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真实建立于三国年间,当时是为了守土安邦而建。
后来唐朝时代,李白等诗人所去的黄鹤楼是后人又修建的,位于湖北武汉武昌长江南岸蛇山峰岭之上。
林雨以此为名,当然是为了蹭蹭热度。不过这个时代黄鹤楼的名字并没有太响亮,所以还得在广告推广方面多加工一下。
他将十号仓库里面所有准备的东西全部都给传到了林家府库,又派人将东西全部都转移到转移到了黄鹤楼。
刚开始都没有人知道这些都是做什么的,一个个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林雨。
后来经过林雨的一番示范,怡春院的姑娘们才了解,并且对于固态酒精燃料大加赞赏。
这样免去了烧火的麻烦,只要有个桌子就可以吃火锅,还没有任何的烟味儿,简直是做饭神器啊。
下午半天的时间里,姑娘们按照了林雨的要求,将桌子什么的再次进行合理的摆放。
这可是火锅店,楼房建筑到处还都是木头,要是不小心什么地方着火了,没个安全通道可不行。
林雨这也是防范于未然,安全第一嘛。
此外林雨又审查了下姑娘们排练的节目,婀娜多姿,令人赏心悦目。
他心想这古代的花楼就是高档,哪像是现代的啊,去了以后交钱进房,速度慢了人家还得加价钱。
哪像是这里,先欣赏一段小曲儿,谈谈心,等建立了浅淡的感情以后,再办正事。
那跟萍水相逢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不但身体舒服了,灵魂都得到了升华。
古代的花楼是真的可以谈情说爱的,而现代的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
每念至此,林雨都为大天朝历史文化的丧失而感到深深的哀痛。
最后,林雨将霓虹灯招牌挂了出去,这个时候天差不多都快黑了,不过灯却没开。
“好了,大家都还辛苦了,今晚睡个好觉,明天下午,额……申时准时开业。”
林雨对大家招呼了声,众人都累的不得了,半天的时间里虽然看起来啥都没干,但是做的零零碎碎的琐事是从来都没停过。
因此,林雨又宣布说,
“另外,今天大家也都辛苦了。我邀请大家先品尝一下咱们店里的特制火锅,好不好!”
“好!”
众人齐声应喝,特别是那些姑娘们,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围着林雨团团转,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捏腰捶背。
而同样在场帮忙的周达,赵义还有程勇三人更是手脚麻利的将吃饭家伙全部都搬了出来。
在场的人一共有三十二个,正好拼八桌。
各样的海鲜,丸子端上以后,众人都口水都流出来了,长安城附近虽然有河流,但是却没有多少人吃过海鲜。
点燃固体酒精燃料,放入火锅专用锅下,再掰一块火锅底料,几分钟后,鲜红的汤汁翻涌沸腾,火辣颜色,刺激的香味儿。
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得老大,用力的吞咽着口水,没有林雨发话,他们还是会谨守尊卑规矩。
林雨见大家都不动筷子,立即明白怎么回事,于是便招呼说,
“汤都热了,大家快下料啊,不然锅底都烧干喽!”
说完,他先将一盘冻青虾一股脑的倒进去,然后是鱼肉丸子,牛肉丸子,金针菇。
姑娘们见状,也都跟着做,不一会儿,一股浓重的海鲜味飘然而起,闻者皆口舌生津。
林雨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红色的虾蜷缩一团,浮滚起来。
“熟了,我先开吃!你们请便”
说着便用筷子夹起一只虾去头去尾放入口中,他吐着热气,并用筷子指着火锅高声说道,
“这吃火锅啊,是有讲究的。”
众人一听,都抬起头来。
“哎,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是火锅偏偏相反,它就得趁热吃。”
林雨一边说,一边走离座位,围众人转,
“经过烈火的煮沸,使汤料里的麻辣味渗入菜中,让食物在口中流转。”
他伸出筷子在身边一个桌子上的火锅里夹出一颗丸子放在嘴里,又嚼又大呼气,
“呜,一口咬下去,发烫的肉丸在口中爆裂,麻辣,鲜美,哇~那感觉,一个字――爽!”
林雨把众人说的口水直流,都快忍不住了,他却忘情的继续说,
“吃火锅还有一个秘诀,必须得知道,不然你绝对吃不爽。”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注意力又凝聚在他的身上,林雨偏偏还卖了关子,他走下一桌,夹了一筷子,换一桌,又夹了一筷子……
直到走到了最后一桌。
这时,程勇忍不住了,
“林兄,到底是啥秘诀啊,你快给大家伙传授下呗。”
林雨一边咀嚼,一边回答,
“不是都告诉你了吗?”
大家听的一头雾水,相互询问到底啥时候说的,结果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摇摇头。
林雨又夹起一块蟹排,说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火锅桌上没礼仪,你让别人,自己就得饿肚子。哈哈。”
说完,咬了一口蟹排,嚼两下,再把剩下的一股脑的塞到嘴里,大块朵颐的吃着。
众人听了,先是一愣,想明白其中含义以后,那些姑娘们便接连的抱怨道,
“老板真坏,竟然戏耍我们,你自己吃的倒好。”
“嘿嘿,谁让你们不吃呢?这不,好东西全都进到我的肚子里了。哎呀,味道真是不错。”
经过林雨这么一整,现场立即活跃开来,一个个都吆喝着,大口大口的吃,根本不顾什么形象,更别说礼仪了,有的还争抢起来。
吵闹之中夹杂着大家都欢声笑语,一个个都吃的十分欢畅,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她们平时吃饭都是厮守礼仪,即使以前是做这个行业的,但是为了迎合一些高官贵族的喜好,都得恪守规矩。
在私下的时候,都是食不言寝不语,不然老鸨就要对其一顿的乱骂。
这种吆喝着吃饭,真的是第一次,也真正的享受到了吃饭的乐趣。
林雨拿来一瓶茅台,刚一放到桌子上,顿时周达等人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这是……蓬莱仙酿?”
程勇鼓着腮帮子问道。
林雨点点头,
“正是,前段时间,你们三位也都辛苦了,以后这个店开张,更要你们三人劳神,所以特地打开一瓶,犒劳犒劳三位。”
程勇,周达还有赵义一听,感动的都快要哭了。
这可是底价两千两一瓶啊,还是有价无市,每天仅仅供给三瓶,就是皇上的御品贡酒也没有这个贵。而且这味道,绝对是天下一品。
以前他们三人也就是趁尉迟宝林的光才喝过两次。
也就是从那以后,再喝别的酒都没有味道。日日夜夜都想再品尝一次蓬莱仙酿,简直就跟上瘾了一样。
三人当场表态,无论林雨有什么吩咐,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三人都在所不辞。
这话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
不是他们没骨气,被一瓶酒就给收买了,而是他们感到了自己被尊重。
当初跟尉迟宝林,也是因为尉迟宝林把他们当朋友,但也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而林雨虽然不是把他们当成生死兄弟,但是从这些日子来看,林雨也着实与他们三人交心了。
士为知己者死,更何况林雨还被李世民在百官盛宴上大家赞叹,他的未来绝对是前途无量。
因而周达等人是真心的愿意跟随林雨,为其冲锋陷阵。
四人光喝酒还不起劲儿,又开始了划拳行酒令。
一时间,呼喝声起,觥筹交错,好不快活。
吃到一半,大家正在兴头上,忽然大门被推开了。嘈杂的现场立即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