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三章
洛书和龙宇疯玩了一个上午, 等到吃饭的时候才回了龙府, 有洛书带着, 两个小孩来回悄无声息, 除了把蚊子堆交给方尚清,没有引起别人的丝毫注意。就是龙宇吃蚱蜢吃多了, 午饭下不了肚, 导致龙府的厨子纠结了一下午。
在桌子上, 洛书对龙韬展开了第一阶段的处理措施,久违的体验了吃撑了的感觉, 而龙韬也第一次体会到了厨房的厨子做饭速度跟不上的感觉。他就搞不明白,为什么洛师父人小小的,嘴小小的, 吃饭速度怎么就这么快呢?最后只好归为洛师父就是洛师父,连胃口都与众不同。
洛书:信不信我吃穷你们家然后把小宇拐跑?^^
等到吃完饭,龙宇揉着眼睛还想和洛书玩,被洛书哄去睡午觉了。洛书一边感叹着“小孩子要保证充足的睡眠”, 一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被二零八八一把抱了起来。
【宿主,请保证充足睡眠。】二零八八抱着洛书往屋里走。
洛书:忘了我现在也是小孩子……_(xз」∠)_
洛书又打了个呵欠, 干脆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不动了, 虽然有内功撑着他完全可以几十天不睡觉, 但是这就像是一个人熬夜一样, 虽然可以办到, 但总归是不舒服的。只是洛书顺从了自己的心意, 但还不忘在脑海中和系统交流两边的信息。
【周灵,女,二十四岁。原为周府大小姐周思柳的贴身婢女,后作为周思柳的陪嫁丫鬟入龙府。周思柳自生下龙宇后身子孱弱,在龙宇三岁时病故,又半年,龙韬娶周玲为妻。】
【龙韬为人用情专一,未纳妾。】
【周灵对龙宇极为关心照顾。】
【周灵宽容大度,龙宇性情单纯但嚣张跋扈,常与周灵争吵,周灵温柔以待,视如己出。】
【龙府日常事务均由周灵管理。】
……
【此为龙府中众人对周灵印象】
随着二零八八的消息越说越多,洛书的眉头越来越紧,等到二零八八说完,洛书也彻底睡不着了,躺在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边想着一边整理着思绪,把自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慢慢说出来。
“龙韬用情专一,这个专一是指的对谁?若是对周思柳,那为何在周思柳去了不过半年就匆匆续弦,对象还是妻子的陪嫁丫鬟?”
“在这里三妻四妾是常事,将陪嫁丫鬟纳了妾也是常事,若是龙韬真的看中了周灵也无不可,为何在周思柳去了半年就续弦,莫非龙韬在不过半年时间就爱周灵到不顾自己的妻子,要给周灵个名分?”
“龙韬为人正直大气,周灵温婉贤惠,都不是会一昧的溺爱孩子的人,那龙宇表面上的少爷性子是怎么养出来的?”
“况且这还不是真的少爷性子,那关于龙宇嚣张跋扈的流言就飞得满府都是,我不信他们两个会一点不知道。那又为什么任小宇这样发展,任流言败坏他的名声?”
洛书还记得第一次见小少爷的时候龙宇骂出的话,若不是从小耳濡目染,这些词汇不应该是一个孩子知道的。
“周灵又为什么不让龙宇出龙府呢?会不会和那些蚊子有什么关系?又或者是……和那个尸骨坑有什么关系?”
洛书想得头疼,在床上打了一个滚,脑袋滚到坐在床边的系统的腿上。太阳穴一凉,二零八八的手按上了洛书的脑袋,在穴位上一下一下的揉着,洛书惊异了一下,然后就沉浸在了二零八八的按摩技巧中,像只猫儿一样把脑袋往二零八八手里拱了拱,二零八八神情一柔。
“小八你这一手从哪里学的,太~舒服了。”洛书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在头上时轻时重按摩的手上,感觉紧绷的头皮都被按摩地松了下来。
“系统内部网。”二零八八应道。
“就是那个充满了和谐信息的地方嘛?”洛书想起了让人擦汗的“开裆裤”,感叹道:“没想到居然有正经的东西。崽啊,阿爸就不管着你了,你长大了,不过这些东西不要经常看,内啥多了对身体也不太好。”
二零八八看着用一张小嫩脸摆出苦口婆心表情的洛书,觉得手痒痒,特别想在他脑袋上拍一下。
“小八,你学东西是下载下来还是自己学?”
“你能不能下载一个做饭的程序?等到咱们到处游玩的时候,就可以走到哪吃到哪了~”
“我的手艺你也知道,虽然我烤蚱蜢考得好吃,但是蚱蜢不能当饭吃啊。”
……
洛书有一搭没一搭得和二零八八聊着,突然想起了什么,从空间中拿出了三只烤蚱蜢。
“给你留的,你现在有人形了,来尝尝爷的手艺~”
二零八八低头,三只蚱蜢都被烤成了漂亮的金黄色,硬硬的翅膀则成了炭黑,肚子鼓鼓的,里面一定装满了籽,咬下去会有咸鲜的汁水溅出来。二零八八看着洛书,眼睛里好像被洒进了一把小星星。
虽然眼前的人是同性,还是天天看得见的同性,洛书还是被这一笑笑得一懵,回过神来,一股愧疚油然而生。二零八八虽然存在了许多年,但是获得人形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很少分开,这次出去不带着他是不是有点不厚道了,就像是自己有别的小朋友了一样。
洛书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二零八八的脑袋,二零八八微微低下头,顺口咬走了一只蚱蜢。之前只有虚影的时候,他就很好奇洛书做的烤蚱蜢的味道,如今终于到了口。
果然,很好吃。
……
下午的龙韬看起来神色十分凝重,大概是方尚清将蚊子的事情说给了龙韬。
蚊子极容易传播病毒,而人蛊在养成之前要用各种草药喂着,血液里蕴含有毒性。这种吸食过人蛊血的蚊子是活不长的,但若是被这种蚊子叮上一口,被咬的人虽然不至于丧命,却会产生种种不良反应,最常见就是红肿,若是被咬中了手臂,整条手臂都会肿起来,连弯手肘都做不到。
不过上午洛书已经把吸食过人蛊血的蚊子都干掉了,又将驱蚊粉围着龙府撒了一圈,对此毫不在意,还有心情找龙韬切磋切磋。
没错,不是吊打,就是切磋。洛书不用内力,只用最简单的招数和龙韬打,像钝刀子割肉一样,断断续续和龙韬对战了整整两个时辰。导致龙韬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姿势怪异,周灵来回看着龙韬方尚清和二零八八三人,脸色有点僵硬,罪魁祸首逍遥法外优哉游哉,又把晚饭干掉了半桌子。
吃完了饭就再也没有看见龙韬,估计是被周灵带回房间了。
洛书摸了摸鼻子,和系统对视一眼,正事现在才开始。
“这种蚊子的寿命不长,既然在上次捉蚱蜢的地方能看见,那么制作人蛊的地方一定离这里不远。”洛书低声向方尚清解释了一句,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红色的瓷瓶。
瓷瓶大肚窄口,颜色鲜艳异常,若是放到水中定会将一盆清水映成红色。洛书看着瓶子,轻轻地抚过塞子,眸子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怀念,然后拔出了塞子。
一条血红色的虫子自瓶口探出头来,洛书将手指放在瓶口,虫子便快速地爬了上去,方尚清竟然诡异地从虫子的动作中看出了几分欣喜与急切。
最诡异的是,方尚清老觉得师父看虫子和看自己的眼神是一样的。
洛书察觉到了方尚清的眼神,解释道:“这是蛊王。”
蛊也,毒虫也。
蛊王也,毒虫之王也。
取五毒之虫放于瓦罐中,其中放以草药,不喂食,埋瓦罐于地下。四十九天之后取出,喂食蛊师之血,不死者为蛊。
取五毒之蛊合放于瓦罐中,不喂食,埋于地下,任其厮杀。八十一天之后取出,喂食蛊师之血,不死者为蛊王。
蛊王踏万蛊尸而生,一现于世,万蛊臣服。
蛊王亲昵地蹭了蹭洛书的指尖,洛书的目光越发柔和,"她叫红柚,是女孩子哦。小清清你看,她是不是很可爱?"
方尚清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她到底可爱在哪,但是碍于洛书的淫威,还是勉强点了点头,"可爱。"
二零八八看看红柚,认出这是雪岭的孩子。
蛊王的孩子生而为王,然两蛊不能并存,若蛊王育子,在产卵后必将子代吞噬。除非将蛊王与其子再炼,为子母蛊。
子母蛊,放于两人身边,可感应对方安危。
只是子母蛊难炼,失败十有八九,极少有人肯将蛊王炼为子母蛊。
因此红柚与雪岭,大概是这世上唯一一对子母蛊王。
洛书刺破食指,挤出一滴血喂给红柚,红柚兴奋地扑上去,饮过血的身子愈发鲜红。
"红柚,你能感知到附近的蛊吗?"洛书轻声问。
红柚抬起前半身,左右晃动了几下脑袋,突然指向北方不动了。
洛书点点头,对两人道,"走吧。"
去看看这逆行天理之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