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修然与户部尚书之女定亲的消息长了翅膀一样的飞过盛京的每一个犄角旮旯,季公子但凡出门,乞丐讨钱都变成了讨喜钱。
而天下人都知道季家大公子喜事将近,乞儿伸出双手让季公子多施舍两个凑个双数、也当图个吉利的时候,季修然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那时候他仍和周黎明在一起。
自从江蕴表现出‘先得月’的趋势后,周黎明就愈发喜欢和季修然混做一堆,外人看来,只不过是两个世家攀上了子弟辈的交情,只有周某人自己晓得,他喜欢跟季修然在一起,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
情敌的情敌,就是朋友。
对他的结交,季修然顺其自然,把他当了个普通朋友。
周公子发现正在八卦风口浪尖上的某人竟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未婚妻的时候,惊讶得下巴都差点砸脚背上了。
“季兄,你知不知道现在盛京中的头号大八卦是什么——二十八岁老处男拨云见雾,终获良缘。
不过季兄放心,我是不会信的,你看看,光凭处男两个字,就知道净是瞎胡说,哎哎,季兄,你去哪儿?你等等我!”
周黎明追了两步,发现人家往丞相府的方向跑了,就住了脚步,注视着那个跑得失了风度的背影,良久,带了些感同身受的的叹了口气。
他还没到季修然二十八的年纪,但家里催婚已经催得紧了,眼见着他和方小槐长时间没有动静,已经物色了好几轮姑娘,最多撑到今年年底,便要招架不住了。
他尚且如此,何况是已经快及而立的丞相公子。
周黎明想了想,觉得等会儿的季公子可能需要自己陪他大醉一场,便掐着时间,慢悠悠的朝丞相府的方向走去,估摸着季修然跟父母吵完一架了,才蹲了半天的石阶上站起来,往内递了拜帖。
小门侍还没来得及往里面走,就见着季修然快步出来了,脸色很不好,见着周黎明在门口,狠狠的惊了一把,而后才想起来打招呼,“周公子。”
周黎明询问,“喝一杯?”
季修然一言不发,默认。
周黎明照常往福满楼走,季修然拦住他,“换个地方。”
周公子一愣,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坐在了福满楼——旁边的小酒摊上。
这段路上,除了福满楼,还有许多不错的酒楼,但不知道为什么,季修然偏要挑一家四面漏风的小摊子上。
周公子的老爹虽然没有封侯拜相,但好歹也是举足轻重的大臣,周黎明从小在锦绣堆里面长大,出入场所不说多富丽堂皇,但该有的四堵墙还是要有的,这种风薅薅往衣领里面灌的体验,很新奇。
季修然心中有事,说喝酒便是真的喝酒,连个铺垫都没有,拿起坛子就开灌。
要知道季公子是一儒雅著称的,这样豪放的举止,恐怕这二十八年里面还没有人见过。
向来都是浅酌的人酒量自然不会很好,直奔主题加上喝得太猛,没走两圈儿舌头就已经大了。
看那样子,不仅不知道面前的人是谁,估计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起初的醉话还有点儿谱,后面的话,周黎明听着就有些头晕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也上头了。
没等他把内容消化完,季修然又仰头灌进一口烈酒,长出一口气,涣散的目光突然顿住了。周黎明不解,叫了好几声也没有回应,便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这一看,竟然看见了沈十三。
准确来说,应该是沈十三一家。
小酒摊支了个棚,就在福满楼斜对面,周黎明这才明白,季修然为什么这么多酒楼不去,偏偏选了这么个酒摊,酒摊上这么多位置不选,偏偏坐在了这儿——
从他坐的位置看过去,正正能看到福满楼那个靠窗的位置,周黎明要是记得没错的话,方小槐到福满楼吃饭,若是那个靠窗的位置没被人占的话,她就雷打不动的坐那儿。
而现在,那个位置上坐的是沈十三一家,五口都到齐了,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幸福得看着的人都忍不住窝心。
两人不知道就这样呆呆的看了多久,那一家人终于吃完了,结账走人,路过酒摊的时候,沈思正好在粘着沈十三撒娇。
那位从来不苟言笑的将军眼睛都弯了起来,心情显然不是一般的愉悦,弯身就把女儿抱了起来。
父亲的臂弯永远都是那么稳当,沈思摸了摸沈十三的两只耳朵,撅着小嘴凑在他脸上啾了一下,父女倆也不知道之前是说了什么,只听到沈思兴奋的说,“真的?我要什么爹都给我?不许骗人,骗人是小狗!”
某位爹正被哄得开心,爽快点头道:“当然。”
沈思道:“那我要十个糖人儿,十串糖葫芦。”
沈十三:“不行。”
沈思:“……”
然后听见江柔在一旁哄道:“你现在在换牙齿,糖吃多了会烂牙的,以后就没有门牙啦,说话都会漏风哦,那样一点都不好看。”
渐渐的,几人走远了,话语被吹散在了风里,再也听不见说了什么,可那样温馨的几条背影,就是让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季修然忽然笑了,笑得肚子都疼了,半晌,才自顾自道:“世上因果交际,千回百转,有些事情仅凭‘缘分’二字,便可将你多年甚至半生的努力和等待付诸东流。
‘缘’字,妙不可言,也害人不浅。”
就像那沈十三。
玩儿到快三十,就是不收心,有了江柔之后,心就莫名其妙收了。
之前娶了两房小妾,可又被江柔后来居上,两个小妾都死了,江柔就像踩了狗屎运,收服大秦最刺的一个刺头。
论家世,论样貌,论才情,比她优秀的人可以排队绕大秦两圈儿,可最后沈十三就是除了她谁都不认,谁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周黎明对季修然的说法深以为然,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举起大海碗道:“敬‘缘’!”
季修然醉醺醺的,举起碗碰上去,哪知喝醉的人不怎么控制得好力道,直接把海碗‘啪’的一声碰成了几片碎片。
他茫然的动了动手指,似乎不明白碗去哪儿了。
这大白天在大庭广众之下喝成了一滩烂泥还是很少见,不少人都看了过来,特别是酒老板。
周黎明报以歉然一笑,舌头打着结道:“我,我们赔,不会赖的。”
话刚说完,只听‘嘭’的一声,一看,才知道是季修然醉得没力气睁眼,脑袋砸桌上了。
周黎明:“……”
人一旦喝了酒,就会变得死沉死沉的,体重能直接飙升一倍,季修然是自己带出来的,总不能就丢在这儿,周黎明无奈,用自己瘦弱的肩膀,一步一步的把季修然艰难挪了回去。
季夫人一看自己的心肝宝贝醉成了这样,立马就后悔了,对季丞相道:“老爷,您说我们是不是把孩子逼得太狠了,要不就算了吧,宋大人哪儿,我去退掉。”
季丞相道:“不狠,等他陷在方小槐那儿再也出不来的时候,你才后悔这时候为什么没有坚定一点,再说了,你当尚书家的小姐是什么了?大白菜啊,买了还能退货,现在退婚,人家小姑娘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慈母多败儿,他若是要买醉,就让他醉好了,总有醒过来的一天。”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打丞相大人的的脸,这番话才落,那边醉得跟条死狗一样的季修然眼睛都睁不开了,竟然还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小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