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天旋地转,陆孝严就这么平躺在了地上,狼狈地大扎着手脚活像只翻壳儿王八。还没等他搞清楚状况,身体已先于大脑做出反应,“腾”地一跃而起,拳头带着劲风砸向了凌希额角。
见躲避不及,凌希干脆咬紧牙关偏过头去做好了硬挨下这一拳的准备。可等了半天,预想中的疼痛并没出现,小心翼翼睁开眼,陆孝严的拳头就停在距离他脸颊两公分处,僵持片刻,又颓然垂了下去。
是凌希眼神里一闪即逝的无助唤醒了陆孝严,让他混乱的思绪渐渐清晰起来——他记得他是死掉了,逃亡路上被根树枝插了个透心凉,血差不多流干了。后来呢……后来他在墓地飘荡了许多年,终于有天要转世投胎去了,可一睁眼,见到的人竟然是凌希……不对,准确的说,那不是他印象中的凌希,那个凌希脸蛋儿更显稚气,身形更加单薄,个子似乎也更矮一些……
带着满心疑惑,陆孝严环顾四周,此时此刻他所处的环境应该是间酒吧,巨大的L字形吧台占据了半边墙壁,对面摆放了数张宽大柔软的黑色沙发,当中的圆形高台上有个短发女生正在自弹自唱着,这一切让他倍感熟悉,就连吧台里梳着油头的小胡子调酒师都似曾相识……想起来了,从前天星的办公室就距此不远,有段时期他们周末谈完生意总会顺路过来坐坐,一边喝酒一边听歌一边谈天说地,你调侃我,我挖苦你,明明聊着毫无意义的话题,却是那么快乐……
陆孝严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什么,飞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那是一支外观崭新、款式老旧的智能机,屏幕上清清楚楚显示着当天的日期: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翻来覆去检验过手机的各项功能,确认并没出现问题,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七年之前。
七年前他二十五岁,凌希十九岁,他们根本就不认识,所有的分分合合纠纠葛葛也都还没发生过……如果这是梦境,他宁愿永远沉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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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动静,经理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地拉着凌希教训道:“你是怎么搞的!还敢动手打客人,想不想在这儿干了?”
“是他……”凌希朝陆孝严抬了抬下巴,有心说明原委,又觉得情况太过尴尬实在说不出口,最后只好模棱两可地嘟囔了一句,“他变态的……”
还是目睹了事发经过的短发女歌手看不过,跑来说了句公道话:“我都看见了,是那个客人先动手动脚的,那人摸他的脸,还拉着他的手不放。”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怎么还打起来啦?”楼梯口传来一阵叫嚷,陆孝严循声望去,只见林广乐穿着身花花绿绿的休闲套装冲了过来,后头还跟着蔡史墨和戴志友。
林广乐是这里的常客,从老板到清洁大婶没人不认识他,都知道他是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能跟他同进同出的,自然也非富即贵。但凡有些眼色,谁也不会为了替凌希主持正义而得罪这号人物。
见陆孝严脸色不善,经理只好从林广乐下手嬉皮笑脸地说着软话:“乐少你看,一点儿小误会,实在对不住。他们都是打工的学生仔,没见过什么世面,几位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吧。要不这样,待会儿我请喝酒……”说着话他朝凌希背上重重推了一把,“傻楞着干什么,还不快给客人道个歉!”
凌希皱着眉瞟了经理一眼,又调转目光望向陆孝严,倔强地沉默着。他是个骨子里非常骄傲的人,只要认准了,就不会轻易低头,也绝不会被谁左右。
围观人群在窃窃私语着,几名女客人都很替凌希担忧,经理似乎还要说些什么,被陆孝严一挥手打断了:“都散了吧,今天的事怪我,应该我给他道歉才对。”然后他面向凌希郑重地点了点头,“真对不住,我喝醉酒认错人了。”
凌希显然没料到陆孝严这种人也会主动低头认错,再望向陆孝严的目光中不觉参杂了几分审视与费解,微微愣怔片刻,他心安理得吐出两个字:“不用。”
“好拉好啦,小事而已。走走走,喝酒去。”林广乐适时充起和事老,胳膊往陆孝严肩膀上一搭,连搂带推地朝楼梯走去,“还以为你在洗手间里闻屎闻得太陶醉,舍不得出来了呢,没想到是跑来勾搭小弟弟了。陆少爷不一向高姿态,‘男’来伸手‘女’来张口的嘛,怎么转换风格亲自出马欺男霸女了?”
蔡史墨抱着胳膊转着圈儿将凌希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又紧赶几步将胳膊搭在了陆孝严另一侧肩膀上:“孝严,品位有所提升啊,现在不拍‘NC-17’,改拍‘小清新文艺片’了?看来阿乐整天带你去见那些稀奇古怪艺术家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如同每次惹出乱子一样,戴志友永远都是收拾残局那个。等服务生统计过损坏的桌椅和器皿,他将相应的金额付掉,又跑去询问凌希需不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结果当然是被凌希当成空气直接无视掉了。
从打上楼陆孝严就始终沉默着,任由几个兄弟把他簇拥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打趣着,这久违的热络气氛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放眼扫去,林广乐一如从前般不知疲惫地上蹿下跳着,蔡史墨道貌岸然的皮相底下依旧暗藏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坏笑,戴志友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脸颊下巴圆滚滚的,从早到晚笑眯眯活像尊慈祥敦厚的小弥勒。七年时间,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因为有了“后来”的悲惨遭遇,才更显“从前”的弥足珍贵。
陆孝严猜不透老天到底要如何安排他的命运,是给他个机会从头开始?还是出于怜悯让他最后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往昔岁月?他越想越害怕,怕自己像那些神话故事里写的一样,等到某个特定的时刻来临,或许午夜十二点,或许明早太阳初升,他就会被打回原形,再次堕入黑暗的虚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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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酒吧是错层设计,沿着楼梯旋转而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一个个较为私密的包厢,隔栏与墙壁都是透明玻璃材质,可以清清楚楚将楼下每个角落尽收眼底。
从陆孝严的位置望下去,不用费力就找到了窝在吧台角落里发呆的凌希。旁边还坐着两名同样带吉他的男孩,年纪都不大,应该是和他一起驻唱的歌手。
两名同伴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凌希貌似在听,却并没有加入谈话。他一直微微仰头望向吧台顶部的悬挂杯架,神情专注,眼珠晶亮,从下颌到脖颈的线条清晰而流畅,皮肤在灯光照射下泛着温暖细腻的象牙白色泽。那画面让陆孝严指尖儿阵阵发痒,难以抑制想要轻轻触摸一下的冲动。
等小胡子调酒师忙完了手边的工作,凌希犹豫着叫过对方,倾身过去指着头顶杯架很认真地说了一大通,小胡子听完无奈地笑笑,随手调整了两支酒杯的位置。原来只是不同型号的杯子摆放错了,害他为此纠结老半天。凌希一直都是这样,对于按规律摆放物品有着惊人的执着,他的洗漱用具要从高到低排列,有标签的一面必须冲外,玄关处的鞋子要顺成同一方向脚跟并拢,不同规格的书和唱片要分区域收纳,为了衣橱不显杂乱,他甚至只买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怕猫,晕水,对芝麻过敏,乱七八糟的怪癖一大堆,数也数不完。
短发女生唱完两首歌,下台走到凌希身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看样子轮到凌希上场了。凌希刚在椅子上坐定,还没抱起吉他,就有两名女客人举着相机走了过来,比手画脚的似乎要跟他合影。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还特意将后背挺得更直了些。女客人拍完照,又提出要求让他摘下棒球帽,他也乖乖照做了。察觉到头发在帽子底下压得有点乱,他急忙用手拨弄了几下,可弄来弄去,还是有一小撮儿傻呆呆翘了起来,怎么也按不服帖。凌希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却不好意思当着外人过多整理仪容,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拍了照。可一拍完他就郁闷地垂着头用小白牙啃起了嘴唇,也不知又要暗自纠结上多久。
陆孝严远远注视着凌希的一举一动,完全没发觉自己嘴角已经绽出了痴痴的笑意。以前他只会嫌弃凌希别扭又麻烦,现在才发现凌希也有可爱的一面。老天应该给过他无数美好的瞬间吧,可惜他没能生就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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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到陆孝严的异样,林广乐端起酒杯在他眼前晃了晃:“孝严,孝严,当心点,眼珠子别瞪坏了。你该不是真看上他了吧?”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奶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奶奶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举起杯子等了半天没人响应,他倒也不气馁,主动替其余三人分别倒满了酒送到手里,又逐个碰过去,之后仰起头一饮而尽,自己跟自己欢呼道:“兄弟万岁!去他妈的女人!”
丢下林广乐一个在那人来疯,蔡史墨坐到陆孝严身边细心询问道:“孝严,我感觉你今天不太对劲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不如说出来大家帮你想想办法……”
陆孝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摇了摇头:“阿Mo,我们一天是兄弟,就一辈子都是兄弟。事业没了可以再努力,只要有命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兄弟不行,兄弟要靠缘分,有今生没来世的。”
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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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走到人行天桥附近,凌希随手将塑胶袋丢在临街的垃圾桶旁边,然后登上几级台阶,屈膝坐了下来,头倚着栏杆不知在想什么。
一会儿工夫,有个脏兮兮披头散发的老乞丐从桥洞下面钻了出来,径直走到垃圾桶旁,翻出凌希丢掉的饭盒打开来大口吃着。直到饭菜吃得一滴不剩,老乞丐拍着肚皮打了个饱嗝儿,转身回去天桥底下往破席子上一趟,纸箱掀起来遮住头脸,重又昏昏睡去了。
从始至终凌希就一直默默坐在台阶上,与老乞丐间没有对话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就像两名特工在进行着某种奇特的接头方式。
有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从车上走下一对父子。儿子四五岁,耍赖皮不肯走路,非要爸爸抱,爸爸提议做猜拳游戏,输的人要背赢的人上楼,结果儿子出了巴掌,爸爸出了剪刀。就在儿子小嘴儿一嘟快要哭出来的时候,爸爸忽然收回两根手指,剪刀变成了石头,儿子破涕为笑扑进爸爸怀里,爸爸则一把举起儿子架坐在了自己肩膀上。
凌希远远注视着那对父子,先是好奇,再是羡慕,最后竟跟着小朋友一起咧嘴傻笑了出来。直到父子二人唱着儿歌消失在大厦入口,他察觉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左右瞧瞧,确认没人注意自己才松了口气,继而羞涩地低下头去用手搓弄着眉毛。又坐了几分钟,凌希站起身,沿着最初路线再次朝前走去。
凌希的外公是在他来到里岛第二年去世的,他十八岁考上音乐学院,那么现在外公很可能已经不在了。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不难想象和自己分手后那两年他是怎么度过的。
陆孝严一路跟随凌希回到了他租住的公寓楼下。看着凌希坐电梯上楼,看着房间里灯光亮起,又看着那扇窗口恢复成漆黑一片。他点起根烟,站在昏黄路灯下独自吸着。
他不敢相信自己真会交上好运,可以死而复生再世为人,他害怕时限一到自己就会突然消失掉。如果一切是老天注定,他也无能为力,但他希望消失之前能靠凌希更近一些。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所亏欠的只有凌希,他所信任的只有凌希,他日思夜想反复追忆的,也只有凌希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在战战兢兢等待着老天的宣判,等着宣判他死刑,或是从此恢复自由……午夜十二点,他还存在着……凌晨六点,他还存在着……天亮了,他还存在着……
朝阳冉冉升起,照在对面的摩天大楼上,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白光。十字路口讯号灯“嘀嘀嘀”倒数着,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们如潮水般涌向斑马线,行色匆匆交汇而过,不时有人碰撞到陆孝严的肩膀,又飞快丢下一句“Sorry”擦身离去……这一切都使陆孝严加笃定自己正作为“人”而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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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凌希一身轻松地从公寓大门走了出来。天知道陆孝严有多想叫住他,有多想跟他分享自己心中巨大的喜悦。
就在陆孝严极力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冲动行事的时候,突然听到马路对面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叫凌希,接连叫了好几声。陆孝严抬头望过去,原来是昨晚酒吧里帮凌希说话的那个短发女生。凌希也看到了她,不过神情淡淡的,并没表现出多欢迎的样子,连步子的频率都没改变。那女生对此倒毫不在意,她依旧兴奋地大扬起手,向凌希展示着她带来的双人份咖啡和早点。
刹那间似有柄利剑凌空落下,将陆孝严一劈成了两半。
半个陆孝严想:太好了,还有人在关心着凌希,至少让他不会太过孤单。
另外半个陆孝严想:我的凌希就要被抢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