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雨生看着罗玉娇,眼神惊疑不定。?
罗玉娇走到刘雨生身边,两人的距离非常近,出了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应该保持的距离。
“刘教授,”罗玉娇吐气如兰,“我也能看到鬼。”
刘雨生心头狂跳,一则是因为罗玉娇离得太近,软玉温香近乎在怀,让人难以自制,二则是因为罗玉娇话里用的那个“也”字。
“我也能看到鬼。”什么意思?
刘雨生沉默无言,心里紧张,脸上木然。罗玉娇不以为意,似乎觉得刘雨生的反应很正常,她轻笑一声道:“我知道你现在很紧张,其实大可不必,能看到鬼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如果是你,就会庆幸自己找到组织了。”
罗玉娇或许是为了缓解一下刘雨生的情绪,所以开了个小玩笑,但刘雨生丝毫不领情,他一点都不觉得罗玉娇的话有什么好笑。罗玉娇见状脸也沉了下来,她冷冷地说:“刘教授,我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算得上开诚布公了,莫非你还不打算承认?”
其实能见到鬼,真不算什么大事。自古以来就有神棍灵婆,跑江湖的和尚道士哪个不是号称自己可以见诸神灵?刘雨生却死活不想承认这一点,他本能的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危险,而且不知其所以来。
罗玉娇等了一下,见刘雨生仍旧不打算开口,不由得冷哼一声道:“刘教授,你究竟有什么顾虑?见鬼这种事,不算什么稀罕本事。实话告诉你,不仅我见得鬼物,飞鹰组上下几十号人,大约都有这个本事,不然的话也没资格进飞鹰组。”
这下刘雨生真的被震住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这里,这里所有的人都能看到鬼?”
“没错,我没必要骗你,”罗玉娇肯定地说,“可能你还不了解我们飞鹰组,所以不肯跟我说实话。我先给你讲一下飞鹰组的来历,讲完之后,你就不会这样戒备了。”
罗玉娇接下来就把飞鹰组的来历大致讲述了一遍,其中是否有不尽不实之处,就不为人知了。
飞鹰组,是一个隐藏在暗地里的组织,不为普通人所知晓,而且这个组织并不理会平常的各种案件。在罗玉娇的讲述里,飞鹰组并不像刘雨生所了解到的那样,专为罗氏家族服务,这个小组是为了维护整个清源市的人民而存在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要从清源市的地理位置说起。清源地处南疆,周围有十万大山,还有四大毒泉以及一座黑森林,自古以来山精鬼魅的传说多如牛毛。事实上这些鬼怪的传说并非全都是杜撰,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真的。
也就是说,山精鬼魅事实上真的存在。
飞鹰组创立之初,就是以维护普通民众为宗旨,专门对付各类山精鬼魅的。其实飞鹰组并非独有,清远市之外,还有更强大的一个部门名为非调局,飞鹰组和非调局的职能相同,只是名目不一样罢了。
能够进入飞鹰组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各有特殊才能。譬如去警局把刘雨生带回来的两个人,林国良和吴山林,其中林国良擅长画镇灵符咒,可以辟邪镇妖,吴山林则擅长摆布阵法,锁拿鬼魂。其余人等也各有绝技,这些人就是传说中的通灵师,有法术在身的。
千年以降,飞鹰组的实力越来越弱,近年来更是捉襟见肘,人手大大不足。这是为什么呢?前面说过了,清源市地理位置特殊,这里地处南疆,距离十万大山不过百里,周围又有四大毒泉和一座诡异无比的黑森林,不仅毒虫猛兽无数,因为丧葬之地大多为阴属,所以鬼魅毛僵也特别多。
飞鹰组的人员尽管身负法术,但和这些鬼魅妖灵作战,战损率一直居高不下。早年间修仙修道还属正常,飞鹰组补充人员也方便,可是随着社会文明展,修仙修道之说不在世间流传,飞鹰组组员的展就越来越困难了。
时至今日,飞鹰组的组员大多来自飞鹰大学,飞鹰大学里的学员则是飞鹰组从各地搜寻资质出众的苗子来加以培养。如果不是飞鹰大学,说不定飞鹰组早就断代了。除却飞鹰大学,飞鹰组也一直致力于挖掘新的人才用以补充飞鹰组的空缺,这就是罗玉娇把刘雨生找来的原因。
没有经过通灵道术的修炼而能见鬼,这种情形大致有三种可能,一是天生通灵阴阳眼,一双眼可辨识阴阳,二是后天经过某些刺激双眼通灵,譬如经过某些大德之处,双眼被开了光,第三则是最少见也是最奇特的,双眼无碍,但人却是阴阳胎,行走阴阳之间都无碍,见鬼自然也就没什么所谓了。
这三种情况,不论刘雨生是哪一种,他都有了被飞鹰组重视的资格。因为无论他属于哪一种,都有了修炼通灵道术的资格,只要满足了这个先决条件,就能够成为飞鹰组的一员,从此修炼道术降妖除魔。
如果不是有刘雨生这一层特殊情况,飞鹰组一般是不会出现在普通人面前的。连环凶杀案说起来很吓人,但这种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惊动不了飞鹰组的。别说死了几个人,就算死几十个几百个,只要和自然力量无关,那就和飞鹰组无关。这是警方的事情,飞鹰组不能越俎代庖。
至于袁雅娴所说,飞鹰组是罗氏家族的护卫,这种说法不能说不对,但也不能说全对。飞鹰组和罗家有很深的关系,当年飞鹰组第一任组长就是罗氏先祖,而后罗氏家族不知有多少人为飞鹰组抛头颅洒热血,所以罗氏家族对飞鹰组有着绝大的影响力,反过来说如今罗家的地位,也多赖以飞鹰组的大力庇护。
罗氏家族和飞鹰组相辅相成,二者互为表里,其实是没有主次这一说的,只是罗家的人一向低调,而外人不了解飞鹰组和罗家的渊源,所以才会以为飞鹰组根本就是罗家豢养的打手团,这个说法自然大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