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版权
年华从过来时就注意到了齐诏,他穿了一套职业的衬衫装,严谨中带着休闲,不难看出是一位精英人士。样貌很文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她总觉得前世见过他。
齐诏也在观察这位小女孩,前台小姐口中的,很漂亮的小女孩吗?
确实很漂亮,古典优雅的五官,身上隐隐有一股书香之气。尤其是她的眼睛,明眸善睐,沉稳不惊,倒不像这时候的孩子该有的。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想。
就在两人互相观察对方中,李茜苦恼道:“年华啊,这位先生要找一个叫吴名世的,你认识吗?”
“无茗氏?”
年华的嘴角轻轻抽了一下,看着齐诏,“叔叔您是?”
“你好,我是齐诏,沉香出版社的主编。”
齐诏?齐诏!年华终于想出他是谁了。前世的齐诏,是文艺界很出名的一位人物。据说经他提点过的作品,无一不火,被他推荐的新人,无一不是后来在文坛占有一席之地的。
当他中年时有媒体称他是文艺界的领袖,虽然他没有写过一部作品,但是他在那个圈子的地位是无可超越的。
那时齐诏只是说:“我哪里算得上什么领袖,我只是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追求进步的心罢了!”
据说这位文艺老大,还有着惊人的家世,属于上京的官族,具体是上京的哪个官族,想想他的名字也知道是齐家了。
尽管内心如此波涛汹涌,年华还是面上一派温婉:“齐叔叔您好,难道是我的小说有消息了?”
“你……”齐诏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儿,“你、你的小说?”
妈的!幸亏他没有心脏病,不然非得进医院了。
“是的。”
齐诏再问:“你是无茗氏?”
“是呀。”年华平静点头。
在一旁的李茜终是听出所以然来,弄了半天无茗氏就在自己家里,还是年华!
蓝轩只听出了姐姐与这位叔叔认识,很欢快地扯着齐诏的裤腿,“叔叔太帅了!”
当然齐诏也认为自己很帅,不是他自夸,也没有因为一个小孩扯着他的裤腿不高兴,反而蹲下身捏捏蓝轩的脸颊,又对李茜说,“这是您的儿子吗?真是可爱,要不是年纪小,真想拐回家给我堂侄女当未婚夫!”
“啊?”李茜有些讪讪,“年华和小轩都是我的亲人。”
年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李茜等人又进了屋,年华把原委跟李茜陈述了一下,李茜惊讶,“年华你在写小说?”
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一脸不可思议。
年华才几岁,就会写小说了,而且这情况,主编都找上来了,极有可能是被相中了。
坐在一旁的齐诏也消化过来,重新审视面前的女孩。
他们这个圈子,什么事儿没听过见过。神童,天才,三岁吟诗的,七岁出书的,但人家出的都是儿童读物,这位无茗氏写的是通俗的小说,甚至很有成为经典的趋势。
齐诏整了整神色,认真道:“年华,你的《笑傲江湖》我看了,写得非常好,能告诉叔叔你为什么会想起写这样的小说吗?”
问出来或许不礼貌,他还是想知道。
年华不恼,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很好奇。她端坐身体说:“叔叔您知道,孩子的想象力都是比较丰富的,或许别人在想的是什么衣服好看,该看什么动画片,该到哪里去玩……我却喜欢待在屋里看书,一个人胡思乱想。”
“嗯嗯。”蓝轩不住点头,“姐姐最厉害了,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故事!”
“是呀,齐主编你是不知道,年华的屋子里满满的都是书,堆得老高了。”李茜也说。
齐诏有些高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年华可以说是他欣赏的那类小孩。他一直想把她的侄女培养成一个才女,但他的侄女天性豪爽,说是侠女还差不多,他很头疼,没想到老天让他遇上了一个!
“我想知道《笑傲江湖》是否还有后面的章节?”
“有的。齐叔叔,我已经把一本都写完了。”
看着齐诏发傻的表情,年华突然觉得后世很出名的一位大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她的嘴角绽放出自信的笑容,“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喜欢凡事做好一切准备。”
齐诏意味深长地点头,他没有看错人。
“你有没有出书的打算?”
“我想要出书。”不出书钱哪里来?
考虑到眼下的两种情况,齐诏慎重起来,“我们公司出书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出书,一种是在杂志社上发表再出书,当然,很多人会选择第二种。”
“第二种的要求应该比较高吧。”年华说。据她所知,沉香出版社有一本畅销杂志《古今》,要够格的小说才有机会得到宣传。
“聪明!”齐诏赞叹:“不过《笑傲江湖》达的到标准。”
年华意外,“叔叔您不再考虑考虑?”
金庸的小说固然好。在这个平行时空也能得到认可,她无疑是激动又觉得不真实。
“前提是我要先看到后面的所有章节。”
年华忽略掉他狐狸般的笑容,同意说,“可以。就是不知道沉香出版社是如何分成的?”
齐诏再一次见识到她的不同寻常,这她也懂?本着要照顾到小朋友的原则,“我们公司出书直接买定版权,不论销售量多少,作者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该有的报酬。”
年华早料到是这样,问道:“我可不可以按分成来算报酬,就是一本书百分之六的分成归我。”
兵出险招。要是这书热卖,赚的是年华,不景气,亏的是年华。
头一回听到这样的条件,齐诏想想,狮子大开口啊,只要稍微深思熟虑的作者宁愿拿到版权金,因为谁也没有自信自己的作品会有多火热,但偏偏他眼前这个此刻一脸天真烂漫,眼神灵动的小女孩就有这样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