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阳光照进了屋子,暖洋洋的一片。
床上的那人翻过来翻过去的滚了两下,伸手在眼睛上擦了擦,伸直腿蹬了瞪,打了个心满意足的呵欠:“每天睡到自然醒真是好。”
前世在医院工作,简直可以说得上是日以继夜,每天能睡上八小时都是奢望,这辈子可算是过得舒心如意,没有那繁重的工作,也没有谁管着她一定要按时到,再也听不到手术室来的电话,每日里自己做什么便是什么。
唯一没有失去的,是一颗医者的良心,她依旧还是那般,见着病患便想出手救治,或许这是天生的心软。盛芳华在做铃医的时候,也遇到过不少堵心的事儿,她不是全科大夫,有些病她也是束手无策,可患者家属并不理解,他们觉得既然你外出行医,就该包治百病,故此争执也是有的。
虽然有波折,可这并没有动摇盛芳华悬壶济世的决心,她还是她,在农闲时节摇着木铎行走在乡村小道上的那个铃医。
盛芳华在床上扭了两下,用手撑着床板坐了起来,窗纱上一层浅浅的金黄,柔嫩得仿佛一伸手就能擦去那淡淡的痕迹。她小心翼翼的推开了半扇窗户,眯着眼睛朝后院看了过去。
素日里那总会有一个人,凝神闭气的在打坐,或者在练拳脚,可今日,树下没见到那个身影,空空的一块坪,唯有香樟摇曳不止。
阿大去哪里了?盛芳华蹙眉,昨日不是已经将地全弄好了?今日还要早起去赶工?
她伸手将窗户关上,飞快的从床上跳了下来,揉揉眼睛朝外边跑了过去:“阿娘,阿娘,阿大就出去了?”
盛大娘刚刚将白面馒头起锅,蒸蒸的白色雾气将她的脸孔遮住,模模糊糊的看不清眉眼。灶台上放着一个大碗,里边有好几个馒头,熟得很好,白白胖胖,就如小山包一样,一个个的挨着躺在那里,十分诱人。
“阿大?我没看见他出来。”盛大娘用竹筷将最后一个馒头夹了出来:“可能昨日干活太累,还没起床吧?芳华,快去敲门让他来吃馒头。”
没起来?这有些不像阿大的画风,盛芳华有几分疑惑,拿起口杯出去擦牙,先将自己收拾好了再说,或许阿大也就是在床上多伸几个懒腰,便把这时辰耽搁了呢。
清凌凌的水溅落到了石板地上,一颗颗水珠儿就想珍珠一般,在石板的缝隙里滚动着,不多时便融成了一块水洼,被初升的日头照得晃晃儿的亮。盛芳华低头漱口,忽然想到了昨晚阿大那莫名其妙的举动,伸手摸了摸额头,上边似乎还停着那嘴唇的热度,忽忽的便有些心慌意乱。
她站起身来,将一口水吐了出来,捧着杯子飞快的朝褚昭钺房间奔了去。
“阿大,起床吃早饭啦!”盛芳华敲了敲门,清脆的笃笃之声响起,就如那啄木鸟用喙啄着树干一般,在林间有吭吭的回旋之音。
屋子里头静悄悄的,没有人回应她。
盛芳华心中一沉,将手压在门板上,轻轻一推,门应声而开。
——阿大没有在房间里。
靠窗的桌子上有一个黄色的牛皮信封,几乎与那射进来的金色阳光融为一体。
盛芳华只觉自己的心一沉,似乎有谁扼住了她的喉咙,呼吸十分艰涩。
这情景,她在前世的电视剧里曾经看到过,有人不知道该怎么告辞,索性什么也不说,只留下一封信便悄悄走了。记得那时候看到这情景,她还嗤嗤的笑:“为何不当面说清楚,留什么书信?不都是告辞吗?”
没想到这事情今朝落到了她的身上。
疑惑的看了那信封几眼,盛芳华伸手将它拿了起来,扯开封皮从里头拽出了一张纸。
这辞呈跟他素日说话风格十分相像,很是简洁。
“有劳收治,不甚感激,大病痊愈,不敢蹉跎,自此别过,后会有期。”
盛芳华紧紧的攥着这张纸,看了又看,心里顷刻间便空落落的一片。
昨晚他说过的话仿佛又在耳边响起:“若没有未婚妻呢,你可会喜欢我?”这两句话在她心头反复,一字一句,直敲心扉。
他失魂之症好了?他记起自己没有未婚妻,故此才会这样问她,而她却只当他又是在梦游,一点也不相信他的话,只是打发他快些回房去睡——如果自己知道他痊愈了,会如何回答?
盛芳华跌坐在椅子上,手里捏着那张纸,有些失落。
褚昭钺的脸孔在她面前不断的晃动着,似乎一伸手就能摸到他的脸孔,能触及到他两道英挺的剑眉,顺着眉峰走下去,一直能摸到他的双鬓。
“阿大。”盛芳华喃喃了一句:“若你直接告诉我,那该多好。”
直接告诉了她,她会答应他否?盛芳华忽然觉得双颊灼灼,有些发烫。
“芳华,怎么了?”盛大娘在门边探头看了过来:“阿大呢?”
“阿娘,阿大已经走了。”盛芳华按着桌子站了起来,将那张纸递给了盛大娘:“他留了一封信给咱们。”
“走了?”盛大娘吃惊的睁大了眼睛,接过信笺仔仔细细看了起来。
“是啊,走了,这地方终究留不住他。”盛芳华叹息了一声,大步朝外边走了过去:“阿娘,你也别想太多,阿大本来就不是属于咱们这里的人,他养好病就该回自己家里去了,难道还要和咱们一道在这小乡村里吃苦?”
“你说的倒也是。”盛大娘将那一行字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这才将信笺折了起来塞到自己口袋里:“芳华,你也想开些,别再惦记着阿大了。”
盛芳华一惊,几乎要跳了起来:“阿娘,你在说什么?谁惦记他了?”
盛大娘看了看她,只是微微叹气:“芳华,我也曾经想过要阿大入赘,现在瞧着是不可能了,咱们把这心思给歇了,以后娘给你留意着,访个好后生定了亲,娘也就放心了。”
“阿娘,你说什么呢,这婚姻是要讲求缘分的,没有合适的,不成亲一个人过,不也挺好?”盛芳华用手拢住盛大娘的肩膀往厨房那边走:“阿娘,你看看咱们村里那些人家,有多少是过得如意的?有时候将就着嫁了人,还不如单身好呢。”
对付逼婚这件事,盛芳华上辈子就积攒了丰富的经验,更别说面对心慈的便宜娘,她有的是法子。
果然,盛大娘点了点头:“那倒也是,看着村里不少人家,日子过得鸡飞狗跳的,还不如我这个单身妇人哪。”
盛芳华笑道:“可不是吗?阿娘,你就别想这么多了,咱们快些吃馒头去,等会那鸡蛋汤都冷了,不免会有些腥味。”
这话成功的将盛大娘的注意力彻底转移,她又开始唠唠叨叨说起昨晚被摔碎的鸡蛋来了:“唉,芳华,这么大年纪了,做事情还毛手毛脚的,下回仔细些,怎么就摔坏了这么多鸡蛋呢,实在是糟蹋了。”
罪魁祸首已经不在了,只能自己背了这黑锅,盛芳华点头答应:“阿娘,下回我定然仔细些,昨晚是回来得太晚,走路都有些迷糊,进门的时候没注意到门槛,绊着摔了一跤,故此摔坏了几个鸡蛋。”
“啊呀呀,没摔坏身子吧?”盛大娘慌忙伸手来捏盛芳华的腿脚。
“哪能呢。”盛芳华笑着避过,她有些怕痒。
日头慢慢的升了起来,越来越高,从东边山坳里一直爬过了树梢,渐渐的往中天走了过去,靠近京城西城门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马车,帘幕低垂,将车厢包得严严实实,从马车旁边经过的行人,只能听到从马车里传来低低的喘气之声。
“该是有人得了重病,赶着送往京城来寻访名医。”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这喘气之声断断续续,听着便有些不好的样子。
“可以走了。”马车里传来低低的声音。
端坐在车辕上的车夫,扬起鞭子,马车朝前边辘辘的行走过去,车轮内彀的朱红不断的滚动着,连成了红色的一环又一环,仿如那初升的红日一般,红得刺人眼目。
马车从西城门进去,一直往前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流而过,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方才到了御前街。
御前街住的,都是京城最富贵的人家,要么便是皇子公主府,要么那积年的公侯府第,正一品的官儿,若是没有那爵位,只能住在御前街最尾端,算是位置不好的地方了。
“褚国公府到了。”车夫将马缰一拽,勒住了马头。
门上还装饰着红色的花球,彩缎垂垂,被夏日凉风吹得不住飘扬,看起来这褚国公府才办过喜事,还没来得及将这些东西给撤了。
马车帘幕挑开,从上头跳下了一个老者,穿着墨青色的长衫,料子不是很贵重,看起来只是个寻常管事。他迈着八字步儿一晃一晃的走到了褚国公府的大门口,抬眼望了望两个门房:“借问,贵府的长公子,是不是很长时间不在府中?”
门房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你这老儿,问这事作甚?”
“呵呵,我是送贵府长公子回来的。”那老者抬手,说得从容不迫:“还请通传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