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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番外)以爱为动力,以学习为名

剩女爱情路 沈墨溪 4578 2024-10-21 18:10

  老人?看着倒是没什么威胁,不过还是小心点。

   【正在把老人的面部和劳伦斯的面部进行对比,相似度高达40%以上,判断此人应该为劳伦斯有着某种亲缘关系。】

   【正在整合情报中——】

   【温盖特·皮斯利:劳伦斯·皮斯利的父亲,也是书架上留下的那本黑色本子作者的儿子。】

   【参考情报:我将把这一切都交给我的儿子——唯一一个在我患上离奇的失忆症后仍然信任和支持我的家庭成员,也是最有可能知晓我的经历内情的人——密斯卡托尼克大学的温盖特·皮斯利教授。】

   唐元顿时放松下来,如果说还有谁知道那个黑色本子的时,除了劳伦斯,就只剩下这个老人了。

   最关键的部分被劳伦斯撕掉了,但没关系,我们还有活着的见证者。

   当唐元想冲下去,把那个老人请进屋时,右眼再一次发热了。

   【你的形象不适合见人,表情太生硬,在一个父亲的眼中,一眼就能感觉到不对劲。】

   唐元转了转脖子,整理了一下衣服——虽然身上还穿着从疯人院跑出来时穿的白大褂,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没有哪个病人出来还穿着医生的白大褂。他飞快的冲进卧室,找到一块穿衣镜,用手指抓了抓凌乱的头发,家长都喜欢孩子梳的板板整整的,不留刘海也不留长发,美名其曰:精神!

   唐元对着镜子弯了弯嘴角,调整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甚至他自己看着都要被温暖哭了——虽然他现在并不能感受到这种情感,但按照以前活着时候的经验,这时候父子重逢,就应该露出这样的表情,现在无法理解也不能感受到,那就模仿就好了。

   【你得快点了,不然老头子会失去耐心。】

   他冲到了楼下,想要获知真相的冲动让他的速度达到了极致,这其实倒是很像一个久别重逢的儿子。

   爸爸,我来了……

   唐元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急切的想要认别人爹。

   打开门的时候,老人已经拄着拐棍想要离开了。

   清晨的阳光很明媚,老人站在庭院里听到了背后的开门声,情不自禁的回过头来。

   门廊,唐元站在那里,还保持着开门的姿势,然后他笑的格外的灿烂。

   老人走了过来,唐元连忙过去扶着他,两人走进了客厅。

   进门之后,唐元顺脚带上了门,隔绝了外面的阳光。

   老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攥着拐杖。

   唐元则打量着这个老者,他的年纪不小了,从资料上看他是1900年出生,现在是1973年,他已经73岁了。不过虽然头发花白,而且头顶也秃了,还拄着拐杖,但精神头看着不错,满脸红光,此时也用着审视的目光看着唐元。

   趁这时候,假扮他的儿子,快点套出那个黑色本子上后面的内容吧,这位老人肯定已经看过了。

   唐元刚想张嘴问些什么,他却用拐杖重重的撞击了地面,打断了。

   “你不是我儿子。”

   果然是老子,虽然系统给唐元的身份是劳伦斯,但毕竟芯子不一样,当父亲的一眼就能看出差别来,甚至都不用唐元说话。

   “劳伦斯从来不会笑的那么灿烂,像个傻子一样。”

   “那么,你是谁?你是伟大种族吗?”

   唐元好像听到了一个新的词条,他确信很快就又有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向自己敞开。

   伟大种族和伟大航路有什么关系吗?

   “具体我没办法解释,但我是来救你儿子的,请把你知道的全都告诉我吧。”

   “包括你口中的那个‘伟大种族’。”

   ……

   ……

   汪天逸的工作日志。

   1973年7月5日,天气:听别人说,应该是晴天。

   我终于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了。昨天我来到这个不见天日的研究所,和那个大玻璃缸子进行了大半天的话疗,然后跟着那个把我带进来的人去食堂吃了晚饭,接着又回到了实验室,进行话疗,不知什么时候我睡着了,醒来之后就被人叫起来吃早饭。

   按理说我应该是不用睡觉的,虽然有时候会感到精神疲惫,但一般只需要小憩十几分钟即可,还从没有像昨天那样睡的那么死。

   早饭看着不错,但是可惜,我尝不出来有什么味道,食物对我来说,不过就是个维持身体机能的营养物罢了,完全享受不到吃东西的快乐。

   此时我才意识到唐元做的生意是朝阳行业啊!

   吃过早饭后,我又回到了那个实验室。

   路上倒是想抽空去别的地方看看,最好能找到逃出去的方法,但那个人看管的太紧了。

   哦,对了,今天早些时候,倒是接到了系统的任务提示,并且世界观已经被破解了20%,看来唐元他们那边进展很快么~

   今天聊得话题比较随意,不过对方似乎想知道人类对于永生是怎么看的。

   “说实话,这辈子都没过完,想不到永生是什么样的。”

   我抠着鼻子,毕竟现在我已经死了,如果在这个状态下“永生”,我觉得不但不现实,而且还很可怕。

   吃啥啥不香,看啥都觉得无聊,隔段时间还要进来做任务,随时还要忍受被杀死的痛感,复活遥遥无期,如果一直这样“活”下去,也算是永生吧,这也太痛苦了。

   “事实上,我是一个早就该死的人,曾经也不想活了,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活着的理由,永生离我太遥远了。”

   “你和其他人类不一样,他们都想要永生。人类还真是一个复杂的生物,有人想要永生,有人却想死,那么你那个不得不活着的理由是什么?”

   “我以前有个女儿,我答应她要好好的活着。”我不想过多的谈论这些事情,于是快速的转移了话题。

   “我都说了这么多了,你又是怎么看的?”

   “事实上,万物都有消亡的一刻,说是永生也不过是相对的,就像是拥有一天生命的浮游看待你们人类,几十年的生命就相当于永生了。不单单是个体,任何物种也有消亡的一天,但我们早已跳出了这个规律。”

   “我们这一族永远不会灭绝呢,可以见证从过去到未来所有的历史……对于你们来说,应该是非常高级的种族。”

   “所以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又想打碎这个玻璃缸,看看这个“永远不会灭亡”的种族到底是个什么鬼?

   “你既然作为这个研究所的成员,没有听过我们的传言吗?”

   “我是新来的,现在就学习一下。”我连忙接上话,我有预感,这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我们是彻底征服了时间的伟大种族,伊斯。”

   [恭喜你已经破解了40%的世界观。]

   系统提示在脑海中响起,我一愣。

   接着有一种淡淡的喜悦浮现,老子现在也算是智商型的玩家了哈哈哈哈,这次要比汤圆那小子快啊,见面要好好的嘚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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