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第一百零七章
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洛书把自己扒|光翻进浴桶,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性是极强的,不过短短几天, 自认为是铁血老爷们的洛书就习惯了在满是花瓣的浴桶里吐泡泡,深沉地思考人生。
后天就是留风宴了, 不知道庞贵高富几人准备地如何了,地图已经踩好, 侍卫数量也已经摸清。不得不说情况非常不乐观, 这里的侍卫巡逻时间基本没有断层,把南风馆围得像铁桶一般, 而且有些侍卫身负武功, 虽说武功粗浅, 但是蚁多咬死象,不得不考虑。
哪怕洛书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 但是也明白, 这根本不是一个红楼应有的防卫,肯定有什么是他还没有发现的。但是时间紧迫,他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把所有的秘密都摸清, 就只好暴力解决了。
说起来暴力解决, 他就无比想念起自家三徒弟来, 若是小三子能带着一队军队来,保准能把南风馆推平了, 扒到裤衩都不剩, 可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不说扰民的问题, 单说小三子能不能及时赶来就是个问题。
洛书又苦恼地吐了个泡泡, 不知道小三子现在到了哪里呢……
***
在距离承阳城还有一日路程的踏风城里,冉星辰突然打了个喷嚏。
子车痕直起身来,皱眉道:“冉兄身体不适就先进到客栈吧,一炷香之后痕熬一罐汤药为冉兄去去湿气。”
冉星辰连连摆手:“不、不必,我不过是鼻子有些发痒。”
开玩笑,喝完你的药我没病也有了。
“哦?”子车痕将信将疑地看了看他的面色,又强迫他伸出舌头来看看舌苔,确认面前的人身体倍棒之后略带遗憾地点了点头。
“甚好。”
冉星辰别过头抹抹额角的虚汗,默默地忽略了那句“甚好”中掩饰不了的遗憾。
既然确认了冉星辰没事,子车痕就对他失去了兴趣,转而继续完成之前没有完成的工作——寻找附近乞儿的尸体。
前几日子车痕与冉星辰偶然相遇,发现二人具是去承阳城,便结伴而行。冉星辰与子车痕具是内力深厚,需要的困觉时辰要比常人少,因此在随从和马匹歇息之时,两人便会出来找找有没有关于血蛊师的蛛丝马迹。
近几日来尸体隐秘地增多,但是死的都是些流浪在外孤苦无依的人,他们常年在外,平日里的衣食也紧不上,是以很容易得病死去,因此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人发现异常。
直到子车痕无意间发现,这些乞儿大都不是正常死亡,他们的内里已经被掏空,就像被人养了蛊,这才升起了警惕心。
不知道这件事与血蛊师有没有关联。
子车痕面色微微沉了下去。
世人常道他妙手回春,但是他曾与血蛊师交手,彼此知道对方的斤两,若是两厢对决,胜负不过五五之分。若这次真是血蛊师折腾出来的幺蛾子,恐怕需要将师父请出来才行。
但是他回不去。
“子车兄!那里!”
身旁冉星辰的声音一下子把他的念头打断,子车痕抬起头来,果然在桥洞底下看到了三具尸体。
尸体一大二小,具是身损,只是位置不同,大的一人断了双腿,两个小的一人瞎了眼睛,一人没了双手。相同的是,三个人的表情具是痛苦狰狞非常,就像死前经受了非人的折磨。
冉星辰向身后跟着的侍卫示意,一盏茶之后一行人便到了坟地。
这里是荒坟,埋葬的都是无家之人。
几个侍卫在一旁掘着土,这厢子车痕已经拿出了自己的第二套刀具,示意冉星辰回过头去。
冉星辰早年身体孱弱至极,殿里常年飘着药香,闻不得一点腥味,哪怕是伙房杀鸡杀鱼也要刻意避开他,否则冉星辰会吐到晕厥。
然而被洛书调理过的冉星辰,现在不仅可以直面厨房,甚至可以上战场杀敌,自然是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强大的抵抗力,觉得不过是一次尸检,自己还是可以看下去,于是就冲着子车痕摇了摇头。
见冉星辰执意作死,子车痕也就懒得阻拦,选了一柄最大的刀具,淋上酒水在火上烤干,然后一刀干脆地划了下去,一股腐臭还带着酸酸的味道扑面而来。
几人早有准备,在口鼻处围了布块,倒是不会被味道熏得作呕,只是这布块挡得住口鼻,却挡不住眼睛,因此当冉星辰看到基本已经尽数化成污水的五脏六腑,和内腔壁上密密麻麻的白色虫卵时,只觉大脑一片空白,全身寒毛直立,一股反胃的感觉从胃部袭上口腔,手忙脚乱地摘下挡住口鼻的布块,忍不住张口便吐,奈何摘了布块,那股子令人作呕的味道便蛮横地冲向大脑,冉星辰吐到生无可恋。
在一旁侍奉的公公连忙将冉星辰扶远,又是拿手帕于是递水,等到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时候,冉星辰一抬头看见了子车痕手里的两根细长的银筷,银筷上夹着一只白胖的虫子,冉星辰此时无比痛恨自己这双眼睛,他甚至能清晰地看见虫子在左右蠕动。想到那具死尸的体内里的虫卵全都孵出了这玩意……
“殿下!”
……
冉星辰中间被子车痕硬塞了一嘴的止吐药,熟悉的难吃到让他恨不得把舌头割下来的药味,冲淡了恶心的感觉,冉星辰虚弱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旁边从小到大陪伴着自己的钱公公絮絮叨叨地说着,冉星辰理亏得很,缩着头像个鹌鹑一样老老实实地听着。
他也不想的,真的QAQ!
这一刻,能够面不改色地检查尸体的子车痕,在他心里无比得高大起来……
钱公公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冉星辰特别后悔刚刚没听他的和子车痕的话,但是理又不在他这边,所以只好低着头连声“嗯嗯嗯”,眼珠乱转,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能转移公公注意力的事物。
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还真让冉星辰找着了。
一节手指。
这里是荒坟,无依无靠的人死在城里,衙门就会出人把人卷了埋到这里,这几日大雨,把土浇松了露出下面的人倒也没什么,毕竟大多数的无名氏都是用草席一卷就下葬了,但是这一节手指出现的位置有些不对劲。
一般来说,挖了坑下面埋了人,总隆起个坟包来,虽然这里是荒坟,大多数都没有立碑,但是坟包还是有的,否则下次想埋人的时候一铲子下去带出来一块腐肉,多晦气。但是这截手指却是在平地里伸出来的,颇有种从地狱里伸出来的鬼怪的感觉,况且这手指腐烂程度不高,明显不是历经多年坟头被冲平了的坟墓,那只能说明,埋下去的这具尸体有问题。
冉星辰忙不迭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钱公公,钱公公一看,这尸体离得自家殿下还很近,连忙把人往远处请,冉星辰乖乖跟着走远,不忘下了刨地的命令。
冉星辰身边这几个贴身侍卫具是身负武功,挖起地来堪比挖掘机,真是大材小用了。
子车痕检查完三具尸体,又去看埋在地里的,里面的两具都应该打上马赛克。子车痕依旧面不改色,动作从容,把两具尸体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然后皱起了眉头。
冉星辰忙问道:“子车兄,可有什么不对?”
子车痕皱着眉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下意识地向着冉星辰走去,冉星辰想起方才让人掬一把同情泪的经历,也顾不得在属下面前维持自己所剩无几的形象了,惊慌失措地连连退避,钱公公连忙叫住了子车痕。
“子车大夫!”
被叫了一声,子车痕方如梦初醒,抬头却没头没尾地问出一句话:“为何有这样多的身损乞儿?”
冉星辰觉得现在的子车痕有点奇怪,但还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自然是因为身有疾无法从事别的职业,自然只能乞讨。”
子车痕沉默了一瞬,又道:“我方才检查五人尸体,具是被蛊虫寄生,噬尽五脏六腑而死。但是他们身上的缺损,都不是先天形成,而是因为幼时的外力致使,其中两人的舌头更是被人割掉。”
“朗朗乾坤,哪来这么多因为意外致身损的孩童?”
“他们究竟是因为身损而乞讨,还是因为乞讨而身损?”
***
洛书洗好了澡,把自己擦干,穿上亵衣中衣就缩进了被子里,等人来将浴桶搬走。
结果搬浴桶的人没等到,却等到了花影。
花影进来之后小心地关上了房门,然后拿出了一碟小点心走向洛书,洛书试探地伸向点心,花影点了点头,微微喘着气,脸颊上还带着一抹薄红,看起来是跑来的。
洛书不知道花影这次来是想干什么,就乖乖地吃着点心,直到花影突然蹦出来一句话。
“书洛,你想找你爹爹吗?”
仔细想来,这少年可以说是参与了“诱拐”的全过程。
在他们挨饿时,少年与两人同桌共饮,在他们蓬头垢面一身狼狈时,少年衣着华美舒适。加之少年也不过是十岁左右的年纪,与他们相差不大,就会难免让人产生从众心理,若是遇上像龙宇那样家境极好的,更是会在两相对比之下产生自惭形秽,甚至是“他可以为什么我不行”的嫉妒心理。
其次,在花晴给龙宇几次塞点心时,都会做出刻意避开少年的样子,让“受偏爱者”心生警惕,下意识地将自己与花晴划为一派,情理上更是会对花晴亲近许多,方便下一步的诱哄与洗脑。
可以说,这个少年时在这一环节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怕年纪尚小,做的事情却也隐含着恶意。
但是经过洛书的观察,却又觉得少年身上极为矛盾。
最简单的就是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情,与少年身上的气质和顾盼之间流露出的、与年龄不符的哀愁悲悯,他的气质极为干净,照常理不应该做出助纣为孽的事,而这也是洛书当初去把他从十八身下救出来的原因。
再者,少年能参与进来,应当是地位不低,但是若真是地位不低,花晴又怎么会让他担任被对比,甚至被嫉恨的对象?尤其是他们三个人,虽说这样说来有些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他们三个人的颜色在南风馆中绝对是一绝,加以调教,日后绝对能成为南风馆的“优势产业”。将他立在他们三个的对立面……到底是为何呢?
洛书内心疑虑重重,面上不显,飙出二百迈的演技应敌。
洛书:老司机无所畏惧╮(╯▽╰)╭
“哥哥?”洛书见少年不说话,眨了眨眼睛叫道。
软软糯糯的嗓音像十里香的桃花糕,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少年回过神来,将手中的物件放到浴桶旁的架子上,洛书一看,原来是一件新衣服,还有一碟绿豆糕。
洛书:少年,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少年看着洛书亮晶晶的小眼神,不由地露出一个软软的笑,左脸颊上的小酒窝若隐若现,引得人想伸手戳一下。少年微微俯下身子,微微下垂的眼角让他看起来温柔又无害。
“我叫花影。花晴哥哥为你取了名字,以后你就叫谷雨了。”
“花影哥哥!”洛书像每个乖巧的小孩一样应和地唤了一声,接着又微微歪过了脑袋,像是想不通似的问道:“为什么要改名字呀,书洛的名字不好听吗?”
书洛是洛书胡诌的假名,看这清纯不做作的名字倒用,就知道这是一个像万千起点男主一样的起名废。
不知花影想到了什么,身子僵了一下,然后很快回过神来,笑容变得有些勉强,但还是认真地解释道:“因为在这里,你们这一批新的……新的、家人的名字,都是按照节气命名的呀,不好听吗?”
可疑的停顿。
洛书嘟起了嘴巴,看起来有些不情愿:“可是书洛也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书洛还要找爹爹呢,要是书洛改了名字,爹爹不知道怎么办呀……”
小孩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期盼和沮丧,看向花影的目光里尽是祈求。
来吧,面对一个完全不知道南风馆是什么所在的、完全是被诱拐进来的乡间懵懂孩童,你要怎么做呢?
花影的指尖颤了颤,眼中又流露出了那种洛书所熟悉的悲怆。
房间内一时极静,书洛眼睛中流星雨落,慢慢聚起了点点泪水,摇摇欲坠,好像只要主人眨眨眼睛,泪珠就会顺着脸颊滚下来。可是书洛倔强地不肯眨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书洛不是龙宇那种小少爷,在京城中的小公子们,对这些烟花之地,虽然年纪尚小没有进去看过,但是到底是隐约知道这是什么所在的。书洛的父亲带上了书洛进城,想把家里的传家宝玉当了,给缠绵病榻的老母亲抓药,只是一时走散了。乡下民风淳朴,加上书洛家境贫寒,平日里的收入连供给老母亲抓药都不够,又怎么可能进到南风馆这等销金窟。
但是书洛的经历告诉他,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连乡里乡亲之间走动,都要你给我两个鸡蛋,我给你一捆青菜。现在平白进入了这样好的所在,还有新衣服和好吃的点心,怎么可能不用他付出半点?
可是他又有什么能交换的呢?
书洛不知道,但他本能地觉得惧怕。
花影的指尖又颤了颤,最终手指慢慢收拢,握成了拳。花影微微别过头,转移了视线,然后又很快地对上了书洛的眼睛,“在这里不好吗?”
锦衣玉食,金迷酒醉,不好吗?
书洛用力点了点头,睫毛粘上了泪珠,亮晶晶的,“好呀。”
“那你为什么要找爹爹呢?”
孩子很多的穷苦人家,把孩童带到喧嚣的人群里,让他待在原地,而他自己却再也没有回来。这样的家,为什么要回去呢?是回去继续吃糠咽菜呢,还是等待下一次的走散呢?花影看着洛书神色莫名,那神情完全不像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少年,反倒是像历经了悲苦,伤透了凡心。因此一颗心脏千疮百孔,碰都碰不得,一碰便是痛彻心扉。
书洛还在看着花影,花影的神色渐渐坚定,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开口——
“你的爹爹不……”
“因为他是我爹爹呀~”
说了一半的话被打断,罪魁祸首却是满脸无辜,像是完全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问这么个“蠢问题”,理所当然地说:“他是我爹爹呀,我怎么能不找他呀?”
你为什么要找你爹爹?
因为他是我爹爹呀。
我要找我的父亲,只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与其他的什么全无干系。
……
洛书从浴桶里爬出来,美美地给自己穿上了新衣服,用内力烘干了头发,然后端着绿豆糕美美地吃了起来。
绿豆糕主料为绿豆,可夹内陷,入口虽松软,但无油润感,清甜可口,丝毫不会发腻,带着淡淡的豆香,咬一口,甜甜的滋味慢慢在口腔蔓延开来,并不刺激,却回味悠长。洛书吃掉一个清水绿豆糕,下一口咬到了玫瑰内陷,口感润滑,比清水的还要甜一点,花香在口中爆炸开来,轰地脑袋晕乎乎的,简直飘飘欲仙;再一口是红豆内陷,绿豆部分紧实,红豆部分绵软,是最有嚼劲的一种……
洛书吃到泪流满面。
这特么才是人吃的东西啊!商城里卖的都是什么鬼玩意儿啊!
不过片刻,盘子已经空空如也,被商城荼毒过的经历让洛书连碎渣都没有放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等到吃饱了,洛书才有心情去考虑些别的,比如说刚刚失魂落魄走掉的花影。
一看就是个可挖的墙角。
他那一圈徒弟还没有联系上,听十八所说,龙宇的父亲很难发现被掉包的龙宇,而月怜虽然没有说过自己的情况,但是每每龙宇提起自己的父亲,月怜的表情就会出现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看来也没有援军。单靠他们三个平均年龄六岁的小土豆,还真没有办法把南风馆连根拔起。
况且这两个小家伙是在太小,洛书也不指望他们能硬碰硬,洛书说了要罩着他们就要罩着他们,能活泼泼地送出去是他的底线。
哪怕他可以一个人KO一群人,但是伤的也只是南风馆的毛皮,伤不了筋骨。若是一击无法得手,那再下手就难了。
毕竟是小三儿的管辖范围,不管怎么说也要把这颗毒瘤除掉。
洛书本身的强大,是他浪来浪去还没被人捅死的资本,因为实力强大到无所畏惧,所以许多事情洛书完全可以一时心血来潮就去做,而不用害怕有后患。
包括这次的混入南风馆,洛书确实是被气到了,于是这次的心血来潮,洛书就混了进去。其实洛书本来只是想先进来探探虚实,接着找外援一击必杀,却没想到遇上了“留风宴”,而龙宇出现在这里的背后似乎另有隐情,时间紧迫,容不得他慢慢做来。
因此人手就变得分外关键。
在夜间的短短时间,根本不够他像收集龙珠一样找到他的徒弟们,洛书倒是找到庞贵和高富,通知他们做准备,但是两人的主要任务是在藏衣阁伪装,赚钱加之收集消息,手下也没有多少能用的人,而且奇怪的是,他们两个每次见他都企图用各种手段把他留下,简直不让人好好说话。
最好的消息大概是他们通知了星辰,只是不知道星辰能不能及时赶过来。
至于报官,这一手必须要用在刀刃上,南风馆不是寻常的红楼,里面侍卫大多身负武功,纵使粗浅,也不是寻常衙役能敌过的。再说,若是衙役浩浩荡荡地过来了,那这几十个孩子早就被闻讯的管事人转移了阵地。空手而归不说,还易打草惊蛇。
所以洛书只好充分利用时间收集情报。
嗯……还有挖墙脚。
熟练地做了伪装,吹灭蜡烛,洛书悄悄地潜进了夜里,准备去瞅瞅他的墙角。
“呜呜……”
“啊!”
“哇啊……”
嗯?
洛书耳尖动了动,后背的寒毛竖了起来。
他好像在寂静的、黑暗的走廊上,隐约地听见了哭声和惨叫?
洛书顺着声音看过去,看见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大致六七岁的样子,长得清透灵动,眉眼间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傲气,却因为他稚嫩的身体显得多了几分可爱,身上用宽布条束缚了行动,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小奶猫似的挥舞着自己没什么威胁力的爪子。
这种被娇惯到无法无天的熊孩子洛书见的多了,哪怕长得再可爱,也掩盖不了恨不能日天日地的本质。洛书别过头去,看向另一个角落,那里还有一个孩子,穿着的衣服洗得有些陈旧了,还东一块西一块地打着补丁,缝缝补补的样子,让洛书想起自己在崖底艰辛度日的时光,忍不住举了一把同情泪。
这个孩子穿着明显不如那边的小少爷好,但是容貌却是不相上下,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长长的睫毛忽闪,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他的四肢同样被宽布条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