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茜做完阑尾手术后,伤口差不多已经愈合,搬到了父亲这间病房里。
吴波的伤势也有了好转,但还是不能下床走路。
这两天,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少说话,吃得也很少,整个人好像变了似地,变得沉默寡言,哀声叹气。
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张董事长、公司员工和业务上的伙伴,得知吴波受伤住院后,纷纷来到病房探望。
吴波的病房里,一下子变得门庭若市。
“吴波,你安心养伤,你岳父的后事,以及你爱人的事情,他们会替你处理,你就不用操心了,”张卫东董事长见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安抚他说:“你一定要尽快好起来,千万不能倒下,公司里还有好多事情要等你回去处理呢!”
“张总,陶玲父亲的死完全是由我引起的,我觉得对不起他老人家,更对不起死去的陶玲……”躺在病床上的吴波一直是哭丧着脸。
“正因如此,你更应该振作起来,尽快找到凶手,替老人家报仇,”张总牵着吴小茜的手,对吴波说:“你不顾惜顾自己的身体,也应该多想想小茜呀。”
“老爸,我的病都好了,你也要尽快好起来。”吴小茜懂事地拽着父亲的胳臂。
吴波摸着女儿的头发,爱怜怜地说:“行,为了我们家小茜,我一定会尽快好起来,替你外公报仇。”
蓉城第一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来到病房,找吴波谈起陈冰案件的事情的时候,他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表现得心不在焉。
律师知道他还沉浸在岳父为他而死的悲愤之中,劝慰他几句,便离开病房。
主动去找杨芳、张琴和何莹这几位重要证人,向他们交代和吩咐了一些重要事项,再去拘留所面见陈冰,让陈冰在法庭上沉住气。见机行事等等。
“吴波怎么没有来?”陈冰因在里面吸烟,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变得一脸憔悴,面色无光。精神萎靡不振。
“吴波这几天比较忙,为你的四处奔波,身体有些不适,便委托我来探望你了。”王律师怕陈冰知道吴波受伤住院后,变得情绪激动。故意骗她。
陈冰不再说什么,听完王律师的吩咐后,便被看守押回了看守室。
……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
上午十点,陈冰杀人案经过近半年的侦破和审理,终于在这里进行开庭审理了,整个审判大厅座无虚席。
由于该案比较特殊,原、被告双方亲友、家属,社会各界人士,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均前来参加旁听。
电视台的主持人韩雪专程来此做现场采访报道。
被告人陈冰,女。30岁,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关押在蓉城拘留所。
辩护人,省第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徐检察官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冰到庭参与诉讼。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冰三年前,因丈夫杨建设犯有强暴罪。提出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杨建设出狱后,对陈冰进行纠缠,多次对她进行非礼。
在陈冰和吴波举行婚礼时的婚礼现场。杨建设将陈冰的不雅照交到新郎手里,陈冰在亲朋好友的诧异声中,逃离婚礼现场躲进了唐城大酒店1020房间。
陈冰在酒店房间里,想起她曾与杨建设结婚后,遭遇到杨建设的各种精神上的折磨,杨建设出狱后。对她百般摧残,万念俱灰,顿起杀机。
于是,她去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又在超市买了一瓶酒,主动将杨建设约到宾馆房间里,以他们重归于好为由,灌杨建设喝酒。
杨建设服用含有大量的安眠药的红酒之后,觉得相当困乏,全身无力。
陈冰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其杀害,然后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刑事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予以证实,认定被告人陈冰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提请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被告人陈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称自己是被逼的,无罪。
其辩护人王律师在辩护中称,被告人陈冰犯故意杀人罪的动机,是由于受到了受害人的胁迫,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自卫的。
应依法宣告无罪,并向该案提供了吴波家的保姆张琴,杨建设的堂妹杨芳,以及何莹替陈冰作证。
保姆在法庭上,讲述自己遭遇杨建设强暴后,杨建设逼迫她做线人,充当自己的帮凶,暗中监事陈冰,向他提供陈冰的生活起居,并在吴波和陈冰的婚礼上,指使她拐走吴波的女儿,杨建设把吴波的女儿当人质,向吴波索要一百万元等等。
杨芳说,她是杨建设的堂妹,是堂兄杨建设将她从乡下带来的,照理讲,应该替杨建设讨回公道,可是,杨建设的确是一个罪大恶极之人。
为了阻止吴波和陈冰结婚,让自己在吴波的茶杯里投放药物,杨建设打电话通知陈冰前来,致使自己身败名裂。
何莹也将杨建设指使保姆伙同她在吴波的牛奶杯里下药,两人在一起上,被陈冰撞见,差点破坏他们的婚姻经过,如实地说了出来。
王律师还向法庭提供了杨建设刑满释放后,分别在西部国际城,城南小区等地入室盗劫的相关证据。
……
在场参加庭审的群众一片哗然。
大家纷纷谴责杨建设的斑斑劣迹,均认为此人最大恶极,而陈冰既是一个受害者,又是一个不畏强暴、为民除害的女英雄。
众人对她的杀人行为表示理解,并要求法院对她从轻发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法院查明,杨建设确实被陈冰在酒中投放了大量的安眠药,在他昏睡之际,将其杀死,但事出有因,完全是因为受到了杨建设的迫害,出于自卫对他进行正当防卫,该案件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法院认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冰故意杀人罪的动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不予认定。
经过十几分钟的休庭,市人民法院廖庭长当庭宣布,被告人陈冰及辩护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和意见,经查其理由确实,本院予以支持。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冰无罪,当庭释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