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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0章 岭圩合盟

美食诱获 人一介 9245 2024-10-21 14:31

  “岭圩合盟”的协议很快就达成了。

   其实,这也是鲜于靓颜和赫连云天两个都有这样愿望,因此才能一拍即合。

   过程很顺利,可谓水到渠成。

   被拓跋大鸟一言点醒,鲜于靓颜意识到自己的格局太窄,这都什么时候,还跟赫连云天闹气?

   她也是非常精明之辈,回忆了一下,那位云天大哥不愧为大哥,一直就在努力和她和好。

   于是她没有什么耽搁,立刻就亲自出马,前去萧何月下追韩信。

   当然路途没有那么远,她也就没有策马扬鞭。

   她甚至都没有怎么跑,而是嚷了一嗓子。

   本来就没有多远的距离,再加上她的嗓音虽然娇柔,可是高度也是出类拔萃,整个中心村无有出其右者。

   “天天哥哥!快停步!你和你的乡亲,快快回转!让我们宪圩的乡亲好好招待一番,这机会多难得啊?岂能错过!”

   那个虽然很生气很失望地悲惨离去的赫连云天,在灵魂的最深处还是盼望和那个机灵的小妹妹重归旧好的!

   他哪怕已经走出了一段距离,希望越来越小、失望越来越大,也是依然企盼鲜于靓颜回心转意,邀请他们回去。

   大概是心诚感动了上苍,那个渴求的声音还真的来了!

   霎时间,赫连云天比遇到了四大喜事还高兴!

   这个时候,在他心目中,什么久旱淋甘雨、什么他乡遇故知、什么洞房花烛夜、什么金榜挂名时全都如同粪土!

   这些俗气的东西,就是来个十倍份,也不如颜颜小妹一声唤。

   于是这位平日稳重睿智的大哥,就如同旋转门设置了自动程序一样,没有丝毫犹豫,行云流水般转过身来,跑着转赶了回去。

   那些村民一看,当然是紧跟不掉队,也没有等着下令,一个个快步跟上自己的族长。

   一个快步追,一个紧回头,二人飞速遇到一起,一双浑厚的大手,一副芊芊玉手,嚓的一声握在了一起。

   其实,没有弄出那个响动,只是在心里来了一下碰撞。

   然后二人并肩走进村里。

   一个如同高大魁梧的柿树,一个恰似优雅芬芳的玉兰,走在一起,十分般配。

   赫连云天对鲜于靓颜的倾慕,如同老树盘根日久天长从来就没有变。

   鲜于靓颜对赫连云天的观感,心态改变以后,他对她的诸般好处,也越想越多,思之不尽。

   有了这样的基础,加上拓跋大鸟的精心引领,还有拓跋依人的夫唱妇随,两个村庄级别的合作,很快达成。

   就连合作的名称――岭圩合盟,也确定下来。

   这个速度大大快于正常速度,关键是这两个当事人都不按规矩办事。

   这种合盟的成立,本来就是在两造争夺利益的时候,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便宜了第三方窥测者的时候才发生的。

   成立的过程呢,就是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舌枪唇剑,互相伤害,互相妥协,最后在利益上找到一个平衡点,达成妥协的结果。

   可是他们这个过程,却被这两个人完全改变了性质。

   赫连云天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机会讨好自己心仪的美女,那是各种好处主动给对方。

   那好处给的,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当然这个令人发指是拓跋大鸟的感触。

   你小子这样搞,让老子何以立足?

   我那依人乖乖,但凡有一点攀比之心,我的下半生的幸福也就不翼而飞了!

   不过,赫连云天哪里管什么大鸟小鸟,他是收发由心,随心所欲。

   比如两个村之间有一块丰腴的耕地,因为靠近那条小河,早就了这样一块上好的水浇地。

   在北方农村,大多数都是旱地,水浇地非常罕见。

   这块水浇地因为靠近小河,可以就近用河水灌溉,所以水稻生长时期,就成了稻田。

   这种稻田就更加稀少了。

   因为这样的水稻生产时间长,所以水稻的质量非常高。

   所以自古以来,这块稻田生产的稻米就成了特产的御贡米。

   自从推翻了皇室,这个御贡米就不往皇宫送。

   再送那里也没有人吃,闹不好还招耗子。

   但是,御贡米的名声并没有落下去。

   尤其是它的价格,那是跟阳春三月放风筝一样,节节升高。

   最近竟然升到了一公斤十美元的高价。

   非但生产历史悠久的御贡米,还生产小麦,当然也是质量特别高。

   一打出御贡米同一块地里生产出来的小麦,那价格也是噌的一声就上去了。

   竟然和御贡米等价了!

   如果知道北方人的饮食习惯,这就不奇怪了。

   南方人可能好白面不如赖大米;可是对北方人来说,正好相反,就是好大米不如赖白面。

   所以,那种大米虽然是御贡米,可惜许多北方人并不是太喜欢。

   但是如果有一种同样质量、同样名声的白面,他们就绝不放过了。

   结果,买这块地生产的百面的人,比卖同一块地生产的大米的人,还有多许多。

   如果不是人们顾忌品牌效应,正牌的御贡米必须在价格上拔得头筹,这种白面早就不止十美元一公斤了。

   这样的耕地,每年稻麦两熟,两季合计可以收获上等稻米和小麦一共一千五百公斤!

   这块地一共三百亩,是两个村争了千年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

   结果,今天赫连云天二话没说,送!

   直接送给了鲜于靓颜!

   当然,打着的名义是送给宪圩村。

   还找了一个借口,说是刚才那场误会中,不经意间捣毁了宪圩那圈堪比古董的寨墙。

   据考古专家说,那些围墙的价值,堪比万里长城最古老的那些秦朝长城。

   除了给地以外,还把鹤岭村的大型农业机械,拿出一半送给了鲜于靓颜。

   这次也不找理由了,干脆点名直接送。

   本来按照赫连云天的心意,还要把鹤岭村的存款也送出去一半,只不过被鲜于靓颜给拒绝了。

   赫连云天坚决要给,可是鲜于靓颜不给他账号,他总不能取出现金,装满五辆大拖拉机,给她拉过来吧。

   不过到了这种地步,在鲜于靓颜那里,就是面红耳赤、娇艳欲滴。

   也就是好处拿得都不好意思了。

   不过,一个给得神魂颠倒,一个收得手软心颤,成就了这个特殊的联盟。

   两个见证人见到这种情况,当然不会傻到横插一杠子干预。

   相反,见证人对这样的气氛喜闻乐见。

   他们的心态也很正常,一个是有热闹就看,另一个咬牙切齿却只能装作坦然,这个合盟就以无比妖异的速度达成。

   看热闹的当然就是拓跋依人;那个暗中咬牙切齿的,当然就是拓跋大鸟了。

   他认为赫连云天给男人树立了一个坏榜样。

   这个结盟过程很快,从开始到结束,只用了十分钟。

   谁的因素促成了这件事情暂时说不清楚,反正收到直接益处的就是拓跋大鸟。

   他竟然因为完美完成任务,取得极为优异的成绩,,受到了阎王的表扬!

   这个阎王,当然还是赵兴。

   赵兴看到这个拓跋大鸟能力还不错,完全够格成为一个可以冲锋陷阵的好劳力,毫不吝惜赞扬的话语。

   同时,当然也就不客气,立刻就下达了第二个命令。

   “拓跋大鸟,不错,很不错!非常棒!干得好!果然不愧是我看中的大鸟,名不虚传!

   “还有,我非常满意你的表现,毫不后悔给你机会,让你重返大鸟行列。

   “我在你的功劳簿上给你浓墨重彩记上一笔,希望你鸟长船高,再接再厉!

   “到现在为止,我正式给你一个鉴定和认证,你的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满完成!

   “同时,我知道你求战心切,这个很好!我期望你今后就要保持这种心态,保持你大鸟的本色!

   “既然你求战心切,我当然不会让你失望!

   “现在,我手头也正好又有一项任务比较适合你,我也就对你青眼有加,特殊照顾一下了!

   “下面你听清楚了:从现在开始,一天之内,把你们的鹤岭和宪圩的防御完善!

   “成功的打造一个完善的防御系统和配套人马,就可以让胡营那个拓跋家族的力量没有可能打破你们的防御!

   “同时,你还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旦需要,立刻对胡营发起攻击,把胡营从拓跋家族手中夺过来!

   “以上各项,你听清楚没有?”

   “清楚!谢谢阎君!”

   拓跋大鸟听得冷汗都出来了!

   好家伙!这阎王爷可正是逮住蛤蟆攥出尿来呀!

   这一个任务就是这样一大串!

   因为我大鸟不仅仅是鸟大,而且还脑袋好使,记忆力绝对无以伦比,记忆力就如同拍电影一样,一点都都不在差的。

   否则的话,别说完成起来极为困难,就是都记住,也能难倒几十口子!

   虽然没有字字句句都准确理解,但是任务的总体要求,拓跋大鸟已经完成掌握。

   即使那些没有理解的部分,不是依人、靓颜她们吗?

   对了,还有云天那个冤大头、大呆瓜!

   一会儿以后,非给他一个极为难做的任务,让他好好出出血,否则他会一直傻下去。

   不得不说,大鸟不愧大鸟,大局观非常不错。

   现在,具有大局观的拓跋大鸟,发觉自己必须鸟瞰众人了。

   因为大家都没有那种任务压身的紧迫感。

   别人都指望不上,只好自己当那个推手。

   这事搞的,太让人始料不及了。

   现在他已经意识道,自己答应了阎王的要求,就等于上了贼船;而且这条贼船还是一条逆水行舟的贼船。

   阎王爷的贼船,岂是那么好上的?

   上去的都不是凡人,能开好就更不是凡人了。

   那就必须让我大鸟的这样的厉害人物才行。

   也就是说,每前进一步,都必须努力,拼死拼活。

   如果不能够做到逆水行舟,激流勇进,不但不能前进,还会万劫不复!

   想通以后,一面为自己悲哀,一面打定主意,要把大家的心拢到一处。

   然后弄出一个主张来,并且把它确定为下一步岭圩合盟的行动计划。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今人说,粮草要有,先要找头儿。

   世人都说,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

   谁知道,当拓跋大鸟要大家确定谁当岭圩合盟总头的时候,又是一个让人始料不及。

   拓跋大鸟认为两个族长谁当都可以,一字并肩王也行,甚至拓跋依人都能够胜任。

   可是真的一弄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其他三个人竟然一致把手指向了他!

   “你上!”

   “你上!”

   “你上!”

   如同三把大镜面,这三个人全都对准他开火了。

   给他打个措手不及,全无应付之力。

   等到他不得不应承下来的时候,才纳过闷来,感叹人心实在南测。

   拓跋依人就不说,不是大鸟她岂是什么人都依的吗?必须是大鸟!

   大鸟哥当仁不让,独一无二,非你莫属!

   二个族长推荐他,最主要的原因是那两个人都陷入一种奇妙的感觉中,觉得那个东西更重要。

   如果非自己出头不可,也就没有办法了。

   现在有个冤大头在前面顶着,让他挡枪,何乐而不为呢?

   鲜于靓颜本身就不是那种特别张扬的人,她把族长大权夺过来,实在是大势所趋。

   就是她当了族长短短一段时间所做的事情,如果让她爷爷去作,他老人家就是再当一百年族长,也没有一根毛的希望能做成。

   谁认识你一个糟老头是谁啊?

   别说人家客商从俄罗斯跑来买柿饼,就是你有金山等着他们来搬,也不见得有人感兴趣。

   现在看到一个比自己还年轻,而且干什么事情还井井有条,更加一条保险的是,自己最铁的闺蜜还在那里把关,他不上谁上?

   至于那个赫连云天,现在一颗心都飞了了,三百亩宝田都随手给了出去,他还有心思当牛做马给阎王打工?

   他这样干脆甩手不干推给别人,就算他还算老实,也免得耽误了大事。

   因此,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不容推诿,也根本躲避不掉,拓跋大鸟成了统帅另个自然村的岭圩联盟的第一任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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