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坊里是有鬼还是有死人?”钱青末看到风一般逃进来的司徒孑感到好笑。
”我才不怕那些呢。”司徒孑从小生活的环境,有一个死人什么的太正常不过了,就是一些大户人家打死几个下人也是平常。
”那你怕什么?”钱青末看着一听她问这话又白了脸的司徒孑,觉得很有意思。
”我怕蛇!”司徒孑一脸的纠结,觉得在女孩子面前承认这个有些丢脸。
”哈哈哈,真没出息,你一个大男人竟然怕蛇!”钱青末哈哈大笑,对司徒孑一顿嘲讽。
”是那蛇太大了,你看到就知道!真是挺吓人的!”司徒孑一提起还是挺害怕的。
钱青末去工坊看了一下挺吓人的那蛇,结果也被吓了一跳,难怪司徒孑会害怕。吓到她的原因有很多,一是蛇的颜色、二是蛇的长度、三是身上狰狞的伤痕、四是头上的肉冠。
工人们谁都不敢动这条奄奄一息的大蛇,就像怕冒犯了神灵一样。这条大蛇浑身金黄、盘旋在地上,或者可以说蜷缩。能有十米长、男子手臂那么粗,关键是头上还有一个发红的金色肉冠,让人莫名的敬畏。在当地有个传说,据说头上长有肉冠的蛇是精怪,遇风会化龙的,所以当地人很是敬仰头上长有肉冠的蛇,认为它们具有灵性,尤其是金色的蛇,更是被大家认为定会成龙。但这样的蛇百年不遇,看到过的人很少,钱家庄更是没有出现过。
钱青末估计,要不是眼前这条金色大蛇受伤严重,估计也不会被人所见。金蛇受伤真的是挺严重的,身上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咬的,还是在洪水中受了伤,多处可见像是被啃咬的伤痕,有的甚至已经腐烂,看上去挺吓人的。
”怎么没人给处理一下呢?”钱青末看着那好像就剩一口气,但还是用锐利的眼神盯着众人的大蟒,问着周围围观的员工。
”青末小姐,我们、都怕冒犯了它。”管事的一看钱青末兄妹跟着自己主子回来了,硬着头皮说出了实情。
”那也不能看着它死了呀!把处理伤口的东西拿来,我来!”钱青末看着这一大群男人感到好笑,什么怕冒犯了,就直接说你们害怕不就得了。
”不行,我来,你在这儿看着就行!”钱青末正要往前走却被钱青皓抓住了胳膊。
”就是,你胆子也太大了,我是让你来看热闹的,可不是让你来逞能的!”司徒孑一脸佩服的看着钱青末,这胆子真大呀!
”没事的大哥,我就是一个孩子,对它来说是没有威胁的,我来吧。”钱青末知道本土人的忌讳,所以这种事,还是自己来吧。
”不行,还是我来!”其实钱青皓面对金蛇也有些不知所措,所以他更加不愿意让自己妹妹去做这件事。
最后争执不下的俩人决定一起给金蛇疗伤,钱青末先是让人弄来一盆稀释着醋的的温水,轻轻的用手绢给金蛇擦着伤口。一旁观看的人都很是吃惊,没想到金蛇不仅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还貌似很是温顺。众人吃惊的表情换来的是兄妹俩淡定的配合、默契的给金蛇上着药,和金蛇淡漠的一瞥。这一瞥,让大家瞬间有被雷到的感觉,如果没看错的话,那是鄙视吗?一群人有种凌乱了的感觉。
金蛇的伤口看着挺吓人的,但也不难处理,兄妹俩很快就处理完了。被处理过伤口的金蛇还是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没有动。钱青末让人拿来点吃的给它,也没有挪动它,就让它那么呆着,想吃了自然会吃,伤好了自然会走,然后就离开了。家里还有一摊事等着兄妹俩呢,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在这里了。
俩人回到家把院子里都用水冲洗干净,屋后的竹林也有很多损坏,离得近的把它们都归置好,离得远的那些就先不管它,任它自生自灭。
等这些都收拾好后,俩人就回到了山上。离的老远,就闻到了鸡汤的味道,虽然天气比较热,但一份椒麻鸡丝,再配上一碗鸡汤、一碗米饭,是非常棒的一件事。
一家人温馨的吃过晚饭以后,坐在小竹屋里一边吃着野果一边看着落日沉下地平线、繁星在夜空中点缀,一边聊着天,钱青末还是很享受这一时刻的,山上已经没有太多人了,只有相熟的几家。没有讨厌的人,心情也自然更愉快,尤其是夜晚的林子里更是有一种神秘与刺激。
天气在一天天的炎热起来,但钱青末他们却没有立刻就回家。一是想把家里被洪水侵袭过的东西在阳光下好好曝晒一下,二是,天气热得太不正常了,没有一丝风儿,有的只是猛烈的阳光炙烤着大地。
钱家庄还好些,村长三令五申的讲灾后事项,带人处理那些脏东西、把死去的动物焚烧,而且事先也说过,要是有人不愿意按照村里的指示做,那么好,请你离开村子,换别处居住。所以大家都乖乖地执行,哪怕有不舍的时候,但他们更怕在这个时候被赶出村子。
别的村子的人可没那么幸运了,没有清理的动物尸体被晒的腐烂,空气中时刻充斥着这种气味,令人窒息。
青石村王地主家,已经回到家的钱荷花正满足的吃着小灶,在其他人都吃不上喝不上的时候,她能吃的好喝的好,觉得特别满足。但这嘴和肚子满足了,心却满足不了,一个词,寂寞。
不是没相公,现成的王壮在那摆着呢,但她就是不喜欢,体格大的要死,每次压的她都要疼死了,而且年纪还那么大,还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蠢得要死!哪有他好啊!一想到这儿,钱荷花脸颊绯红。
这个他是谁呢?其实是王地主家收留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是从更南面过来投亲的,结果没有找到人,饿晕在王地主家,被王壮救了回来。刚救回来时钱荷花还嘲笑他傻,救个吃白饭的回来,可等洗干净以后,让她吃惊不已,同时也小鹿乱跳,长得简直是太好了,比钱青皓可好看多了,看的她直入迷,恨不相逢未嫁时。
这个叫程林的少年因为识得几个字被王地主留下当了一个管理两个仆人的管家,另外还要管理田庄,做好账本。
想什么来什么,钱荷花正想着心上人时,程林从她窗前走过,”程管家!”一声柔媚入骨的声音传来,让成林停住了脚步。
”大少奶奶好!”程林向钱荷花微微一行礼,露出俊朗的笑容。
”干什么这么客气,不是早就说过,要叫我荷花的吗?”钱荷花从开着的窗户里探出头来覆在窗台上,伸手拂着程林的衣领,语气暧昧。
”好啊!那没人的时候我就叫你荷花!你说好不好?”程林牵起胸前的小手,轻轻的在手心里划弄。
”讨厌!”钱荷花羞的脸都要埋到胸口了。
”你不就喜欢我这样吗?嗯?今天谁都不在,我们去客房谈谈心。”程林别看外表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其实骨子里花的很,很久没有女人的他,早就盯上了这个闷骚的大少奶奶。
俩人跑到客房蒙被滚起了床单,正所谓*,燃的很。激情的俩人连有人在外面偷窥了起来都不知道,直到窗外传来”砰”的一声,才让俩人警醒。
程林快速穿衣下床,来到外面查看,可是一个人都没有。但两个吓的魂飞魄散的人已经没有任何兴致了,只想着被谁发现了,程林还四处去查看,可是家里依旧没有一个人,让他更有一种惊悚的感觉,俩人只能胆战心惊的时刻查探着情况。
而在书房里躲过程林查看的王程则是轻轻的拍了拍胸口,倚在书桌后满脸通红的回想着刚才他偷看到的那白花花的一幕,那一幕就像在他脑海中定了格一般,挥之不去,令他总是忍不住去追随。
从那天开始,王程就总是悄悄关注钱荷花和程林,他发现很多时候俩人都假装偶遇,然后来个眉目传情,偏偏家里谁都没有发现这一点,让他既想告诉他们,又享受现在偷窥的快感。
太过于专注导致他没有精神读书,每天无精打采,急的他娘各种询问,连番补汤,让他鼻子都流了血,对于偷窥更是专注。好好的一介书生,竟然干起了圣贤人很是不屑的勾当,每天只盯着嫂子的那点事。
在山上蜗居的钱青末一家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过于拥挤,其他的一切都令他们很是满意。钱青末不时的还会下山看看,或者自家检查维护一番,或者给村长等要好的人家送些肉和野菜。
村里的人虽然还会去山上挖板蓝根,但板蓝根已经很难找了,一是天太热,有的死了,二是,采的人多了,好在之前的时候有库存,还是够用很久的。
那条金蛇说起来真是很奇怪,不知道什么原因,它在某一天爬进了钱青末家的家,并且再也没有离开。钱青末看着它还没有好的伤什么都没做,反正它也是在屋后竹林里生活,对他们影响不大,而且也不用给它找食物,更是无所谓了,什么时候走随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