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非常之时做非常之事
我一头扎入草丛中,炮弹爆炸后引起大火烧着了草丛,跟我设想的一模一样,因为晚上风大,火借风势,风借火势,相互借势相互助长,火苗烧得老高。
浓烟四起,呛得我差点没憋过去。
我强忍着,心里憋了一肚子邪火,老子彻底放开了手脚,格老子的,欺人太甚,老子临死之前也要拉几架无人机垫背。
大火至少还要十几分钟才能烧到我这里,老子就用这十几分钟的时间跟无人机群干上一架。
我把早准备的石头压上大弹弓,也不讲究什么瞄准不瞄准的,对着空中的无人机群拉开就射,我就是用鸟枪法乱射,这么一堆无人机,什么准头已经不重要了,老子就是要给它们来一个下马威。
我接连射出五颗石头弹,击落了两架无人机,无人机跟母鸡下蛋似的朝我这边下了一堆炮弹,这些炮弹炸起的泥巴把我埋了半截。
我又被数枚流弹击中,索性都没击中要害,不然哥们早挂了。
身体被埋了半截,可哥们的双手还好好的,哥们豁出去了,拉开弹弓又往空中射了四五颗石头弹。
这一次石头弹全部落了空,无人机是由人遥控的,虽然我瞧不见遥控的人,但是他能瞧见我啊,或许我们周围的情况他通过镜头能了如指掌。
余夕趁机在外围连续放了七八枪,击毁了三架无人机,无人机群一下少了一半,火力顿减。
余夕的位置暴露,第一时间连忙撤离狙击点,运动到我这边,她跑到我跟前扔下枪把我挖了出来。
大火也快烧过来了,余夕背着我往一侧逃命,我俩也真够背的,一边要躲天上的炮弹轰炸,一边还要躲避身后的火势,狼狈得要命。
剩下的五架无人机一齐聚集在我和余夕头顶的上空,轮番轰炸,余夕也被炸伤了,胸前背后一齐中弹,腿一软身体直挺挺往前倒。
“余夕!”我大喊一声,余夕昏迷过去,怎么也叫不醒。
麻痹的,我捡起余夕的狙击枪抱起余夕走之字形逃跑,我的腿伤得不轻,每跑一步心里都会有一股子钻心般的痛。
无人机群再次投下一批炸弹,我瞧见前面有一个滑坡,与其被炸死不如滚下去得了,我一咬牙抱着余夕一起滚了下去。
滑坡下面就是悬崖,我和余夕的身体刹不住,又一起掉下悬崖,无人机群投下的炸弹在我们周围爆炸,强大的气流把我和余夕抛了起来。
这一番神操作,我和余夕一同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和余夕的身体被数根老树藤拦腰截住,挂在一棵大树上,我往下看了看,顿时看着头皮发麻,下面可是一片乱石碓啊。
这要是被摔在乱石碓中,这么高摔下来,就是有九条命也该被摔死了,我暗暗惊叹我俩真是命大。
余夕还没有醒过来,也不知道咋样了。
枪还背在我的背上,我顺着树藤爬上大树,再想办法把余夕弄下来,这么一番折腾足足花了我大半个小时的时间。
我探了探余夕的鼻息,她还活着,只是气息较弱,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经过昨晚一番大战,我已筋疲力尽,再加上腿部和身上受伤颇重,我早成了强弩之末,但是我不能倒下去,余夕生死未卜,我是她活下去唯一的希望。
我把余夕抱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今天的天气不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太阳晒在身上挺暖和的。
我生了一堆火,火是一个好东西,不仅可以取暖驱寒,还能驱除一些虫蚁和猛兽的袭击。
我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地方,瞧这里应该不是在山上了,应该是某个偏僻的地方,只是这个地方平时没有人经过,早荒废了,四周全是棘刺和茅草,没有一条出去的路。
余夕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先要取出她身体里面的弹片,这些东西不能在她伤口上留久了,不然就危险了。
我去周围找了一些消炎的草药,这些东西很常见,只要你懂,找起来一点儿也不费劲,我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过我,我一直铭记在心。
我把草药嚼烂放在一片大叶子上备用,然后拔出一把匕首在火堆上消毒,正想着下手,我的手刚伸出去又缩了回来,余夕的伤口在后背和胸前,这两个地方比较敏感,我跟她是朋友,怎么好下手啊。
非常之时做非常之事,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脱了余夕的衣服和内衣,顿时余夕两个雪白的家伙蹦了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余夕的宝贝,说实在的,每一个女人的东西都不一样,颜色、形状、大小、色泽等等都千差万别。
在这方面我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因为我的实战经验远比别人丰富,我见过的都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富有想象力的东西,这可不是我吹牛,林曼雪、莫寒、兰馨的都是万一挑一的迷人。
余夕的跟她们几个的又略有不同,可能余夕经常锻炼吧,她能取得今天的成绩,肯定吃了不少苦,没有刻苦的训练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余夕的东西显得富含力量。
我没有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余夕的宝贝上,我想但是不敢,她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这么对她。
而且我要给余夕做手术取出弹片,怎么能三心二意不然要出大事的。
没有麻醉药,也不知道余夕能不能扛住,但是不取出弹片,这些伤口就会发炎,一旦引起炎症就麻烦了,这里条件艰苦,几乎没什么医疗条件,一旦发炎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话余夕很难活下来。
我先取出余夕背后的弹片,背后的弹片比较浅,露出来一大部分,很容易就取了出来,毕竟是在身体里面取东西,哪有不疼的,余夕活活被疼醒了。
“啊!”余夕大喊一声,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身边蹲着一个男人,仔细一瞧,那个男人竟然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