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连盼跟严易俩只是领了证,还没有办婚礼,再加上毛豆组合又是早产,还在保温箱住过一阵子,老太太怕两个孩子福气不够,因此并不打算对他们大操大办,只在家里简单办了一桌家宴,庆祝两个孩子出院。
大蛋糕是姑奶奶严青买的,下午送过来后就一直没拆,放在家里,等连盼和两个豆丁都回来了才来拆。
小豆丁当然还不会做这个,拆蛋糕的活儿由爸爸严易代劳――望着姑姑一脸期待和激动的神色,严易心底突然升起了一股不详的预感。
果然,精美的纸盒一揭开,一大团葱绿顿时映入眼帘。
眼前好大一个蛋糕,准确地说,是好大一个毛豆,搁在土上。
毛豆起码有成人手臂那么粗,形态逼真,连毛豆上的绒毛都做出来了,葱绿葱绿,硕大一截,从形状来看,这个毛豆里面是装了三颗豆子。
底下的土看得出来是巧克力做的,估计也是撒了巧克力屑,想做出松软逼真的“土”的样子。
问题是,谁TM要吃这么逼真的毛豆蛋糕啊!
秦睿小朋友盯着这一大块葱绿、毛茸茸的东西,愣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实际上,他期待这个蛋糕很久了。
六岁的小孩子开始换牙了,最近家里对他的甜食卡得很严,巧克力和蛋糕基本是沾都不让他沾的。但是今天情况特殊,今天是毛豆满月宴!虽然是补办的,他被特许可以吃蛋糕,只是这个蛋糕嘛,实在是有点一言难尽……
葱绿的毛豆旁还插了一块巧克力板,上面上用奶油写着生日祝福语,一看就是出自严青之手――祝毛毛和豆豆健康快乐成长!
字体龙飞凤舞,简直要飞出天际。
蛋糕盒子一拆开,大家都楞了一下,最后还是连盼打破僵局,笑了一声,“这个蛋糕好逼真!”
她一抬手,拿起蛋糕刀,直接就把蛋糕切成了两半。
切开之后大家才发现,原来绿色的毛豆都是用抹茶粉做的,嫩绿的抹茶内芯和略有些流动的巧克力蛋糕看起来底倒是十分诱人。
一大块蛋糕,被分成了好多块,大家都有份,跟着一起沾喜气。
毛毛跟豆豆就无福了,他们吃不了这个,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众人,这个看一看,那个看一看,满屋子人都围着看个不停。
“看,毛豆在馋嘴!”
秦睿指着两个小豆丁,两位小小朋友眼珠子漆黑,看上去好像真的一直在盯着大家咀嚼的嘴唇似的。
周嫂笑道,“他们还这么小,还不知道馋嘴呢!”
一大家子,吃的就是普通的家宴,甜食也只有抹茶巧克力蛋糕一种,但胜在气氛融洽,一顿普通的饭菜,吃得也是其乐融融,仿佛山珍海味。
严宅这边一家人吃饭、分蛋糕来庆祝,气氛平和温暖,严易的老窝暗香会所,此刻也是人声鼎沸,喧闹异常。
会所本来经营的就是边缘业务,餐饮娱乐灯红酒绿一条龙,灯都是彻夜不熄的,如今老大又派了大红包,大家难得高兴,当然是彻夜狂欢。
来这儿的客人生活一贯奢靡,玩乐都是正常行为,不过严易对下属的要求一贯严格,客人归客人,自己人归自己人,大家玩乐的时间很少。
不过严易今天放话了,大家今天可以休息一晚,不醉不休!
连很少喝酒的温斯特,今天都破例喝了几杯,一群平时被他折腾地很惨的壮汉们,排着队刷医生,直接把他灌成了一滩烂泥。
看见老大有后,还是一胎二宝,严十四也是相当高兴的,这种感觉难以描述……好像和自己做了爸爸差不多。
他对严易的感情很复杂,既崇拜,又充满濡慕,所以今天对大家的狂欢行为,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因为喝得太过,温斯特很快就抵挡不住了,最后只能摇摇晃晃拿着一个酒瓶子,跑到严十四这里躲酒。
“十四啊,你怎么……嗝――”
话还没说完,温斯特朝着严十四迎面就是一个酒嗝,严十四所站的阳台顿时被这个酒嗝熏得全是臭气熏天,他嫌弃地捂住了鼻子。
“你到底喝了多少啊?”
温斯特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面前晃了晃,“也不多,就一……一……”
“一瓶?”
看他手上拿着的洋酒还剩半瓶子,严十四保守估计了一个数字,毕竟平常他也没见温斯特怎么喝酒。医生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的机敏性,向来滴酒不沾。
“一箱!”
温斯特直接回给他一个惊人的答案,满脸都是醉汉神色,双目迷离,扒着阳台上的栏杆就坐了下来,一边在阳台的装饰石柱上乱蹭,一边晕乎乎道,“哎呀,好凉快!”
严十四心里一动,拿出手机,对着他这幅醉汉样子,录了一个视频。
一贯注重形象的温斯特浑然不觉。
他抱着柱子抱了半天,人又在阳台上吹了一会儿风,这才稍稍清醒了一些,扶着柱子站了起来。
见他身形摇晃,严十四连忙伸手扶住了他。
温斯特醉醺醺道,“你领我的药没?”
严十四颇有些不解,“什么药?”
“解酒药呀!千杯不醉!”他说着又打了一个酒嗝。
严十四瞬间脸色大变。
早上他在会所里派红包的时候,温斯特突然抱了一大箱子的维生素片来,说是秋冬季节,大家吃得口味重,容易上火得口腔溃疡,建议大家多多补充维生素,一人发了一小瓶的复合维生素。
……
MD,这人上午就知道大家下午要狂欢了吧!
整个会所的人都成了他的小白鼠!
幸好他没吃!
看见他惊恐的眼神,温斯特立刻微笑起来,伸手在他脸上捏了捏,“小十四,别害怕嘛!这个药没什么副作用的,最多……最多……”
他目光往下,停留在了严十四腿间,“最多就是十天半个月小兄弟站不起来而已……”
严十四被他看的发毛,立刻侧过身去,避开了他的目光,但是温斯特这么一说,他浑身上下还是起了一声的鸡皮疙瘩。
突然有点同情下面那些还在喝酒划拳的兄弟们。
会所处地繁华之地,前面大街车水马龙,后面路上却是阴暗的小巷,几乎没什么人来。
路灯下下是一条窄巷子,摆着几个垃圾桶,有两只流浪猫停在垃圾桶上,似乎在翻检食物。
垃圾桶旁边,还蹲着一名乞丐,蓬头垢面的,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很冷吗?”
秋风迎面吹来,挺凉爽的,不过温斯特喝了不少的酒,浑身热气,压根就不觉得冷。
“咱们这儿还有乞丐呀!”
他望着下面的垃圾桶,看见旁边有人,显然有些惊讶。
会所这一带,平时都有人清理的,但凡混这儿的人都心里有数,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
也就是畜生不怕人,才敢在这儿的垃圾桶翻东西吃。
他还是头一次见这儿有乞丐。
说话间,乞丐抖着抖着突然就倒在了地上,温斯特是个医生,敏感地很,他一看乞丐哪个不正常的蜷缩和抖动姿势,心里瞬间就明白了过来,脸上瞬间带上了一丝嫌弃,“原来是个瘾君子!”
毒品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他厌恶的东西之一了。
可恨这种麻痹神经的物品,根本没有解药可解。
有时为了对付那些恶人,他甚至不得不研究出类似的药品来惩罚他们。
严十四在阳台上抽烟,烟头的火光在黑夜里一亮一亮的。
楼下那个乞丐似乎看到了阳台上的两人,目光顿时朝他们望来,张着嘴,不知在说什么。
他们在三楼,隔得有点远,看得也不太清楚。
声音断断续续的,好像是在乞求他们什么。
因为乞丐转过了身子,路灯照到了她的脸上,温斯特这才发现她双颊似乎已经溃烂,两边脸上好像都长了脓包。
挺吓人的。
他瞬间爆了一句脏话。
“你把那玩意儿给人用了?”
严十四点了点头。
“这就是那位往老大夜宵里放鸦片壳子的杨小姐。”
“我去!”
温斯特又往楼下望了几眼,只是这回他倒不是在看别的,主要是在看对方皮肤的状况。
从这个样子来看,恐怕她吃那个药已经有好一阵子了。
其实这玩意儿吃一两次并不会上瘾的,只要开头坚持住,后面药效就会越来越低,到后面就没了,跟大麻的效果差不多。
大剂量才会上瘾。
温斯特沉默了一会儿,问严十四,“你喂她的?”
严十四吸了一口烟,冷笑了一声,“许她给人下毒,就不许我喂她吃东西?”
不过实际上上虽然会所里的确是有这些东西,但是严易是下了死令的,自己人一律不准碰,碰了直接就砍手送戒毒所。
大伙儿在会所里见多了因为毒品家破人亡的人,所以对这东西向来敬而远之,但是杨小葵当初竟然想给严易下罂粟壳使其上瘾,可想而知严十四有多愤怒了。
严易是他的救命恩人,所有伤害严易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不过在这边呆久了,严十四思维早已不再是地下拳场那个麻木的杀人机器,严易也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这里头,有个很重要的也很难把握的东西,叫分寸。
在这样的灰色地带游走,很难有什么对与不对,他们做的事,早已无法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衡量了。
温斯特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
严十四知道他应该也是有点生气。
这就是他们可笑的地方。
两个两手沾满鲜血和罪恶的人,却也有他们可笑的坚持,如果说他们是好人,只怕连上帝都要笑掉大牙。
法律或许会杀他们一万遍,但严易却收留了他们。
一根烟抽到头了,严十四才低声解释道,“只在丢出去的时候喂了一次,”
“后面没喂他,我让小丁看着她的,她要是发瘾了就跟她说清楚,药可以给,吃的越多越上瘾,不吃,熬下来就没事了。”
但是像杨小葵意志那么薄弱的人,根本就撑不下去,她想都没想就直接把药接过去塞进了嘴里。
喂过几次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人不人,鬼不鬼。
照她这个样子,皮肤又没治疗,估计撑不了多久了。
温斯特闻言,靠着阳台背过了身子,不再看下面的街景。
他拿起瓶子,又猛灌了一口酒,因为冲得猛,脑子里瞬间腾起一阵眩晕,人好一会儿才睁开眼。
严十四见状,笑眯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白瓶递给他,“医生,维生素片要不要?”
他说着还拆开了盒子,从里面倒出了好几粒,示范道“张嘴,啊――”
“啊你妹!”
温斯特直接抓着严十四的手,把这一把药全进了他嘴里。
金发医生摇摇晃晃离开,只剩下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在阳台上狂吐不止。
这注定是一个充满酒精和呕吐的狂欢夜。
至于会所老大严易这边,画风就要和煦多了。
经过两个月的休养,毛毛跟豆豆的皮肤早已褪去了红色,变得白白嫩嫩,连盼奶水很足,营养又丰富,两个孩子都被养得胖嘟嘟的,连盼真是怎么看也爱不够。
家里的几个老人和长辈更甚。
在医院时,老太太跟连大爷不便每日都去查看,基本是两天去一次,回了家之后,两个老人简直都是抱着孩子不肯撒手。
谁知道以后还能抱多久呢?只恨不得日日夜夜都把这两个心肝宝贝带在身边。
两个家庭都有二三十年没见过小生命了,老太太上一次抱婴儿还是严易出生的时候呢!怎么能对这两个孩子不疼爱?
家里头一帮子人,只把这两个小家伙当命根子一般。
回家之后,就该给两个小家伙上户口了,小孩的大名,大家都没插嘴,一致决定交给严易跟连盼两个来取。
说实在的,名字连盼起码也想了几百个了,一直都没定。
老太太翻黄历定了一个上户口的日子,就在两天后。晚上连盼又趴在桌子面前翻诗经,一心想给两个孩子取个好听点的名字。
严易的讲究倒没那么多,他本人名字也取得很简单,父母希望他日后过得轻松自在些,就取了一个易字。
连盼翻了半天没找到满意的,干脆抓着书一把合上,起身躺回了床上。
“翻了这么久,你最喜欢哪一首?”
严易突然问她。
这恐怕是连盼除了写论文最刻苦的时候了吧?一屋子的全唐诗、全宋词、诗经诗集什么的。
连盼脑子里转了转,一片空白。
“不用考虑取名字,你就说说你喜欢的。”
严易把她手上还拿着的书本放到了一边,他也躺了下来,揽过了连盼。
他很喜欢这个姿势,把她像个大公仔一样搂在怀里。
连盼唔了一声,思索道,“如果不考虑取名字的话,我最喜欢……长命女。”
又简单,又实在――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
一愿郎君千岁,
二愿妾身常健,
三愿如同梁上燕,
岁岁长相见。
听着就让人觉得特别暖。
还有什么比长命百岁、两个人都健健康康,一家人都和和美美更开心的呢?
她没什么大愿望,就喜欢这些简单实在的东西。
严易闻言,低低笑了一声,“嗯,如你所愿,岁岁常相见不是问题。”
其实连盼就是在背诗词而已,只是这首长命女刚好是一位妻子写给丈夫的祝酒词,说是祝酒词,其实也十分直白地表达了妻子的爱意。
连盼软糯的声音背这首诗词,她本意只是分享给他一下,倒不是要表白的意思,但这不妨碍严易喜欢――尽管连盼不承认,但严易心里头还是多少感知到了她的羞涩。
倘若不是喜欢他,又怎么会喜欢这样的诗呢?
反正她说出口的话,他都自认为是对他的爱意。
连盼没料到严易如此厚脸皮,又占她便宜,顿时把身子一转,背过身去,气鼓鼓的,“不背了!”
“既然喜欢这个,那就从这里头取吧,严千,严岁,千千岁岁,岁岁平安,好不好?”
严易醇厚低沉的声音从连盼耳廓后传来,带出一阵暧昧的气息。
连盼两只嫩白的耳朵瞬间涨得通红。
“会不会太简单了啊……而且千岁,怎么不说万岁呢?听起来好中二……”
严易笑了一声,咬着她的耳朵道,“我的儿女,谁敢笑中二?”
其实他这句话本身就已经带着满满的中二气息了。
连盼只好拿这两个报给老太太,严青倒是举双手赞同,觉得很逗,老太太却觉得不妥。
一家人为名字愁白了头。
严易对名字混不在意,他觉得叫什么都无所谓,最后还是老太太大笔一挥,给两兄妹按严家这一代的景字派取了严景玄、严景幼两个名字。
其实大家族取名都很有讲究的,第二个字取派别,第三个才是名,严易的父亲严学海就是学字辈,不过他人比较懒,到严易这里,就随便取了个易字,其懒散程度可见一斑。
在这一点上,严易有过之而无不及。
严青和严学海是一辈人,严老爷子原本给她取的名字也是严学青,后来她嫌这名字太难听,自己改成了严青。
如此一来,家里就有两个人都没按派别来取名了,到毛毛豆豆这一辈,总算才回归了正途。
玄,取天地玄黄之意,很显然,老太太希望毛毛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幼,则是出于对幺女豆豆的爱怜,盼望她永远快快乐乐的,受人宠爱。
两个名字,寄托了大家对两个小豆丁的无限爱意。
于是,两天之后,严景玄、严景幼两位小朋友成功落户严家,随迁的还有连盼。
------题外话------
其实宝宝的姓名,出生那天开出生医学证明就要提供了,写到这里,只能强行装作自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