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重生之原来是你

第二章

重生之原来是你 笨鸟先飞 5648 2024-10-21 15:04

  叶浅欢是在一次宴席上面见到那小丫头的。那次的宴席原本是穆王妃和穆亲王想借此将叶浅欢介绍给正一品司徒大人,司徒炽的。

   穆亲王和司徒炽的父亲相交甚好,可惜司徒炽的父亲早年就过世了,但是两家原先就有过娃娃亲。这次的宴席穆王妃原本也是希望叶浅欢能够见见自己未来的夫婿。虽然当年的娃娃亲只不过是两家无意间戏言提及的,但穆亲王和穆王妃一直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如今自己的女儿找到了,自然是希望两家能够继续较好。而且司徒炽年纪亲亲已经担任司徒一职,一直是朝廷中最看好的大臣,又得皇上的宠爱,穆亲王和穆王妃自然也是欣喜的。

   只可惜,这场宴席注定要成为叶浅欢的噩梦,在这场宴席上面,叶浅欢并没有得到司徒炽的青睐,反而是见到了当年被自己偷走了铜锁的小丫头,冯晓小。

   冯晓小唯唯诺诺的跟在司徒炽的身边,言语之间似乎对司徒炽颇为害怕,司徒炽面上虽然对冯晓小没有多好,但行为之中却对她处处维护,颇为照顾。而且这次的宴会的目的也很清楚,原本叶浅欢才是这次宴席的主角,这会儿司徒炽却带着冯晓小参加了这次的宴席,又是这番的表现,难免不叫人心中起疑。

   这边穆亲王和穆王妃对于司徒炽的行为颇为不满,那边的叶浅欢却早没有了心思,只看着冯晓小的面容吓得浑身发抖。

   她知道,冯晓小才是正主,才是真正的穆亲王千金,自己不过是一个冒牌货,现在正主来了,她这个冒牌货会有什么下场?只要想想就能够猜到了。

   叶浅欢浑浑噩噩的过了几日,整天想的就是自己的身份被戳穿后的下场。她早已经习惯了现在了锦衣玉食,早已经习惯了现在奢华的生活,怎么可能忍受自己一夜之间又回到了当初的穷苦日子?一无所有?

   她每晚都做噩梦,总是吓得惊叫连篇。这样过了一月,终于,她对冯晓小起了杀心。

   她必须要除掉冯晓小,只有除掉了冯晓小,她才能睡一个安稳觉。

   于是她买通了司徒府上的下人,给冯晓小下毒,可惜冯晓小命大,竟然没有中毒,幸好这件事情她做的隐蔽,原先也没有自己出面联系那下人。那边还没有追查到她的身上,她就已经派人将那下人灭了口。但那件事情引起了司徒炽的注意,对冯晓小更加的仔细了,她想要再下手,就越发的困难了。

   她只得先罢手,观望。可是令他绝望的是,冯晓小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在一次无意中救了穆王妃,得到了穆王妃的喜爱。穆王妃甚至有意认她做义女。

   叶浅欢哪里能够接受这些,在她的眼里,这一切就是将她已经得到了的一切一点点的再拿走。眼看着穆王妃越来越喜欢冯晓小,和冯晓小有了越来越多的话题,叶浅欢心如刀割。这让她越发的想要至叶浅欢与死地。

   为了引开司徒炽,她一方面利用穆亲王和穆王妃,安排她和司徒炽见面,让司徒炽离开冯晓小,另一方面则是直接派遣江湖的杀手去刺杀冯晓小。

   可惜这次又失败了。冯晓小被楼外楼的楼主所救,不但如此,楼外楼楼主还因此对冯晓小一见倾心。叶浅欢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如此,自己的身份也被人怀疑,更是被有心人士抓住了自己的把柄。

   叶浅欢的把柄落在了对方的手里,不得不和对方合作,说是合作,其实是被威胁。而后合作的日子越长,叶浅欢越是被对方的野心所惊。对方后面竟然有着惊天的大阴谋。

   当今的皇帝年事已高,太子也已经年近三十了,他当太子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都不愿意当了。而威胁叶浅欢的人,就是太子太傅,属□□。叶浅欢一直到后面,才知道他们竟然是想借自己的手除掉穆亲王和穆王妃。穆亲王是当今皇上最小的弟弟,一直深受皇上的喜爱,和皇上的感情又深,若是太子要谋反,必然要先收服穆亲王这股势力,可是穆亲王一向忠君爱国,又哪里能够被太子轻易收服?于是太子便动了要除掉穆亲王的心思。而当时叶浅欢作为穆亲王府的县主,自然是最方便动手的人选。

   可惜叶浅欢知道的时候已经深陷泥潭,早已无法自拔,而这世间也无一人能够或者说是愿意帮助她。

   她心里装着天大的心事,面上却不能表现出来。她一边和已经对她行事和身份起疑的司徒炽周旋,一边和穆亲王穆王妃相处。

   越是这样,她便越是觉得冯晓小幸运,越是恨冯晓小,越是恨老天爷的不公平。

   凭什么世界上所有的好事情都给了冯晓小?

   为什么她只是个冒牌货?

   为什么穆亲王和穆王妃不是自己的父母?为什么和司徒炽有婚约的人不是自己?

   她渐渐地,她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偏,越走越无奈,终于再也走不回来了。

   她的所作所为被人发现,而太子也因谋反失败被擒获。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叶浅欢被人发现的时候,她正端着一碗“药汤”,坐在了穆王妃的旁边。“药汤”还没有进入穆王妃的嘴巴,她就已经被抓获了。

   而后她被判了秋后处斩立。她不甘心就这么死了,便和所有囚犯一样,在一次狱中暴动中出逃,最后被乱箭射死在逃跑的路途中。可谓是咎由自取,死的活该。

   叶浅欢想,她这样的人,死了怕是十八层地狱都不够自己用了。她害死的人无数,她也早已料到了自己的结局,甚至在活着的时候,她也想过十八层地狱的场景,等着她的会是什么?她想过千千万万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过,自己竟然没有死。

   应该说,穆兰溪已经死,她却重生了,重生在了这具叫做叶浅欢的女童身体里面。

   叶浅欢的魂魄初次传来的时候模模糊糊的也知道了一些原主的事情。这具身体的原主体质挺差的,三天两头生病的也是常事了,也因为这样,家里的钱差不多也都给原主抓药抓光了。叶浅欢投身的这次正巧原主和小伙伴出去玩不慎落井,被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原主的爹娘慌里慌张的抱着原主去找村里的大夫,可大夫已经说了无力回天了,怕是见原主的爹娘过于伤心,最后还是开了一副药方子,只不过是普通的药方子而已,也不过是安抚作用而已。自然是救不了原主的。

   原主在第二天凌晨就咽了气,而同一时间,穆兰溪作为叶浅欢重新活了过来。

   这件事成为了金家埠村的一个奇迹,那大夫也因此名声大噪。

   叶浅欢活过来之后,一度沉默了很多,平日里也怎么开口说话,一直到后来才渐渐又活泼了一些。但叶浅欢倒是经此一事和救了她命的大夫有了不解之缘。

   那大夫医术平平,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一副简单的治溺水的药方怎么就让人起死回生了,便觉得自己和叶浅欢有缘,命里面注定自己要救叶浅欢,想来这个孩子小时候就一直到自己这里瞧病,便动了要教叶浅欢医术的心思。原先因为叶浅欢身子一直都不太好,叶荣和殷乐并没有同意。后来叶浅欢或许是渡过了人生中一大劫的缘故,身子渐渐的比之前好了,那大夫又来提及此事,叶浅欢的爹娘思忖了半天,想来女儿身子原本就不好,现下能够跟着大夫也好,便同意了。

   叶浅欢便跟着那大夫一起开始学医,这样一学就是整整三年。

   叶浅欢为人偏执,一旦要做什么事情,便是不死不休的做,上辈子为了保住县主的名号能不折手段,落得那样一个下场也就可以看出来了。这辈子,叶浅欢没有那么多的追求,她已经有了她想要的亲情,女子无才便是德,她的爹娘并没有打算送她入学,她也没有什么好学的,便死盯着学医这一件事做了。

   叶浅欢很满足,若是学会了医术,她也有一技之长了,至少将来也能够养活自己,便是下了死手的去学。或许她天生在医术方面有天赋吧,也或许是因为她的过于偏执,能够专心致志,竟然让她在这方面进步神速,也不过区区三年,竟让她后来居上了。

   老大夫后来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叶浅欢的了,对于叶浅欢的成就也老怀欣慰,家里倒是有不少的医术,就让叶浅欢自己去琢磨了。

   这几年,经过叶浅欢一边学习医术,一边自己调养身子,身体倒是好了许多。她平日里会到大夫那里帮忙,贴补家用。倒不是因为没有能力单独出诊,而是因为年纪小,经验毕竟也小,许多病人都不放心自己。

   现在时辰还早,最近大夫年纪大了,最近医馆开门的时间越发的晚了,叶浅欢也能够在家做些活,好帮着自己的爹娘。

   她洗完了手上的衣服,金桂说的正起劲,叶浅欢也不好扫了她的兴,便坐在旁边安静的听,又听了片刻,她看着时辰差不多了,便拎着水桶和金桂告别了。

   “金姨我先走了。”

   金桂一边帮叶浅欢开门,一边说道:“好,那你回去吧,你爹娘怕是也要回来了,以后要洗什么东西就来我家洗,井水又用不着钱,不用替你金姨省,也千万别和你金姨客气,懂了没?”

   叶浅欢点点头,道了声“懂了”便走了。

   回家才把衣服都晾好了,叶荣和殷乐也从山上回来了。

   “小欢起床了?怎么衣服都洗了?可别着凉了。”殷乐一回来就看见院子里那些衣服了,对着叶浅欢唠叨着,又是帮着她暖手,又是问她吃了早饭了没有。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比叶浅欢的都还冷,也没有发现自己还没有吃早饭。

   叶浅欢的手被殷乐冰凉的手抓着,听着她问自己早饭吃了什么,要不要再吃一点,鸡蛋好吃么?突然感觉此生也值了。虽然粗茶淡饭,虽然没有爱慕自己的人,虽然没有权利,地位,金钱,但是她已经得到了上辈子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了,便也觉得足够足够了。

   她拉着殷乐过来吃早饭,帮着殷乐将早饭一一端上桌,不过就是一碗稀饭,几个馒头,加上两个鸡蛋而已,简单的比上辈子那些下人吃的都不如,可现在看着,稀饭很香,馒头很软,鸡蛋很有弹性,真是再好吃不过了。

   殷乐早饭还没有用完,叶浅欢就背着药箱要出发去医馆了。殷乐仔细的嘱咐了几句,让叶荣送了殷乐一段路,看着村里人差不多都起了,叶荣便回去了,接下来的路就叶浅欢自己一个人走了。

   村子很大,叶浅欢脚程算是快了,村头到村尾也走了半个多时辰。

   这个点大夫刚刚起床,叶浅欢开了医馆的大门,将药箱放在了柜台上,看着门外,阳光正好。

   不管是柳兰溪还是穆兰溪,都已经死了,可是叶浅欢的人生,还很长,这辈子,她一定很用心很用心的去走。永远守着自己的初心。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