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被老爸抓差了,忙了一天,现在腰都直不起来)
女生都很难抵御珠宝的诱惑,即使是布尔玛这样的富家女也不例外――一次佩戴这么多最上等的珠宝首饰,即使是她,也不是等闲能做到的。
看到男朋友似乎恢复了精神,她也放心下来,跑到乐平面前:“乐平,你觉得这个样子怎么样?我想,等我跟你结婚的时候,就穿这一身首饰好了。”
“嗯,啊,非常好!”
乐平看了一下布尔玛的装扮,之后就又把注意力放到了那堆珠宝上。倒不是说布尔玛的装扮引不起他的兴趣,关键是那件泳衣实在有些破坏整体感觉,如果是配婚纱嘛……嗯,那就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看这个书的朋友有没有人玩暖暖的?)。
“乐平,你看什么呢?”
“我在看那把宝剑,还有那身盔甲,还有那个盾牌。”
“宝剑,盔甲,盾牌?”布尔玛莫名其妙。
“男人的浪漫嘛。”说着话,乐平也直接跑到近前,用这些东西,把自己武装了起来。
别的也就算了,拿到宝剑的时候,乐平又不由自主想起来特兰克斯。
“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们男人喜欢这些东西。”布尔玛看着若有所思的男朋友,纳闷道。
“不奇怪,就好像我们无法理解你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珠宝一样――好吧,我承认那很好看,不过如果单纯从‘好看’的角度来讲,我觉得人造的更好。”乐平一边回答布尔玛的疑问,一边拿起宝剑挥舞了几下。
“呃……”布尔玛愣了一下,想了想,失笑:“好像……还真是这样。好吧,等我结婚的时候,我就用人造首饰了。”
“我拿这剑到外面玩玩,可以吗?”
不知怎么的,乐平忽然有一种,体验一下剑客的想法,于是向布尔玛问道。
“那是我的,你应该问我才对。”布尔玛还没有答话,对面紫罗兰说话了――大约她也觉得那一堆死沉死沉的东西堆在身上有些难受,正一样样地摘下来,“本来是分给布尔玛的,不过之前我们俩打赌,我赢了,那把宝剑就归我了。”
“那么,借我玩一下,可以吗?”乐平只得又问。
“不可以!”紫罗兰老实不客气地上前来,把乐平身上的装备都扒了下来,“这可是黄金的,上面还镶着宝石,万一你要是见财起意,扣下一颗宝石,掰下一块黄金来,我找谁哭去?”
“我像是做那种事的人吗?”
“呃……这个……”紫罗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乐平,点点头,不等乐平发作,又续道:“别说,你还真不是这样的人――好吧,借给你玩几天。”说罢,把宝剑又扔了回去。
乐平一把接过:“不用几天,马上就还你。”
一转身,拿着剑跑到屋子外,对着天空挥击了几次,心中纳闷:怎么没有剑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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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龙珠的世界里,因为远程攻击手段的发达,力量的强大,乐平对于“剑气”这种传说中的玩意儿并不是很在意――除非是有誓约胜利之剑那种斩断星球级别的力量,否则,真是不够瞧的。
而且,对于像沙鲁,布欧这种一息尚存,无限复活的变态而言,切割伤害实在不算一种好的攻击手段。
不过,既然是男人,特别是出身于中国的男人,谁又没有一个“剑客之梦”呢?
无论什么时代,无论那个世界,剑客的战斗总是让男人分外的神往。力量与技巧的结合,肉体与装备的平衡,可以粗犷地挥砍,可以优雅地点刺,可以……没有哪一种战斗形式能比剑客的战斗形式更加的丰富多彩,更加的千变万化,更加让人赏心悦目。
剑客,是男人终极的梦想。拿时下流行的海贼王来举例,最激烈最热血的战斗当然是路飞;但要说最精彩的战斗,绝对是索大。
这种梦想有一个特别之处:宝剑,必须是像现在这样,通过某种手段获得的已经铸造好的剑,而不能是自己去打制,或者购买的宝剑,否则就没有那种味道了。乐平来到龙珠世界这么久,武功也早已经强得不像话,但是始终没有花钱去圆自己的剑客之梦(以他现在的武功,要说是剑客什么的,绝对不会无人相信),就是这个原因。
既然想要一圆自己的剑客之梦,那么“剑气”“飞斩”这种在各类小说中频繁出现的神乎其神的技能,就是不可或缺的了。
发不出剑气的剑客还叫什么剑客?
只是,最后结果有些悲催。
“是世界设定的不同吗?还是说,剑客的修行是另外一个体系?”尝试无果的乐平不甘心地对着天空又来了一次横挥,依然没有任何影响,不得不放弃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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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边玩得嗨皮,不能理解他想法的朋友们(在龙珠世界剑术好像不流行,没有发展起来,男人们也就没有所谓的剑客梦了)全都看着他发愣,不知道这家伙到底在发什么疯。
“他这是想要向弥次郎兵卫学习,转行做刀手吗?”小林向悟空道。
“恐怕,是领悟了某种绝招,”天津饭看着还在门外发疯的乐平,猜测道。
“哼!没有足够的力量做基础,什么绝招都白搭。”贝吉塔不屑一顾,转向门外:“玩够了的话,就带我去找那个什么水晶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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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乐平又转回屋子来,先是向贝吉塔道:“稍等!”然后把剑又扔回给紫罗兰。
“现在,该说正事了吧。”紫罗兰正和布尔玛和兰奇忙着把各自的财宝收起来,看到乐平把剑扔了回来,紫罗兰一把接住,“我的钱,什么时候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