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传说中的“闷倒驴”
“曹平,单枪我还凑合,这些天练双枪手感不行啊!我自己照镜子看着都不好看。”谈论起拍摄的事情,聂远总显得很认真。
对于这个问题,曹平也思考过,的确留的时间太紧张了点,而且,双枪是马上兵刃,具体用法自明末清初就已经失传,流传下来的都是些华而不实的表演套路,曹平只能凭借想象设计动作,而剧情要求又必须让赵靖忠下马作战,这就已经将双枪的优势变为劣势,动作设计也只能参照单枪,这无疑又增加了一分困难。
双枪不同于单枪,属于奇门兵器,自古以来就没有多少会用的行家,但练成之后无不威名赫赫,成为一方猛将。《水浒传》中的董平,是五虎将之一;《隋唐演义》中罗成的干爹定彦平,也使一手双枪,据说罗艺的罗家枪、杨林的虬龙棒,都不是他的对手;《说岳全传》中的陆文龙,不到十回合就枪挑呼天保与呼天庆;岳家军五虎上将岳云、严成芳、何元庆、张宪、余化龙车轮战也搞他不定,打得岳家军不得不免战牌高悬……可以说,猛将不一定用双枪,但用双枪的都是猛将。
但是稀少的资料让曹平无法一窥这种传奇兵刃的风采,只能通过想象来编排。这种武器必须双手运使,四面出击,相较于单枪更加灵活多变,要求使用者双手配合默契,左右开弓,前后架打,这样的用法只能用于马战。但是马战之上,双手长武器难度会大大加大,一则单手用长杆兵器捉不稳,双脱手骑马不太能借上力,招架的时候拼力量毫无益处;二则刺劈时因为单手握把无法固定,杆越长越影响准确度;三则杆长难做双兵器配合的动作。如果在乱军中冲突,双手长兵器左右逢源放长击远,还有点便利,单打独斗就显得华而不实了。因此,曹平推测,双枪的用法很可能还是以单臂扎枪为主,凭借其比单枪多出一倍的攻击频率和攻击方位建立优势,这样对使用者的身体素质要求无疑要高得多,至少需要会一心二用才行。
曹平前期据此设计了一套枪法,但是聂远的练习效果非常不理想,现在时间这么紧,他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拍双枪的镜头了。
“再看吧!拍的时候如果效果不好,就还改成单枪吧!”对于双枪招式的设计,曹平心里还是没底,万一拍出来效果不好,未免辱没了这门兵器。但是导演对于这段又有要求,连道具都做成了可拆卸的,不禁让曹平有些头痛,实在不行还是上替身得了。
当天下午,剧组住进了乌兰布统景区酒店,晚上可以修整一晚,明天就要正式开拍了。
路阳在车上补足了精神,下车就带着美指去蛤蟆坝选景去了。蛤蟆坝是乌兰布统景区内的一个景点,里面有一个摄影基地,他正好也要去找一些当地的群演来演鞑子。
曹平则一个人出去转了转,他是第一次来到草原,感觉非常新奇。在景区里找到一位蒙古族大叔租了一匹小黑马,他就骑着在草原上溜了起来,大叔本来还有点担心,说这匹马比较年轻,性子比较活泼,怕曹平控制不住,但在看到曹平上马的姿势后,就摆摆手让他骑走了。
身体微微前倾,小黑马听话的小跑了起来,曹平在横店专门学过骑马,但在小马场里跑圈,终归没有真正在草原上策马狂奔的快感。跑了一段熟悉了下节奏,曹平找回了感觉,就一夹马肚子,马儿紧跑两步,狂奔了起来。
草原上一望无际的绿色像是地毯般平整,俯下身子,曹平踩着马镫半蹲着,伴随着马的节奏起伏,和马的奔跑节奏合二为一,这样跑起来,马也不会累,更加自然,小黑马跑的越发欢畅了起来。
感受着微风吹过脸庞,曹平眯起了眼睛,呼吸着青草的清甜,在宽广的草原上,人的心胸似乎也宽阔了起来,豪迈之情充斥在胸间,不吐不快,曹平支起身子,站在马背上呼啸着,仿佛感觉自己能一直奔向太阳!
奔跑了一会,曹平慢慢拉住了马,信马由缰,小黑马打着响鼻,低头啃食着青草,曹平则坐直身子,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剧组的几个月,曹平的嗅觉都快麻木了,虽然怀柔离北京有几十公里,但空气的质量并没有好到哪去,完全无法和草原上天然氧吧相比。
曹平拉着马慢慢向一个小山坡走去,草原上的山坡都不高,地势平坦,爬到山顶,曹平回头看去,顿时被眼前的景色震撼了。太阳正处于将要落山的时候,并不刺眼的阳光给漫山遍野的绿毯蒙上了一层金色,郁郁葱葱的树林点缀在绿毯之上,油绿油绿的,看了直教人身心舒畅。
在这样的美景下,人的思维都被固化,只顾得上贪婪的看着眼前的景色,将其刻画在脑中,其他任何杂念都容不下了。
放开缰绳,曹平坐在了山头上,身下也是软绵绵的草甸,即使在上面打滚也不会伤着,倚靠在斜坡上,他任由心神被绿意充斥着。天色未暗,蝇虫也不作声,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刻。身旁只有小黑马吃草的咀嚼声,眼前则尽是生命苍翠的美态,他只觉得浑身酥麻,仿佛灵魂都要脱壳而出,融入在这天地之中。
缓缓的躺下身来,看着干净得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整个人都像是被蓝水晶包裹起来,一时间,曹平竟有些痴了。仿佛所有的思绪都被隔绝在体外,此时曹平的脑海中只有一片虚无,似梦似醒间,曹平进入到了一种玄妙的感觉中,内气自发的涌动,遍及全身,像温泉般浸泡着整个身体,全身的细胞都在欢快的吞吐着,内气并没有在经脉中涌动,反而像温柔的波浪,一层层的在体内晕开,这一刻,舒爽而又宁静。
佛家叫入定,道家叫顿悟,而普通人叫念头通达,这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状态,无数人闭关想要追寻这种若有若无的感觉而不可得,而曹平已经沉浸在这种玄妙无比的舒畅感觉当中。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曹平才被小黑马的舔舐唤醒。轻轻摩挲着小黑马的脸颊,曹平的心底无比平静。再次起身,他仿佛卸下了一个重重的壳,困扰了他半年的问题迎刃而解。
人体是最精密的机械,任由科技再发展千年,也不足以窥探人体生命的奥秘,内气是上天的馈赠,人们一代代的想要去分析解构它,给它规定了固定的经脉线路,这已经违背了生理本意。就像不用刻意控制,心脏一刻不会停止,不用费神用力,睡梦中也会保持呼吸,内气也是人体中的一部分,有它该司职的功用,强行去控制它,就像是练龟息功者,控制心脏停止般舍本逐末,落了下乘。
曹平闭眼静静体会着内气的晕散,不用被囚禁在丹田中的内气,早已渗透到全身,并没有像前辈们说的那样,被身体吞噬,周身细胞在摄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开始了自发的吞吐,随着呼吸的节奏张弛有度,内气仿佛伴随着氧气,进入到全身的细胞中,按揉着周身所有地方,同时将细胞中的能量提取扩散开来,内气不减反增,以远超炼精化气的速度增长了起来。
直到此时,曹平才知道,原来,内气真正的作用不是通过炼精化气来补足全身亏损,而是作为一种介质,来调动全身细胞活力,进行整体的提升,或者,叫进化。
曹平伸了个懒腰,浑身骨节噼啪作响,只觉得浑身舒爽。轻轻一按地面,曹平腾空而起,轻飘飘的落在小黑马身上,他大笑三声,策马向酒店奔去。
回到酒店,旁边空地的草场上燃起了篝火,剧组人员都围在篝火旁聊着天。
“曹平!你跑哪去了?快来吃烤羊肉呀!”张震看的曹平回来,伸手喊道。
一拍马鞍翻身下马,曹平轻盈的落在地面,小黑马颠颠的跑回主人那里,被大叔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就乖乖的回到马棚中去了。
草原的温差比较大,白天还是很热,天色一暗,气温就下来了,曹平走到篝火前,围着坐了下来。“曹平,尝尝这酒。”王千源递过来一个酒瓶,曹平接过一看,非常简陋的透明玻璃瓶包装,上面写着内蒙草原白。
拧开盖子,曹平倒出一瓶盖尝了尝,刚入口,爆裂如火般的口感就灼烧着他的口腔,咽下肚后,就像一个炸弹在肚内炸开,瞬间浑身的凉气都被驱散,胃里如同燃烧着一团篝火般暖洋洋的。
“好烈的酒啊!”曹平仔细看了看酒瓶,居然是65度,王千源哈哈笑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闷倒驴’!连驴喝了都得醉倒,咱们晚上就着肉干他几瓶试试!”
曹平不置可否,在《绣春刀》剧组他们还没一起喝过酒,因此王千源也不知道他的酒量。据说剧组中酒量最好的是周一围,他是土家族,刚满月就拿米酒当饮料喝的主儿,听到喝酒,瞬间也来了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