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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苟庄

萌狐悍妻 魔笛童子 5953 2024-10-21 17:30

  这小狗的躯壳经他的洗经伐髓,机能已经跟普通狗不一样。

   休息了一天,他的内伤虽然没有痊愈,但是起码走几步已经不碍事了。只不过现在的他失去了护体灵气,各方面的反应、速度和力量都大打折扣,恐怕连普通的狗都敌不过。

   赵英彦踏着夜色,小心翼翼地往翠湖公园的方向走。

   就在这时,突然一条绳子从天而降,拴在了他的脖子上,紧接着那绳子迅速被人拉紧,勒住他的脖子就往一个方向拼命拖。

   赵英彦大吃一惊,一边挣扎一边望绳子另一头的方向望过去。

   巷外的马路上驶出一辆蓝色平板小货车,小货车上有三个人,除了司机之外,另外两个人就站在车尾,绳子的另一头就在其中一个人手里,这个人皮肤晒得很黑,发型是个平头,跟电视剧里的贼匪很像。另一个是个体形发胖的中年男子,长个一个胖乎乎的啤酒肚。

   随着小货车快速往前开,赵英彦便被拖着走。

   赵英彦拼命爬起来,尽管保持着跟货车一致的方向奔跑,如此只要他的速度不落下,就不会被拴在脖子上的那条绳子所牵制。

   赵英彦心里大叫不妙,看来自己遇上“猎人”了……

   自从他变成了狗混在人类世界当中后,也听闻过关于城市里家养或流浪的小动物失踪多数是被猎人捕去了。因为这个城市有不少人喜欢吃狗肉和猫肉。

   只是没想到,在自己最虚弱的时候会遇上猎人,真是倒霉!

   赵英彦一边跑,一边在思考着逃脱之计。

   车尾的两个人看到这只狗如此聪明,不由得惊讶不已!

   要是换作普通的狗,一但被绳子圈住,就会惊慌失措地挣扎,被车一拖行,很快就会失去挣扎之力。

   “看来这只狗相当聪明呢!”平头猎人失声道。

   “哼,再聪明的狗也只不过是一只流浪狗。放心吧!我能拿下它。”胖子猎人笑着说话,突然拿起一把*。

   “嗖!”的一声,*的箭射中赵英彦的后背。

   那箭上涂了麻液,赵英彦瞬间觉得全身一痹,四脚就失去力气,“啪”的倒下,被小货车拖着走。

   小货车的速度延了一下,平头猎人和胖子猎人将赵英彦拉了上车,然后小货车司机就一踩油门把车开走了。

   小货车上,小狗模样的赵英彦被这两个人锁进了一个铁笼子里。

   这辆平板小货车上叠了二三十个笼子。每只笼子关了一只狗或猫,大部分笼子已经满了。

   被困在笼子里的动物都精神颓废,迟滞的眼神中透着绝望。

   它们跟赵英彦一样,被其中一个捕猎者手中的*打中,失去了力气,有些弱小的动物还昏睡过去了。

   车厢上充满了刺鼻的臭味。

   有些动作仍在作殊死挣扎,但它们没有力气冲破这铁笼,顶多就是朝着那两个捕猎者咆哮。

   平头猎人不以为然,他从旁边拿起了条木棍,伸进笼子里,大力地往那些吼叫的小动物身上猛敲。

   可怜那些小动物痛得悲惨地哀嚎着,卷缩到角落,然后就不敢再哼声了。

   “哼!再吵,我就直接打死你们!不过,你们也不会蹦哒多久了,很快你们就会变成一碗碗的狗肉猫肉。”平头猎人幸灾乐祸地笑着,似乎这些动物的遭遇越悲惨,他就越欢乐。

   这是当然了,这一笼笼的狗狗猫猫在猎人的眼中全都是钱。

   见这猎人如此冷酷无情,赵英彦只好低调地不作声。

   现在灵力未恢复,笼子又上了锁,根本就逃不出来,还不如闭目养神,节省体力,等待机会。

   如此想着,赵英彦蜷缩在笼子的一角。

   赵英彦以为这三个猎人会将这一车的猫狗直接买给吃狗肉猫肉的人,原来这其中的买卖并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行当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产业链。当然,这是不合法的。只是这些人做得太隐蔽,就算是上面想管也难管。

   小货车很快就驶到天元市的郊区,来到山脚一处叫做“苟庄”的偏僻地方。这里就是狗肉链中间商的所在地。

   猎人只负责把在城市和乡村里捕捉到的猫狗买到苟庄,以每斤肉五华夏币的价钱换取报酬,猫狗的流向他们便不会管。

   赵英彦附身的这只小狗是一种中型犬,虽然他是小狗,但体重也有三十斤。被平头猎人以一百多华夏币卖给了苟庄。

   赵英彦当然是不服气的!想他护主狂魔当年在云河麾下是何等神勇的战将?界王神之境的成就可以说弹指间就能将整个天元市灭了。如今真是龙游浅水遭虾戏,竟然遭无知的人类当狗肉来卖。

   苟庄有一个专门宰动物的屠场,但不是每一只被卖到这里的猫狗都会立即被宰。苟庄的人会将接手的小动物大致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形貌和精神状况差的,会直接被宰,然后卖到饭店或市场;当然有些客户要求取活货,那就是第二类暂养的。

   苟庄会把狗肉以每斤十五华夏币的价钱卖到狗肉店,从中攒取十华夏币的差价。如果需要宰好的,就要多收五华夏币的加工费。

   至于第三类,就是捉回来的猫狗当中有很多是走失的宠物,这当中就会混杂有一些名贵的品种。通常苟庄会把这些小动物卖给宠物店,以牟取更大的利益。

   由于卖宠物狗的利益很高,因此苟庄还特地交代那些猎人,尽量捕捉那些走失的名种宠物。

   赵英彦现在是一只哈士奇,再怎么说都是一只价值至少在一千华夏币以上的宠物狗,要是当狗肉来卖,的确有点浪费的。

   赵英彦刚被困在暂养宠物狗的笼子里不久,苟庄的老板就走过来看今天的新货。

   工作人员一看到老板来了,都殷勤地迎上来,逐一给老板介绍各种狗只。

   苟庄老板是一个留着八字胡须的黑瘦中年男人,他戴着墨镜,嘴里还叼着一根烟草。

   被捉到这里的宠物绝大多数都是平时被主人宠惯了的,哪曾受过如此折腾?虽然工作人员有给喂水和少量食物,但大部分动物在陌生的环境都没有胃口,见到苟庄老板这个陌生人进来就立即惶恐不安地咆哮,有的还张牙舞爪,把苟庄老板视作敌人。

   只有赵英彦气定神闲地站在笼子里,用高傲而威凛的眼神盯着苟庄老板,仿佛身份跟苟庄老板平起平坐一样。

   苟庄老板望了赵英彦一眼,眼神一亮,赞道:“这只狗不错!”

   工作人员连忙解释:“老板果然好眼力,这种狗是哈士奇,现在市价普遍大一千多一只,要是血统纯正的,甚至能上几千。”

   苟庄老板笑了笑道:“我说的并不是这狗的品种,而是它的胆识。你看它的眼神,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卫,完全不惧怕我们。他从前的主人肯定没有把它当成娇成惯养的宠物,说不定这只狗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能力。将它送去宠物店实在太浪费了!”

   “老板,那你的意思是?”工作人员小心地问。

   苟庄老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只狗,我要了。把它放出来。”

   既然是老板的吩咐,那工作人员只好照做。但担心那哈士奇小狗会突然发狂攻击人,工作人员从旁边拿起一根长棍,才把笼子的锁开了放赵英彦出来。

   赵英彦心里偷笑,这个苟庄老板果然上当了。

   不过,赵英彦并不打算立即逃出去。毕竟他的灵气和体力都还没恢复,而守在这里的人实在太多。

   赵英彦摇了摇尾巴,慢慢走到苟庄老板面前,然后恭恭敬敬地蹲下,就像向主人臣服的奴仆。

   “你看!我就说它不一般!看样子,它是感应到我是这里的主人,想跟我混呢!它的智慧简直就像人一样,实在太让我惊喜了!”苟庄老板对眼前这只小哈士奇简直是一见钟情了,他伸手在小狗头顶轻轻地抚了抚,接着道:

   “很好,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

   苟庄老板激动地对工作人员道:“你去拿一罐进口的狼粮来。我决定要好好赏励它!”

   “好的,老板。”工作人员缓缓把木棍放下,用匪夷所思的眼神望着赵英彦。

   他在苟庄工作了近十年,每天盯着的狗没有千只也有数百只,从来没有见过像赵英彦这种如此通人性的狗。

   当工作人员把一罐开了盖的狗食放在赵英彦面前时,赵英彦嫌弃瞟了一眼,连闻都不闻,用小小的手垫将狗食轻轻往回推。

   意思是说,他不要。

   他的外形虽然是狗,但他的灵魂不是。

   不是狗,自然不吃狗之食。

   “你小子,难道还想吃新鲜的食物不成?”苟庄老板一点儿也不生气。

   这只哈士奇的眼界越高,品位越高,就越是说明它从前的主人不凡,它的能力越是不凡。

   苟庄老板让工作人员给赵英彦买了一只客家盐焗鸡,赵英彦这才滋滋有味才吃起来。

   老实说,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还真是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鸡肉。平时在翠湖公园靠讨好游客得到的食物大部分都是人类的零食和点心之类。

   自己终于吃上了一顿好饭,赵英彦又想起了在翠湖公园的小云河。

   主人可没吃过一顿好饭……

   想到主人现在还要长个子,但平时吃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没啥营养,赵英彦恨不得想将全世界最美味的食物都放在主人面前,让主人吃个痛快。

   可是他现在还做不到,心里又一阵的难过,更是归心似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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