带出来的红舞女是一个贱骨头硬骨头。
到时候如果得罪人了,那她肯定也得陪着遭殃。
潘大班也知道不能说话过重了,只得压着自己的火气劝慰她。
“这可是慕容家少爷,慕容城西特意让人送过来的礼物。你现在让人送回去,不是在打慕容家的脸吗?慕容城西是什么人,白家现在在上海滩又是什么地位,你难不成不知道吗?你是不想在百乐门待了不成?”
潘大班说到最后,语气还是不免加重了,也带着威胁。
梁意年听出来了她话里有话,不过是让她别太清高不懂得时势发现了。
其实,她都知道,更知道自己不能行差踏错。
对于慕容家,她自然是有过了解,也知道一定的内幕的。
她不同于那些只会陪人饮酒作乐的舞女,她是要陪着商场上不少人议论时事,甚至要给观点的红舞女。
这是先前的红舞女都没有的学识和胆识。
她识字,甚至能被成为才女,就已经胜人一筹了,不然也不可能崛起得如此之快。
慕容家,近两年在上海滩,也算是异军突起。
慕容家原本是江南首富,做丝绸生意发迹。
慕容家少爷慕容城西留洋归来之后,便把慕容家的丝绸生意做到了上海滩来。
上海滩的丝绸生意本就是一家独大,来了竞争对手,竟然能平分秋色,可见慕容家生意手段的厉害。
所以,慕容家生意做得越来越好,慕容公馆现在在上海滩也说得上话了。
梁意年早就听客人们议论过这个慕容家,怎么可能不知道慕容家少爷慕容城西。
只不过,她记得与这位慕容家家少爷,并未曾有过什么交集。
看来,她是没办法过平静日子了。
看梁意年抿着唇不说话的样子,潘大班也心软了,苦口婆心地继续劝慰道。
“红粧,我听说了,这次慕容先生竞选商会会长,是势在必得。慕容城西少爷送你这衣服,这可有福气。你可不能把你的福气变成祸患。你是个聪明的女子,也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然也走不到今天的位置。可是,如果你想要继续走下去,安安稳稳地活着,就不要给你自己惹麻烦。”
梁意年犹豫地点了点头。
她知道,什么都是知道的。
只不过,真的避不过了吗?
“拿着吧,这衣服可得花不少大洋,中西结合的风格,还是宋家小姐服装店亲自裁剪的,你明天肯定明艳动人。”
恭维的话,不太想听。
只不过,确是事实。
她觉得自己只能是见一步走一步了,再不济,也不过一条贱命。
……
“少爷,衣服已经送到了红粧小姐手上。”
一个穿着黑衣的男子对着一个西装革履,正闭着眼睛听着留声机的男人汇报道。
“嗯,下去吧。”
“是。”
慕容城西,是一个典型的白面书生,如果在古代,绝对是探花郎的堪当。
当然,在上海滩,他也是留过洋的文化人,现在除了忙着生意的事情,还兼职着沪报的写作。
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嘴角却是带着一抹与自己的面容不符合的微笑,很危险的笑容。
他起身关了留声机,想起那天在百乐门门口看到的红舞女红粧的海报,这会儿心里都还觉得有趣得紧。
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的巧合。
以前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是数年前了吧,第一面,他已经惦记上了这么一个才情容貌卓绝的女子。
他不仅一次哀叹梁意年是一朵鲜花被硬生生地放在了臭气熏天的牛粪上。
幸亏那牛粪,也就是他的表哥慧眼不识珠,竟然死心塌地对一个风尘女子好,对自己的正妻不闻不问。
但是,这也恰恰是他觉得无比得意的。
得到了,却不知道珍惜,还把人给休了。
那时候他正在国外,回来家听到表哥家的事情,甚至还花了不少心思去找她,最后人都没找着。
结果呢,那天百乐门之行,寻寻觅觅无果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