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我喜欢……你啊
被三爷大手撩拨的险些缴械投降,盛夏忽地吸了吸鼻子,三爷身上什么味道?
汗水充斥的男人野性气息之外,居然隐约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奶香,这个味道实在是太深刻。
即便之后淡淡的一缕,足以让盛夏分辨出和小宝身上的如出一辙,没错,细闻之下她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想法。
三爷的身上居然有小宝的味道!
我勒乖乖!
他们俩居然见面了?三爷见了夏小宝!以三爷的智商,小宝能瞒过去吗?光是眼睛的颜色能不能掩饰其他的特征?
玄!
太特么的玄了!
盛夏一脸警惕的挥手将自己与三爷强制的分开几公分,掰开他的手从自己身上撤掉,哗啦把浴袍重新抚下来盖住大腿。
三爷被她突然的反抗刺激了一下脑神经,鹰隼半眯半张,“不给吃了?”
盛夏手儿杨柳般摆了摆,细雨春风般吐出热气,“三叔儿,你见夏小宝了?”
“哦?”
小妮子何出此言?一句话就问到了点子上,呵!啥时候变聪明了。
盛夏蹭地跳下桌子,审问犯人似的绕着三爷走了一圈儿,小拳头抵着下巴,啧啧回味着他身上的气息,“今天三爷穿的是休闲装,脚上穿的也不是军靴,身上有奶香味,而且和夏小宝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你……你把他怎么样了?!”
三爷后背绷直,大手揪着盛夏的脸左右摇摆端详了五秒钟,“老子能把他怎么样?难不成老子还把他给吃了?”
盛夏咕嘟吞了吞口水,“你真见他了?那个啥,孟允帆的儿子啊,别的什么都好,就是性格有点孤僻,他不喜欢跟人相处,尤其不喜欢跟人接触,那个啥,三叔儿,你气场大,实力强,高冷惯了,他呢……话少,内敛,冷淡,我觉得吧,你们俩还是少见面为好。”
孤僻?话少?内敛?冷淡?
这四个词儿用来形容夏小宝合适吗?
那孩子天真可爱,纯洁无暇,俏皮讨喜,而且是个问问题大王,到底谁的识别能力出现了bug?
“噢……如果见了呢?”
腹黑冷三爷深幽的能把人一下子看到底的眼睛,探索盛夏眸中的每一次波动。
盛夏呵呵呵傻笑几声,真见了,大爷的,真的见了,咋整?认出了?没认出?小宝这臭小子!
“见了就见了呗,孟允帆都没发话,我这个后妈未遂的还能说啥?”
尼玛,心跳的好快,脸上的表情是不是也变了?小宝要真被三爷给认出来,她可以跑出去被雷劈死了。
靠,小宝儿脖子挂着子弹头,被看到了吗?
三爷捉住她的肩膀头,不让她再拉磨驴子似的转圈,“你好像很紧张夏小宝,比他亲爹还紧张,说说吧,你们怎么回事?”
屁话,当然比他亲爹紧张,他爹毛都不知道,紧张个屁。
“哈哈哈!我是个颜控啊,谁让人家小宝长得可爱呢?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那才是真正的倾国倾城!至于三叔儿你,老腊肉就不要跟人家小鲜肉争风头了好咩?所谓10后占地球,老腊肉靠边走,咋就没觉悟呢?”
又在胡扯八道!
三爷铁腕干脆利索勾住她的下颚,“你是喜欢他,还是他爹?”
他和他爹,她都喜欢。
“我喜欢……你。”
盛夏唇儿弯弯,眼儿闪闪,手儿摸摸,沿着他的皮带往下……
三爷眼眸被她手儿上的动作勾的充斥热血,冲天而起的肿胀灌满她的掌心,操,这妮子!
“油嘴滑舌!”
但,能说不喜欢吗?他喜欢,很喜欢。
盛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甜头,娇软的哄他,“三叔儿,我肚子真的好饿,能不能去吃饭?”
拉上他的拉链,盛夏将手往他身上蹭了蹭,狐狸眼忽闪忽闪的亮,亮的千娇百媚。
“嗯。”
咚咚咚。
连着三下敲门声传来,两人都止住了声音,盛夏噙着笑,老狐狸,让你干坏事!
“谁!”
乖乖,好大的怨念。
“报告,首长,急事。”门外是通讯营的小刘。
三爷松开盛夏,压低声音道,“躲卫生间去。”
盛夏如今只裹着浴巾,被撞见实在不大好解释。
理了理衣着,三爷附身将地上的文件捡起来随意放桌上,这才神色如常的冷声道,“进来。”
小刘敬了个军礼,“报告,司令员的电话,您得回行政大楼一趟。”
操!
一定是为了今天的事儿,老头儿消息倒是灵通。
“知道了,一会儿去。”
“是!”
打发走了小刘,盛夏咯咯咯笑,“三叔儿,偷鸡摸狗的事儿少干点,心脏病都吓出来了吧?那个啥,我记得你宿舍有我一套衣裳,哪儿呢?”
三爷真想咬死她算了!
“衣柜顶层。”
“得嘞!我自己去拿就行了,洗手间刚才换的衣服就辛苦三叔儿给洗洗晒晒,常来常往,有备无患,乖,辛苦了。”
三爷,“……”
盛夏扭着小蛮腰笑嘻嘻去拿衣服,三爷戳了戳眉心,洗衣服?
昨儿晚上刚给夏小宝洗了衣服,今儿还得给夏大宝洗,活了三十年,冷三爷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如今真真是阴沟翻船。
还特么翻的心甘情愿。
――
“傅总?”
被秘书的声音拉回现实,傅思明从电脑屏幕上抬头,眉眼含笑道,“怎么了?”
傅思明的秘书赵雅文抱着几份文件恭恭敬敬的附身道,“今天下午的会议资料,您要的。”
傅思明这才想起来下午还有个会议,点了点头,“放下吧。”
“好的,傅总,那个……我刚才看傅总好像在想什么,傅总有什么心事吗?”
赵雅文甜甜的笑着,精致的妆容将年轻漂亮的脸蛋描绘的更加光彩动人,穿着A字套裙,身材婀娜高挑,是当下最占领街头时尚的都市丽人一枚。
傅思明有些哑然,又有些无奈,“想到了一些以前的人。”
赵雅文知道傅思明性格温和,胆子也就放大了不少,换做是别的老板,她可没这个胆子,“那……傅总您想的是不是以前的女朋友啊?因为我刚才看您想问题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是笑着的。”
傅思明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笑了吗?他浑然不知。
“算不上女朋友,关系很要好。”
女朋友,他倒是很希望盛夏可以成为他的女朋友,他一定会把她捧在手心里,好好的呵护。
只是,如今两人的关系似乎已经回不到当初的轨道了。
那么,他对文萱呢?
对盛夏,他是痴痴多年的眷恋,对文萱则是欲说还休的愧疚感动。
赵雅文抿了抿玫红色的唇,“傅总,人家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有时候回忆里的人才是最好的,真的在一起的话,或许就像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写的……”
傅思明并不知道什么张爱玲的白玫瑰红玫瑰,但是他成功被秘书吸引了注意力,伸手示意她继续,“如何?”
赵雅文轻笑,温柔而清纯,“白玫瑰最终会成为嘴角的米饭粒,红玫瑰则会成为墙壁上的蚊子血,最爱的人最好不要变成身边人,了解的多了,缺点全露出来,就没有美感了。”
米饭粒,蚊子血。
傅思明遥想这些年的一切,他心中的盛夏从来都是迎风绽放的玫瑰花,从未凋谢。
“小说家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这里没事了,出去吧。”
“好的,对了,想问问傅总,你喜欢什么花?您以后在这里办公,办公室放一些自己喜欢的花草比较好,清新空气,还能缓解压力。”
傅思明还真没仔细想过喜欢什么花,大老爷们喜欢花总觉得太矫情,“你随便买吧,买了找财务报账就行。”
“好的。”
傅思明把手机翻出来,上面加了星号标志的号码,备注依然是苏小妹,十几年了,从懵懂无知到日渐成熟。
身边的一切都在变,唯有那抹盛夏的灿烂阳光,明媚了他的生活。
只是,他现在还能打扰她吗?
思绪万千的时候,手中的电话突然响了。
屏幕上跳动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归属地在海外。
傅思明滑动接听,“你好。”
那端的声音有些兴奋,压制不住的狂喜,“你是不是傅先生?在网上登寻人帖子的那个人,是不是你?”
“是我。”
此类的电话傅思明接听了很多,一开始他挺兴奋的,每次都抱着满心的期待,后来提供信息的人说的越来越不靠谱,他渐渐就冷淡了。
“太好了!我在纽约看到你说的那个女孩了!还拍了她的照片,跟照片上虽然不是很像,但是我觉得**不离十,应该就是你找的人。”
傅思明手中的钢笔啪嗒砸在桌子上,“照片呢?发给我!”
“好的傅先生,你稍等。”
“请尽快!”
挂掉电话,傅思明忐忑不安的攥紧了手机,文萱……消失了整整五年,和盛夏一样音信全无,难道……这次是真的?
叮咚一声提示音。
短信传来几张照片,照片明显是偷拍的,照片上的女孩带着一顶遮阳帽,帽檐压的有点低,一侧脸刘海垂下来遮挡了白皙的皮肤,镜头下的侧脸和文萱十分相像。
傅思明心跳越来越快,好似他要亲手揭开那张五年前蒙上的面纱,看到自己回避了五年的真相……
手指划着屏幕,一点一点将照片放大,放大。
近了,清晰了,寻觅五年的人,早已成了心口一道结痂的伤,以为已经痊愈了,其实却碰不得,摸不得,一碰就会滴血。
文萱……
傅思明傻傻看着屏幕上的女孩,温暖干净的笑脸,洁白细嫩的皮肤,笑起来会微红的两腮,这……这不是文萱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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