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准八大事件之“千秋家国梦”(11)
某一天,舅妈和往常一样应邀来到某一个富婆朋友家里打麻将,却发现麻将桌上除了两个老麻友之外,多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此女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材尚可、姿色普通,但一举一动中颇有贵气。
舅妈正惊异间,富婆朋友热情地招呼起来,道:“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弟弟的女朋友,我未来的弟媳。”
舅妈见过这个富婆的弟弟很多次,那是一个标准坑爹型的富二代,整天只知道嫖赌逍遥,交过的女朋友多如牛毛却从来没有正式宣布过,父母从二十多岁开始催婚催到三十多岁,得到的答复始终是:“老子还没玩够,你们急个毛?”
这次做姐姐的可以将这个女孩子带回来,看样子这坑爹富二代终于玩够准备收收性子了。
此女姿色一般,年纪也不小,能够被眼高于顶的坑爹富二代看上,一定是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无疑。
接下来富婆朋友的介绍印证了舅妈的猜测,这个女人出身不一般,父亲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资产上亿。
舅妈是个见多识广的角色,再有钱也远远比不上自己的外甥女金璇有钱,但这个女人却让她喜笑颜开刻意巴结。
原因在于此女向她说的一句话:“大姐您好,我刚学会打麻将不久,您可要手下留情啊。”
刚学会打麻将的有钱富二代,这可是千年难遇的翻本好机会啊,舅妈闻言嘴上连忙客气几句,心里却乐开了花。
几个小时的麻将摸下来,此女果然手生得很,输了将近十万,其中一大半是舅妈赢的,舅妈一边瞅着旁边叠的越来越高的百元大钞一边客气道:“妹子,麻将这东西啊,一回生二回熟,前一两次免不了输点,后面熟练了就会赢了,你年龄比我们小得多,学得肯定也快,再玩几次估计我们这般老太婆就打不过你了。”
“没事,大姐,我就当交学费了,以后只要有时间就会来陪您玩玩,整天陪着XX(富婆弟弟的名字)去唱K泡吧挺没意思的。”
“那是那是,他们男人就喜欢闹哄哄的地方,还是麻将这玩意适合我们女人。”生怕此女输了一次就不敢再来的舅妈闻言心里欢喜无限。
自那以后,此女果然经常会陪舅妈一起打麻将,前几次还有富婆朋友作陪,后面熟悉了此女就经常主动给舅妈打电话约牌,对于这样的一个完美的“自动取款机”舅妈自然不会拒绝。
短短一个月时间,细算起来此女已经输了好几十万,果然是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富家大小姐。
这种牌桌上建立起来的友谊最是牢靠,虽然年龄有十几岁的差距,但舅妈和此女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此女经常会和舅妈说一些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尤其是对自己的男友颇有微词,舅妈对其男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心知肚明,那可是一个视女人如玩偶的渣男,免不了对此女心里颇为同情,言语中总是安慰此女,时间一久关系如同姐妹一样的亲密。
某一次此女去舅妈家做客闲聊的时候,又聊起了男友的种种劣迹,哭诉之余对于舅舅对舅妈的关心颇为羡慕,说如果不是看在男友情况可以,父母又强迫他们在一起,早就分开了。
无意中,此女说了一句话让舅妈很不开心:“其实我不想找有钱的男朋友,有钱的男人都坏,像姐夫一样虽然穷但是对大姐你好啊,没钱没关系,只要感情好就行了。”
极好面子的舅妈一听这话脸色就变了:“妹子,你这话做姐姐的就不乐意听了,你姐夫现在收入虽然不高,但是一个月也有好几万块,年底还有奖金,很不错了。而且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过个几年有发大财的机会了。”
此女连忙道歉道:“大姐千万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姐夫这么辛苦能干待遇却这么低,太不公平了,公司董事长不是你外甥女吗,为什么不给姐夫升个职、或者分点股份啥的,那么大一个企业,1%的股份一年的分红也很吓人啊。”
舅妈的脸上马上浮现出怨恨之色,哼了一身道:“什么外甥女?为了钱就六亲不认,这次家里都发生了大事不还是无动于衷,一心怕影响企业形象连自己孩子都不愿意去找?”
“不去找自己孩子,什么意思?”
舅妈反应过来自己说得太多了,连忙掩饰道:“具体情况我也不太了解,这是她家的事情,我管不着,不过你放心,要不了多久,你姐夫就会升上公司高层,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活得这么憋屈。”
此女“哦”了一声,还想继续询问什么,舅妈却自动岔开了话题。
就在当天夜里,此女却出现在了金璇的豪宅里,卸了妆之后,露出了一张年青的面孔,正是许玉洁!
原来她觉得这个舅妈身上有重要嫌疑,于是在金璇的安排下成为了富婆的弟媳,混到了舅妈的身边。
舅舅舅妈住在另外一个豪宅小区,平日里除了内务大事之外很少去金璇家,前一次内部大会的时候许玉洁还没有进金家,所以双方都没有见过面,许玉洁稍稍改变形象之后,很容易就和舅妈混熟了。
至于富婆会帮助她的原因很简单,富婆家的企业和金璇的企业有直接的业务关系,只要金璇一句话,富婆必定会全力配合。
经过近一个月的刻意亲近和打探,许玉洁终于确定了舅妈说的那句舅舅会成为公司高层的话属实。
但只要企业的话语权在金璇和曾阳手中,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为什么舅妈如此确定这个情况会出现,难道会出现企业话语权不再属于金璇夫妻的情况?
这种猜测让金璇毛骨悚然,后背一阵发冷。
舅妈的异常只是这个案子破获的一个线索,而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才是案件破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