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月前,父亲头疼,检查出颅内出血。去湘雅医院转到脑神经外科,核磁共振检查之后,医生说先保守治疗一个月,如果不能散去淤血,就要开颅手术。
今天,再次检查,结果是一个月前出血量24cc,现在上升到了70cc……必须手术。
然而!
县城医院要求父亲留院治疗,我不同意。
因为我们这儿的人民医院是出了名的黑!医德败坏,牟取暴利!
我要求转院到长沙湘雅医院去做手术,但人民医院的医生不同意,不肯出具《转院证明》。
当时我不懂这个套路,没多说,走人回家。
回家之后,我上网随便搜索了一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为什么医院不肯开具《转院证明》?
其中的内幕真让我无言以对……
表面上的规定是这样子的:
因为现在的医疗资源条件下,转院证明这个东西仅仅是为了医保报销服务,且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患者的疾病或情况在我院无法提供有效治疗,二是所转目标医院是医保异地报销规定医院之内。
满足条件者需要填写转院申请表,经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及院医保科签字盖章同意后生效,患者凭此表3日内去目标医院住院可享受医保报销。此转院情况发生后,转出医院治疗即停止,病人按出院处理,出院方式为“医嘱转院”。病历整理完毕后交病案室。此转院不涉及病历、费用等移交。
而实际上呢?来听听医生怎么说:
医生A:“我刚上班的时候主任就告诫说不能转院,因为费用都算在前一个医院,后续不可控的费用都要初诊医院承担,傻子才开转诊呢!
医生B:“原因很简单,主要在于医保局对医院支付费用的潜规则。首先,每个医保病人实际上在每家医院,每个科室,是有个费用上限的。比如一般内科,可能给你订个每个病人平均一万块的上限,如果这个月这个科室收的病人平均费用超过了一万,嘿嘿,超过的部分你们科室自己掏吧,医保局可不管。其次,转院的话,虽然病人出院了,换了一家医院,但是如果有转院证明的话,这个病人在医保局那里就仍然算一次住院。然后呢,仍然是按照那个上限来支付的。比如病人在甲医院住院,产生费用一万块,然后甲医院开了转院证明,转到乙医院,再产生一万块费用,总共两万元费用。呵呵,但在医保局那里,你这两万元我只管一万,其他的你们医院搞定。所以明白了吧,开转院证明就是自己赔钱,所以是不能开的。”
医生C:“没错,我们不愿意开转诊,医保局每年与医院签协议,规定转诊率不能超过多少,超过了扣医院钱,就这么简单……”
……
没有《转院证明》是什么后果?
去社保中心咨询,办事人员态度极差,就像我是来抢钱的一样。
我被告知的结果是:如果在地方医院治疗的话能保险80%的样子,但是想治疗好点,去市级以上的医院,如果开了转诊证明就能保险60-70%的样子,如果不开的话,那就自费治疗吧。
……
我不知道开颅手术、住院治疗需要花多少钱。
但是,父亲的生命和健康,自然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对于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之类的国家大事,我不想做什么评价。
此时此刻,我只是为自己感到悲哀。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年轻的时候不拼命奋斗,等到步入中年,感觉到“中年危机”的时候,就已经太迟了……
……
开始联系湘雅医院脑神经外科,预约手术。
这段时间,本书的更新会受到未知程度的影响。
希望大家多多谅解,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