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魂经?”
李越可以肯定,这几日出现在自己梦中,散发橘黄色温暖光芒的就是“养魂经”三个字。可是“养魂经”又是什么,自己却不得而知。
梦中那高楼,那车流,那办公室,透着深入骨髓的熟悉之感;而眼前的乌木雕花门窗,丝萝衿被,却是和自己格格不入。
想必自己和此处之人不同?
骨子里的谨慎让李越暗下思忖目前境况,而没有四处向人宣扬或求证自己与众不同之处。谁知道李长青夫妇会不会在发现自己儿子古怪之处后,就将他丢弃,或干脆把他当作怪物一把火烧掉,或浸了猪笼?
转眼已过月余,李越身体日渐好转。除了脸色还显苍白之外,已与寻常少年无异。
李越却知道自己与旁人大大不同。
随着身体好转,记忆中破碎片段也日渐清晰。李越十分肯定,自己本该是现代帝都的一个网络公司小小中层干部,也叫李越。有一个热恋8年的漂亮温柔女友。谁知就在一次接女友下班的途中,一辆跑车失控冲上自行车道,李越就这样魂飞魄散了。美好生活,大好前程就这样鸿飞冥冥。
不过李越发现自己得了健忘症。他忘了她的名字,甚至她的样貌,潜意识里只知道,有一个女友,她漂亮温柔。
随着身体日渐好转,一些记忆清晰如昨日之事,一些记忆却如雾中看花朦胧模糊,偶尔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却时常跳出来骚扰一下。
李越常常暗想,不知是否两世之人同叫李越,又同是被车撞死,才有这等还魂奇事。不过世事皆有定数,有所得必有所失,这凌乱的记忆恐怕是这还魂的后遗症了吧。
看着眼前养尊处优,白白嫩嫩的双手,李越心里是感激的。
虽然在另一个世界,李越也是世人眼中前途远大的青年,但是他知道自己近30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夜夜桌前的灯光,几人高的试题集,发霉的腌菜,单薄的衣衫,这是李越学生时代的全部记忆。在家人期盼之中,李越也如愿以偿的考进了帝都的名牌大学。为了跳出贫苦的农村,留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帝都,又是无穷奋斗。
学习,升学,工作,婚恋,李越从一个战场跳入另一个战场,无怨无悔!
一度李越觉得自己是失败的,年近30,还和几个哥们在四环之外合租一个2室一厅,自己相恋8年的女友被她公司有后台的富二代猛追;李越又是成功的,几年奋斗,他在帝都那个网络公司有了一间小小的独立办公室,女友还在坚定不移地等他,据单位的老大姐周莜偷偷透露,有一个他谋求已久分部总经理的空缺,刚刚内定给他了。
用老大姐周莜的话来说,李越是看起来有学子的儒雅,文质彬彬,才华肆意;交往起来有商人的手腕,温和圆滑,笑迎四方之财;处理事情起来有将军的风度,雷厉风行,杀伐果断。
周莜有时候叹息道,李越天生是做官的料子,不去政府部门可惜了。李越却非常满足了,自己还年轻,哪管它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自己刚开始迈步从头越。
那一天是他和她相恋8周年纪念日,那一天他已经准备好了,那一天他买了花,那一天他骑着自行车、带了一只早就买好的玫瑰金戒指去接他的准新娘…也就是那一天他看到她坐在一辆橘黄色玛莎拉蒂里面和人语笑嫣然。那不是那个一直对她穷追不舍的富二代吗?她不是对那富二代一直一脸鄙视,誓言旦旦和自己一生一世吗?
当那辆橘黄色的跑车轰鸣着冲上自行车道的时候,他最后看到的却是她脸上的冷漠与讥讽…怎么了?为什么?
那个镜头一直在他眼前定格,待他再回想,除了这个镜头,其它他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如同在雾海沉浮,支离而模糊。恐怕,不用多久,他和她相处的8年时光都会被遗忘得点滴不剩吧。
李越闭目苦笑。不管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也不管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
这一世总不会有那么辛苦了吧?自己唯一不放心的是日渐衰老的双亲,愿自己的弟弟能替自己孝敬父母,愿…她…和那个富二代幸福到老吧。
李越握了握白嫩的拳头,对跟在身旁的问墨说到:“你上次说刘洲那个狗东西找到了一个铜头将军?走,我们去会会他。”
问墨哭着脸,看着手中草篓里面瘦弱不堪的蟋蟀,“少爷,我们这个惊动天地的小不点能行吗?”
李越拍了一下问墨的头:“笨呀,是惊天动地那个…那个…。”
李越一呆,脑海中一直盘旋不已的词就是想不出来。那个后遗症可真是厉害得紧。
“少爷,是齐天大圣吗?”问墨想起早些时候李越给这蟋蟀取的名字,连忙讨好笑道。
李越打了一个响指,“对了,是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
摸了摸头,问墨看着前头悠然而行的少爷,嘀咕道:“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烧坏了脑袋,说话结巴,行止古怪,怎么像是换了个人。原来看到刘少爷就躲的,现在反而巴巴凑上去…”
李越半眯着眼,慢慢走在麻石街道上,路上行人挽发髻着长裾,往来如潮。眼前青砖黛瓦,粉墙花窗,走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宛然如在画中行。
蓝天如洗,馥郁暖风,吹锝李越不由从心底发出一声幸福的呻吟。
这些天,通过问墨,李越不露痕迹地将这具身体的前前后后打探清楚。自己父亲李长青身拥数家大小店铺,虽不是富可敌国,但足够李越自己和李越的儿子做一个富贵悠闲的富二代、富三代了。那一世辛苦半辈子,结果被人谋害;这辈子是老天补偿自己的?
几日下来,他享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是过久了也颇无聊,也需要找点乐子消遣消遣的。物质精神两不误,这才是李越上辈子羡慕已久的幸福生活!
这个“李越“喜欢的可不止偷看小丫头洗澡,斗鸡,斗蟋蟀,斗狗,斗屎壳郎…只要你想得到的,他都好一口,可惜命不好,总被人欺负。
说道这个欺负李越的人,就不得不提这秀云城小霸王――秀云城主的小儿子刘洲了。刘洲和李越同岁,李越喜好的,刘洲都会,且样样都比李越强。家中不仅有钱还有势,动辄招朋唤友、前呼后拥,所到之处,鸡犬不宁。
问墨打听到,今日刘洲那伙人在城西有场斗蟋蟀活动,李越连忙向李长青夫妻请示要出去看看。本看到李越在病后有些沉闷,一改往日活波好动的性子,李长青夫妇一直心里有些隐隐担心,听到他今日“重操旧业”,居然主动提出去和刘洲他们斗蟋蟀,心里一松,当然是千肯万肯了。
拈花惹草,斗鸡走犬的李越才是他们的好儿子!
老两口子笑眯眯看着李越一荡一荡走远,喟叹前一段日子的辛苦真是值得的。
转过街角,就传来一群半大小子公鸭嗓子一般的喝彩声。十几个十来岁的小子围着一孩儿面大小的木质斗盆,大声呼喝,其中一人最是引人注目。只见他身着浅青色银线绣的团花锦簇的锦缎长袍,一个袍角掖在腰带上,身量高壮,正捻着一根细细马鬃撩拨斗盆中的蟋蟀,兴奋地满脸通红。
“上!干掉它!”
“咬死它奶奶的!”
李越心底一阵郁闷,看看人家,再瞧瞧自己。自己也不愁吃喝,怎么就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以后如何过日间拳打四方,夜间连御八女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