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风跑的气喘吁吁的,肺都快喘爆炸了。他边跑边紧张地观察着敌人的动静,调整着自己的逃跑方向。跑了一阵后,他意识到今天自己很难逃脱厄运了。因为自己的两条腿,毕竟跑不过车轮子。再说对方人多势众,这个地方离市区比较偏远,荒郊野地的,人车稀少,很显然是他们的天下。
江风注意到北边有一条公路,有车经过。于是他有了拦车逃跑的想法,开始向着那条公路狂奔。摩托车上下来几个人,也跟着他跳进了玉米地,尾巴似的紧紧咬住他,越来越近。还有两辆摩托车沿着田埂开,基本上和他保持着一条直线,监视着他的动向,大声向玉米地里的人报告着他的方位。那场面,像警察围捕逃犯似的,很是紧张刺激。不过现在的江风,狼狈得和一个逃犯差不多少。
江风好久没锻炼了,唯一的活动也总是在床上,身体已经被抽的很空了。再加上极度紧张,跑的太快,坚持着跑到公路上时,力气已经基本耗尽。好在公路的路基较陡,摩托车上不来,只好去绕行,这才给了他一个短暂的喘息机会。
江风脸色惨白,脸上的汗水瀑布似的,头发缕缕贴在额头上,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度。他站在公路边上,弯着腰,双手按住腹部,大口大口地喘气,嗓子眼里拉风箱似的。一辆面包车开过来,他像看到了救星,赶紧伸手去拦。面包车司机看他这副样子,比逃犯还像逃犯,怎敢停车?见了鬼似的,反倒开的更快了,一溜烟不见了。
这时候追赶他的摩托车已经上了公路,加大油门朝这边追来,情况万分危急。江风急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看到又有一辆轿车开过来,知道就这么一个机会了,决定放开一搏,干脆大张了双臂,一下子站到了马路中间,堵住了那车的去路。
这招果然管用,轿车在他面前一个刺耳的急刹车,停了下来。司机是一个面相非常老实的中年男人,摇下车窗,拿眼睛奇怪地打量着江风。江风喘成了一团,拍着车盖说,大哥救我,有坏人!
那男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下巴往车上一指,说,快上来!江风以为自己遇到了好人,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跑到后面去拉车门。手还未摸到把手,那轿车却忽然启动,轮胎在地上吱吱一阵尖叫,如离弦之箭射了出去,把江风带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遇到老狐狸了。江风心想,本想狠狠地骂一句,但连骂的力气都没了。
追赶他的摩托车已经很近了,江风已经看到了他们凶恶的面目和手里的武器。有个家伙提着一把近一米长的砍刀,明晃晃的耀眼;还有一个家伙手里竟然是一把截短了的单管猎枪!可见这些人今天不把他抓回来,是誓不罢休的!
看到枪,江风身体一下子软了,失去了再逃下去的勇气。他知道追他的这些人,都是一些黑帮里的混混,一些亡命之徒,做起坏事心狠手辣且从不计后果,说不定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有命案在身。对他们来说,杀个人根本不算什么。算了,即使被他们抓到,还有叶芷,除了让叶芷看透他,鄙视他外,在肉体上也不会吃多少苦头;如果再逃下去,那些家伙真的开了枪,枪子可是不长眼睛的,碰上了自己就算是报销了,并且死的窝窝囊囊,一点都不重于泰山。想到这里,江风干脆停了下来,面朝着他们,弯腰把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地喘着气,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这些越来越近的人渣们。
又有一辆白色的尼桑车开了过来。江风知道没人愿意救自己,早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所以连看那车都懒得看一眼,那车嗖地一声就从他身边开过去了,荡了他一身的尘土。那帮人看江风放弃了逃跑,知道他要缴械投降了,也放慢了速度,骂骂咧咧地围上来,准备生擒他们的猎物。
就在这时,江风听得身后汽车发动机响。他以为是追他的人要驾车撞他,急回头,却见刚才开过去的那辆尼桑又快速地倒了回来,在他身边嘎吱停住了。驾驶室玻璃落下,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把头伸出驾驶室大叫,江风,快上车!
江风抬眼一看,吃了一惊。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脸庞,原来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初恋情人----叶欢欢!多日不见,叶欢欢成熟多了,完完全全是一个风韵十足的少妇了。她一脸焦急,一个劲地朝江风招手说,江风,快!快上来!
但江风却站着没动。他张着嘴巴,傻愣愣地看着叶欢欢漂亮的脸蛋,目光呆滞。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他心想自己是累的太很,大脑缺氧了,所以才会在极度绝望的时候出现这种幻觉。只要他一眨眼,叶欢欢和她的车马上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凶神恶煞的保安和他们手里的武器。
叶欢欢看江风已经傻了,摘下眼镜,又一次朝他大叫到,江风,我是欢欢呀!有人在追你,别发呆了,快上来!
江风看到了叶欢欢那一双发亮的眼睛,里面装的是对他的担心。这种眼神勾起了他某些心动的回忆,像久霾的天空出现了太阳,又像是一道闪电划过了黑夜,他的大脑呜地一声又开始转圈了,一下子醒了过来。就在那些保安们伸手抓他的时候,他一个箭步跨到了车前,拉开车门钻了进去。车门还未完全关上,叶欢欢就来了个急加速,随着一阵刺耳的响胎声,那车猛地窜了出去。一个保安已经拉住了车门把手,强大的力量把拉翻在地,摔了个四脚朝天。
叶欢欢把车开的飞快,说江风,那些人不像是好人啊,你怎么会惹上了他们?他们为什么要追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江风气还没喘匀,说,一句话说不清楚,回头告诉你。这时后视镜里出现几辆摩托车,疯狂地追了上来。叶欢欢嘴里说妈的还想跟我比赛,猛踩油门,发动机发出一阵强有力的低吼,那车速很快就飙升了上去。叶欢欢不停地鸣着喇叭,一条鱼似的穿梭在公路上。江风有点像坐过山车的感觉,忍不住说欢欢,你车技真棒!
叶欢欢紧抱着方向盘,两眼盯着前方的路面,说,其实我平时开车慢的很呢,今天是为了你,命都不要了。江风坐在她后面,闻着她头发上的香味,感激地直想把她抱住猛亲一番,说,欢欢,还记得吗?上次调查工地安全事故的时候,也是你帮了我,这次又是这么巧,你真是我的救星!叶欢欢说奇怪了,这条路我从来没有走过的,今天忽然心血来潮要多绕个弯,没想到就遇上了你。难道上辈子我欠你了什么,这辈子要偿还?江风想起了她每次找自己“过年”时候那要死要活的表情,一阵鸡动,说,嘿嘿,我觉得我上辈子在某些方面也欠你的。叶欢欢奇怪地说某些方面?你指的是哪些方面?不等江风回答,忽然就明白了,娇声说你这个坏人,想到哪里去了啊?这个时候还有心思瞎想。江风说没办法,只要看到你,我就会控制不住地往那方面想。叶欢欢说,好吧,你说吧,这次我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江风说,你想要什么报答?叶欢欢脸一红说,你知道的,你这个坏蛋。
尼桑狂奔一阵后,后视镜里已不见了追赶的摩托车。快到工业园路的时候。叶欢欢放慢了车速,舒了一口气说,总算甩掉这些杂种了,再这样开下去,我胳膊腿都要抽筋了。江风刚从一场劫难出摆脱出来,很有点劫后重生的感觉,伸手抚摸着她的头发,说是啊,没想到你车开的这么快,一点都不比赛车手差。叶欢欢说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还能把车开这么快,可能是着急的太很了。江风感激地说,欢欢,你辛苦了,等会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
叶欢欢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发现后视镜里出现了一辆庞大的悍马,一头怪兽似的,越逼越近。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叫道,江风,有辆车跟上来了!江风以为是摩托车,回头一看,大吃一惊,心里叫声妈呀,是叶芷!他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往下缩了缩,大叫,欢欢,快跑,千万不能被这辆车追上!
叶欢欢猛踩油门,再一次开起了飞车。但那辆悍马太强悍了,叶欢欢虽然脚都快伸到油箱里去了,还是甩不掉它。尼桑车沿着朝阳路向东狂奔一阵后,拐上了宽阔的工业园路。这条路修成后,因为离市区较远,基本没什么车子和行人,很适合赛车。车的性能优劣在这个时候就看得出来了,叶欢欢虽然使出了吃奶的劲,连发动机的声音都变了,还是跑不过悍马,她们之间的距离缩小的很快。江风向后看去,已经清晰地看到了叶芷妩媚的脸庞,甚至已经看到了她发怒时的样子。他再一次绝望了,软软地瘫坐在后座上,长叹一声,闭上了眼睛。
叶欢欢竭尽全力地开着车,大叫着说江风,它追上来了!我没有办法了!怎么办?江风少气无力地说,欢欢,算了吧,我自己做事自己当好了,你也别玩命了,停车吧,让我下车。但叶欢欢却非常执拗,说你就这样放弃啊?我还不答应呢。要死我们也一起死,我也不会拱手把你交给那些人的!江风从后面望着自己的这个初恋情人,一下子感动了。
这就是常言说的患难见真情啊,两个人的感情往往在这时候才能看得出是真是假。听了叶欢欢的话,江风重新鼓起了勇气,燃起了希望,他大脑飞速地转着圈,思考着脱身的办法。前面出现了一条向东的土路,江风看到它,突然兴奋地大叫一声,有了!欢欢,快,右转上那条土路!
原来江风在修工业园路的时候,闲来无事,曾经开车走过这条路。这条路一直往东,可以上到国道上,但因为路况很差,雨天都是泥水,晴天尘土飞扬,除了拖拉机,没人愿意走。最妙的是路的中段,要穿过一个小小的铁路涵洞。那涵洞很窄很低,仅能容一辆小车过去,像叶芷驾驶的悍马,是绝对过不去的。
叶欢欢驾车上了这条土路,叶芷的悍马也紧紧跟了上来。这条路路面坑坑洼洼,叶欢欢车速过快,颠簸的几乎要跳起来,不得不放慢了车速。而悍马的越野性暴强,走这样的路是它的强项,所以很快就追了上来,两辆车已经首尾相连了。悍马几次想超到前面去,但因为路太窄,没有超过去,无计可施,只是紧紧咬住,寻找机会。江风把身子缩着,不敢回头看,生怕叶芷看到自己。
前面出现了涵洞。叶欢欢叫道,江风,不好了,涵洞太窄,我们的车过不去!江风说,能的,我走过这里,这个涵洞就是我为什么要你走这条路的原因,这是我们摆脱追兵的唯一一个机会!叶欢欢冲上去,那车果然是刚刚擦着倒车镜过去。而身后的悍马只好在涵洞前停了下来。叶欢欢高兴地大叫,说江风,你真神!江风说,还不是你给了我灵感。
尼桑上了国道,在江风的指挥上,没回市区,而是沿着国道向南狂奔,一口气跑出了20多公里。脱离了险境,两人提着的心都落到了原处,心情都很放松。叶欢欢说,我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江风说,去旅游。叶欢欢从车内后视镜里惊讶地望着他说,去旅游?有没有搞错?江风说没有搞错。欢欢,你没去过馒头山?离这里30多公里,上面有很多蒙古包,是蒙古人经营的,不但能听到冬不拉,还可以喝到正宗的酥油茶,吃到可口的手抓羊肉呢。叶欢欢对这些不感兴趣,着急地问,说能住宿吗?江风说,如果不能,我带你去那里干嘛?
馒头山位于市区南部的良山县,离市区30多公里的路程。那山却是生的奇怪,平地鼓起两个大包,就像两个刚出笼的大馒头,又大又圆,又像极了女人的两个乳房,饱满高挺。最妙的是两山的顶部,各有一座古石寨,活生生做了两尖尖,所以当地人俗称此山为奶頭山。山上景色秀丽,有为数不少的蒙古包,提供一条龙服务,是城里人休闲娱乐和偷情的好去处。
江风来过这里,所以对这里的一切并不陌生。他指挥着叶欢欢一直把车开到半山腰,在一座小型的蒙古包前停了下来。立即有一位漂亮的蒙古姑娘迎上来,说着听不懂的蒙古语,引领他们进了蒙古包。
那蒙古包里的布局和草原上有很大区别,很显然已经被商业化了。为了满足游人的迫切需要,整个蒙古包分为前后两个区,前面吃饭,后面是休息的地方,中间有一厚重的布帘子隔开。每个蒙古包里都装有空调,所以非常凉爽。两人点了酥油茶、手抓羊肉以及两个青菜后,蒙古小姑娘就退出去了。厚厚的棉毡门一合上,蒙古包就变成了他们的二人世界。
叶欢欢兴致很高,很新奇的欣赏着墙上挂着的一些少数民族饰品,拿起一个藏银发簪在自己头上比划着,问江风说,漂亮吗?江风走过来,双手抱了她的腰说,当然漂亮。什么东西到了你身上都会变漂亮的。叶欢欢听了,心里喜欢,做出千娇百媚的态度,说你嘴巴越来越甜了,知道女人都爱听好听的。江风说,我的缺点就是太实在,不会说谎。又指着簪子说,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叶欢欢说这东西卖吗?江风说当然了,你看还有标价呢。叶欢欢在墙上看,果然看到了价签,160元。就说,好吧,我要你亲手给我戴上。说着话把长发盘起来,在头上做了一个高高的发髻。江风笨手笨脚地,试了好几次才把发簪插到她头发里,退后一步,细细地打量她,果然发现她头发盘起来后,整个人平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韵,看上去既高贵又端庄。尤其是她那洁白的脖颈,此刻显得更长了,天鹅一般,脖子里的皮肤如羊脂玉,光滑细腻。
再往下看,一双高耸的胸半露不露,深深的沟若隐若现,真让人浮想联翩。江风看着感性逼人的叶欢欢,看着她丰满的胸,思绪回到了青葱的大学岁月。
在大学里,叶欢欢是班上唯一敢把沟露出来的女生。叶欢欢长相并不特别出众,但正因为发育得好,性格张扬,敢穿敢露,风头早就盖过了艺术系的那个扁平胸校花,名声斐然。在学校里,说叶欢欢的名字可能还有男生不知道,但要是说“乳沟女”,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让人津津乐道,百说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