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对他说,让他别着急,那些混混还会回来,到时候我帮他收钱。
他只当我是在说笑,讪笑两声,没敢搭话。
其实,我是认真的。
陈圣问我怎么知道那些混混就会回来。
我反问他:“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会回来呢?”
他眨眨眼,说道:“他们应该知道打不过我吧,叫再多的人估计也没用,难道还回来再挨次打啊?”
我笑着说我们当时在道上混的时候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他挠挠脑袋,说:“喜欢去酒吧泡不花钱的妞?”
这话,莫说是我了,连张雷都被他逗乐了。
我也是拿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没有半点办法,只能没好气地说道:“在道上混的混混,最重要的是面子,最大的特点是不怕死。你又没说明你的身份,再能打,他们还能把你给放在眼里?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你总干不过枪吧?”
说到枪,陈圣就不禁摸了摸腰后。
而后,他有些不确定的说:“戚哥,就算他们过来,应该也不敢用枪吧,要是用枪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我笑着点点头,说:“应该不会吧!”
至于离开,我、陈圣、张雷三个人都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难得享受这样的时光,我们自然是不会离开的,更何况,要是我们就这么离开,那岂不是就等于是被几个混混给吓跑了?我回去还能睡得着觉么?
陈圣问我怎么办,要不要叫人过来。
我指指马路对面的公安局,笑道:“叫人干什么啊?我们现在可是在国旗笼罩下的烧烤摊吃烧烤。”
他咧嘴笑笑,没再说什么,我们三继续喝酒。
不到十分钟后,陈圣的二叔就赶过来了,没带人,就他自己开着车过来的。
他找到我们,也没客气,在桌旁坐下,就跟我们喝上了。
二叔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听我们说话也是时不时乐得咧嘴,特别是当我们拿瓷娃娃的那个漂亮师傅打趣的时候,二叔的脸红得跟什么似的。他这样的汉子,有些精瘦,脸红起来的样子有多么滑稽就别提了。
又过去十多分钟吧,那帮混混果然是回来了。
老板人挺不错的,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和善吧,见我们还在喝酒,没去注意那边,就偷偷地提醒我,让我们快点走。其实,我们就算是不用往那边看,也能够知道那些混混过来了,气机这种东西,当功夫到达某种境界的时候就自然有了,就像是能够感应杀气那样。
我转头看去,那帮混混竟然是纠结了数十个人。
他们的手里都拿着钢管,顺着马路旁的人行道朝着我们走过来,还拿钢管瞧着人行道旁的护栏,叮叮当当的响个没停,让得附近的路人都纷纷避让开了。
我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就笑笑。
看来李大堂的能力果真不咋滴,这么多混混,居然敢公然在公安局的对面闹出这样的阵仗来。可以想象,警方对这些混混的威慑力是多么的低。
不远处那桌还在吃的,见这么多混混来,匆忙结账离开。
还有桌后面来的,点的东西都还没怎么吃,也是连忙结账走开了。
整个烧烤摊上,就剩下我们这桌四个人,还有老板。
老板是满脸的苦涩,但也不敢离开。
老板娘似乎是个乡下来的女人,可能是个哑巴也说不定。我没有听到她说过话,只是见她不停地在做活,忙活个没停。我原以为,她应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只是扮演着打杂的角色而已。
出乎我意料的是,老板这个时候竟然是忙不迭地把她给推开了,让她先回去。
女人很“乖巧”,虽没回去,但乖乖到附近大树下坐着。
我轻轻笑,这对夫妻,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呢!
这个时候,那帮混混也已经走到我们面前来了,但并没有把我们的桌子给团团围住,只是就那么站着,虎视眈眈地看着仍坐在桌旁淡定喝酒吃肉的我们。他们领头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的,下巴上面的胡须挺茂盛的,我姑且叫他胡须吧。
之前被陈圣打的那几个混混,对着胡须说:“老大,就是他们打的我们。”
胡须瞥他们两眼,“你们连四个人都打不过?”
那七个混混讪讪地没好意思说话,怎么着也没脸把他们是被陈圣一个人给收拾掉的光荣事迹给说出来。对了,还有点忘记说了,他们加起来连十招都没有撑过去。
烧烤摊老板嗫嚅走到胡须前面,弱弱的说:“老大,您看能不能……”
说着,他还从口袋里掏钱,五张被他攥得皱皱的红大妈,朝着胡须递去。
胡须摸摸脑门,斜眼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胡须似乎是笃定吃定我们了,所以也不着急拿我们怎么样的样子。
烧烤摊老板满脸讨好的笑容:“老大,您、您看能不能别打了,公安局就在对面了,要是惊动警察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胡须给打断了。
胡须说:“我要是怕警察,我就不会过来了。”
说着,他接过老板手里的五百块钱,随即却是把老板给野蛮的推开了,几乎摔倒。走到我们的面前,拍拍陈圣的脑袋:“小子,刚刚是你们打我弟兄的?你们跟谁混的?”
我其实本来还想跟他说几句话的,现在,没那个心思了。
因为,他居然敢拍陈圣的脑袋,这不是找死么?
陈圣和二叔也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在胡须的手刚刚拍到陈圣的头上,估计还没能挨着他的头发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动手了。胡须能够做为老大,叫来几十个混混,手底下自然还是有些伎俩的,但是,在陈圣和二叔的面前,他显然太远远不够看了。
差不多就个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陈圣扭着手腕,然后给踹翻到地上了。当时我就看到他的嘴里连胃酸水估计都吐出来了,眼睛暴睁着,眼珠子都要爆出来的样子,估计是疼得不轻。
胡须倒了,战斗才刚开始。
陈圣和二叔和那帮混混干上了,虽然钢管相交间的叮当声响个没停,但他们两个就像是穿梭在花丛中的蝴蝶而已,翩翩身姿,屁事儿都没有。反观那帮混混,被他们给揍得哭爹喊娘的,才没倒下几个,就有人开始跑了。
我琢磨着,这不会是胡须花钱请来凑人数的吧?
老板看着被砸得稀烂的桌椅,满脸的心疼。
我拉他到我们桌旁坐下,笑着说:“别心疼了,等下有多少损失我都帮你弄回来,这事是由我们惹起的,我不会让你无辜的遭殃。”
他眼睛还在看着打架的那群人,似乎没听进去我的话。
我拍拍他的肩膀,他这才反应过来,脸上满是市井小民的谨小慎微。
他的这种神情,突然让我想到我爸失意的那阵子,还有我刚刚在县城道上开始混迹的那段日子,那个时候,我们的脸上也总是这副谨小慎微的模样,谁都不敢去得罪,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是最渺小的。
我突然笑了,“你听到我刚刚的话了吗?”
他却只是说:“没、没事,你们没事就好。”
我说:“呵呵,谢谢你的关心了。”
他见我老是冲着他笑,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瞧我几眼,犹犹豫豫之后,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我们是什么人。
我摇摇头,不答话。
他脸色有些变了,当即就不敢再说话了。
估摸着,他此时肯定以为我们是做那种亡命生意的人。因为,我之前和陈圣、张雷在这里吹牛逼的话,他都听着呢,若是正经人,能想着出国买小岛,能想着去老挝做将军么,那不是扯么?
我见他的表情,好像害怕我们比害怕那帮混混更甚似的。
这让我觉得有些好笑,难道未知的事物就真的这么让人觉得害怕?
我说:“你别管我们是什么人,反正我们不会让你吃亏就是了。”
这几句话的功夫,陈圣和二叔也把那群混混给收拾得差不多了,大半是瞧见阵势部队跑了,剩下的就都躺在地上了。此时,地面上除去散落的钢管之外,就是成片的哀鸣的混混。
这样的场面,莫说是附近的路人,就连老板的那个似乎不问世事,只顾做事的安安静静的老婆的视线也被吸引过来。陈圣和二叔这种超强实力,在他们看来,估计就和美国漫威英雄没什么区别了。
胡须不知道是被谁踩到,躺在地上抱着肚子,脸上还有个鞋印。
似乎,那鞋底上还刚刚好有点臭狗屎,粘在他的脸上了嘛!
我本来是想扶他起来的,见他脸上脏兮兮的,也不想去扶了。从桌旁施施然地站起身,走到他的旁边蹲下,问他说:“还打么?”
他的脸色也不知是疼的还是吓的,煞白煞白。
因为他想拍陈圣的脑袋,所以陈圣估计没留多少力气,这让得他现在还没有缓过劲来,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僵硬地扭扭脖子,表达他认输的心思。
我说:“那烧烤摊砸坏的……”
话没说完,我就突然感觉到股强烈的杀气。
这让我不敢多想,也顾不得再在大众们面前装逼,当即就是个懒驴打滚朝着旁边滚去。陈圣和二叔对杀气的感应比我更为敏感,动作比我还要快上那么零点零零几秒,朝着旁边蹿开。张雷手里抄起餐盘子,要甩出去。
这些,都是我在滚出去之前捕捉到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