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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他的唇在我耳颊呼开热气

隋隅而安 张冉雅 3310 2024-10-21 17:18

  我下意识,在心中,摩聆自己的声音。

   第一次觉得,它们有着犀利的韵缘。一旦淌出喉咙,也就带出伤口。那些伤口就沁在上面,而我,像是一早知道,它永远不会退去。

   只要一说到这几个字,它就会出现,永远新鲜。

   李世民的手,抚过我脸颊,我吓了一跳,自沉思中醒来,呆呆地看着他。我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惊动他深情的面孔。他修长白净的手指,轻轻触及我的面颊,是发烫的几个触点。似要燃破面颊,掉落到我心河一般。一片风经过我们,带来六月罔无夏意的凉。

   杨柳映日,将婆娑树影掷在地面上,无分彼此的间隙中,有那么多闪闪发光的眼睛。

   他的声音,平平静地流淌开来,“我已经告诉母后,你病得沉重了,恐怕过袭她老人家病气,想将你带回洛阳,交给你哥哥,她老人家答应了。”

   他边说,边将我纳入怀中。

   过往腐烂,而我要落下飘摇的触角,只能在这怀抱中生根,枝叶从此向另一个方向生长,悲伤也生得明媚透彻。

   他郑重的眼光,埋葬起我的悲戚。他眼中的我,已经呼吸安静,是那样的安静,连悲伤也死掉。

   可现在,有空洞倒映在上面,我又成了悲伤而空洞的人。

   云头让日光变成道忧伤的影子。它这样,像是赶往轮回的路上。我以为世事会成为一个环,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终结,无端无异。可世事,不过是条线,它始终有个端点,也有一个终点。看似无端的迷离喧嚣,却从来有始有终。

   他一直抱着我,面前含苞的不知名花朵,已经不知何时,打开花苞。

   花开簌簌如火,结成大团的明媚。

   他微结眉心,捧起我的脸,让我僵硬的姿态放松。我的头于是舒服的枕在他肩上。

   他周身的气息,进到我身体里。僵硬化成柔软的那一瞬,我已深靠在他怀中。用力的反抱住他。

   我常想,像这样用力拥住一个怀抱。久久的,用尽全部的力气。才肯罢休,那会是什么滋味。

   他的唇,在我耳颊,呼开飘浮的热气,“现在。与我很多年前想的一样了,你这样用力的抱着我。”

   我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也许,我对这个拥抱并不会挑剔,它可以庞大到一切的事物中去。它会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让我乐于交付力气。让我变得虚无,然后再一瞬消化这虚无。

   我的眼,眺过他的肩。望到巧夺天工的三千造诣,庭园明翡,如世间微缩的繁华。我在他肩上,被这偌大繁华灼伤眼睛,声音呜咽得凌乱。我说,“我累了很累。很累,是因为一直害怕失去,才会失去吗?”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繁华却没有多落进来点滴,我一直都这样落寞而孤单。

   红蓼不肯落花流水,随春之去,于是,它做成了摇曳,那是它向风求饶的姿态。

   这世上,绝对不肯相融的是火、是雷、是痛。

   他伸手,扭了扭我的面颊,那微微深触的感觉,很快,吸掉了我的思念,它们一下子就龟缩进血液,放肆奔流时,也笑着隐藏。

   他低楚而清晰的咏叹,“八年前,我初见你,你便和现在长得一模一样,笑的时候,很清楚但有明朗的忧伤;哭的时候,那痛楚就飞翔,一下子闯进我的心里。我早就知道,会遇到你,相遇即是我们的宿命。”

   那个拥抱,延伸进血液,他似乎抱住了那些红色的液体。我仿佛听到了,鸿雁幽远而嘹亮的破鸣,一鸣惊人,我的心逐上云宵,要同它飞翔。他说,“晴柔,不要离开我。”

   风动千檐,金铃曳曳,撞在千年叵测的悄然瓦珰上,一铃一铃地忧蚀人的心怀,是春末夏初的最后一夜,有穿心而过的风。

   ——*——*——

   李元霸说起京都的采花贼时,憎恨得,骨骼都撞击出声响。此后,他老是在我耳边说“采花贼,采花贼,采花贼。”像这样,长久被同一个词缠着,很是气闷,我于是决定,不要再让这世界上有什么采花贼,那就是,耳不听心不烦。

   于是换了一个地方发呆,不过他只是找一找,又坚持再找一找,就找到我,还同我开门见山,要我陪他一起去杀那个采花贼。我抖了抖,觉得像这种事,他最好是去找,尉迟或罗成。

   他的认真,郑重得惊人,说是要以我为诱饵。

   我想,我真是无法成为一位圣母,因为,首先,我就不肯下地狱。还咬着牙问他,“也许,采花贼觉得,婉吉王妃,才更端庄更秀美呢?”

   他听了我的话,眨了眨眼睛,又“吧唧”一下嘴,我以为他开窍了,还好心向他笑了笑,一心一意等他离开。但是他目光烁烁的,又摇了一遍头,“我和婉吉不熟。”

   我觉得,在这种情境下,人是可以有视死如归情结的,忍啊忍,只为了循循善诱他,“那我就和你更加的不熟识,更加的没有默契,也很容易,就辱没你的一世英名。但婉吉王妃就不一样,她一直都是个聪明人,学什么,都又快又好。”

   他在我面前坐下来,刚好挡住我的视线。其实,他没挡住我之前,我虽然是一直看的这个方向,却什么都不曾入眼。但现在,给他遮严,就十分地不能忍受。甚至,有些急切地想将他掀翻,再好好珍惜一下眼前的景致,于是很忧怨地看了他一眼。

   他对着我笑了笑,“你怕了,我这也是为你好。你想想,我要是不用这个主意,怎么能带你出去走走。再说,那个采花贼,虽采了长安几朵名花,但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咳咳’你不知道,没有对手的孤独感,我一直很孤独。”

   我觉得,不好意思看他,但说到底,我是在替他不好意思。因为他丝毫不能分清,像这样大吹大擂后,该脸红的是谁。没准,他一向认为,是听到的人该脸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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