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详之珠?
吃干抹净后狐小妖就把嗓门一扯,冲董大福那边叫道:
“喂,掌柜的,过来我问你个话。”
董大福听到狐小妖叫唤,便径直往这边走来。
“小妖,你想好怎么付钱了吗?”易小天不放心地问。
“等会我自有办法。”狐小妖胸有成竹地说。
董大福走到易小天桌前,笑问:
“二位吃的可还满意,不知客官要问何事?”
看到桌上十一道精美菜肴被吃的干干净净,他没有惊讶于二人的食量,而是对物尽其用这一点感到相当满意,没有浪费食物才是对厨师和饭店最大的肯定。
狐小妖道:“饭菜还算可口。老板,我问你,福来镇这附近的双驼岭最近可有什么传闻?”
董大福听到这话,眉头暗皱,心道:“这两人莫非要去双驼岭,听闻双驼岭最近怪事多多,我还是帮这两人打消念头为好。”
心中既这样想,董大福便道:“双驼岭不过是座荒山,平常也没什么人去,所以并没有听到什么传闻。”
狐小妖继续问道:“哦?那关于火鳞珠,你可听说过什么。”
董大福心想:“这两人果然是为了那奇怪的红色珠子而来,他们却不知道这珠子实是颗凶珠,多少人为了那珠子遭遇危险。”
董大福假意不知地询问:“火鳞珠?却不知道是颗什么样的珠子?”
狐小妖道:“是火红色,外表好像布满鳞片一样的珠子。我听朋友说,有人在这附近的双驼岭见到了这种珠子,所以过来看一看。”
董大福道:“以前倒是听一些客人说起过各种红色珠子,但还没听过有这种长鳞的,更不知道我们这小地方也会出现。想来是弄错了。”
这时店里一个小伙计听到他们谈话,自告奋勇地插话道:“大福哥,这事我了解,让我来说给两位客官听。”
狐小妖看向小伙计,道:“小哥请说。”
董大福对小伙计使了个眼神,对着狐小妖陪笑道:“二位客官,不是我有意相瞒,实在是因为那红色珠子乃是个不祥之珠,我不希望两位枉送了性命。”
狐小妖感兴趣的问:“哦,那到底是怎么个不祥法?”
董大福见无法隐瞒,只好将全部事情详细说出,好打消二人念头:“你们二位也不是第一批想要上双驼岭找那珠子的人了。在消息传开后,我们福来镇和隔壁一些相邻小镇,这几天早就有好几批人马去过双驼岭。
可去找那红珠的人,有的遇到山石塌陷,掉到好几米深的山坑里爬不出来。有的遇到高空坠石,要不是跑得快直接要被砸死。有的在双驼岭上迷失方向,最后走出来的时候差点快被渴死。最惨的是罗氏兄弟,从双驼岭上摔下来,好好的两个人,结果罗二摔折了腿,罗大连命都没了。
而且,本镇牧民张氏放养在双驼岭旁的五十三头羊,大白天里全部消失不见了,原先的那片土地上还留着一个巨大的圆形图案。”
狐小妖笑道:“还有这种事,谢谢你好心提醒了。现在告诉我,火鳞珠是在双驼岭的什么地方发现的吧。”
董大福劝道:“两位即便听了我的话,也还是要去吗?两位都还年轻,宝贝再好,也还是自身性命重要呀。”
狐小妖拉着易小天站起身,说道:“这就不劳你费心了,告诉我地方就可以。”
狐小妖用双手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对迷人的狐耳。
董大福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代理福来酒肆的第一天,竟然会来了一个妖族客人。
他怎能不惶恐,怎能不小心。
他还记得十六年前发生的那件事。
那一年路过福来镇的一个犬妖,就因为某人在她面前说错了一句话,结果连同那个人的父母亲族在内,二十条人命顷刻间魂归九泉。
幼小的董大福也是那个事件的目睹者之一,他在远处刚好目睹了那场屠杀,后来回家后一直干呕了好几天。
也是那一次,他第一次察觉到,人命有时候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在躺着温暖尸体的血泊中,只有一个被全身被鲜血染红的少年还站在那里,据说那是被灭门者仅剩的后代。
“带着对妖族的恐惧活下去吧,永远记住人类的卑微。”
犬妖没有要那少年的性命,留下这句话后走了。
董大福永远记得,满脸是血的少年那呆滞惊恐的表情。
这么多年过去,他对妖族的恐惧依然无法完全消除。
董大福不敢直视狐小妖明亮的眼睛,再次面对妖族让他想起了那天的恐惧,他惊惶地说:
“啊,妖族,原来是狐妖大人!既然是狐妖大人要去双驼岭,小人自当相告。不过这件事小人也只是听客人聊起,并不知道具体位置。要知道具体位置,得去问最早发现那红色珠子的人,小人这就去将他叫来。”
居然能单靠耳朵分辨出猫妖、狐妖、狗妖,高手呀,易小天心中暗自佩服。
狐小妖道:“不用了,你直接告诉我地方,我自己过去就好。”
董大福颤颤巍巍地道:“您真的要自己去?啊……是。最早发现红色珠子的,是罗氏兄弟和陈麻子。罗氏兄弟一死一残,恐怕不愿提起此事,不如就去找陈麻子吧。狐妖大人您出门左拐一直走,东边门前有棵老槐树的就是陈麻子家了。”
狐小妖拿出一锭金子扔给董大福,笑着说:“酒菜还不错,也谢谢你提供消息。不详之珠,双驼岭之谜,这可真是件好玩的事。我倒真想快点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狐小妖不知道,这家福来酒肆因为得到她的肯定,后来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美食圣地。
骑上风速鹿,狐小妖重新戴上兜帽,然后和易小天飘然而去。
看着狐小妖离去的背影,董大福一下子感觉周围空气轻松了许多。他捏了捏手中的金锭,这顿饭只要两千钱,这却是枚值一万钱的金锭。本来他是绝对不敢收妖族饭钱的,但是他同样也不敢拒绝。
“也或者只是饭菜合了她口味吧。”他这样自我解释。
不过更让董大福奇怪的,是那个跟在狐妖身边的短发青年。这个奇异服饰的青年怎么会和狐妖走在一起,刚才被对妖族的恐惧之心占据,这时越想越怪。
随着狐小妖的离开,刚才摄于妖族威严,安静下来的福来酒肆周遭也再度热闹起来。
“居然是妖族,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是呀是呀,那股强大的气场实在太可怕了。”
“难怪她能抓到风速鹿,毕竟是妖族。”
刚才狐小妖的发言,让小镇居民们充分领会了狐妖大人的威风霸气。
“我早就知道狐妖大人是为了那个奇怪的红珠子来的,有妖族来帮我们取走那不祥之珠,可真是我们福来镇的福气。”一个文青样的书生说。
“说不定今天福来镇的福气是真的来了呀。”一个老头望天而叹。
“你们难道忘了十几年前被犬妖灭门的惨案?”旁边人群中一个高挑的瘦子提醒众人。
“不过,这个狐妖大人似乎有些不一样。”一个挎着菜篮的妇人说。
“你们不觉得那个狐妖旁边的短发青年人很奇怪么,奇装异服的,鼻梁上还戴着一个奇怪的黑框框。竟然有人会跟在妖族身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胖子说。
“哪有什么奇怪的,肯定是被狐妖抓到的奴隶吧。”高挑瘦子说。
“嗯嗯,肯定是的,也不知道是该可怜他还是该羡慕。”胖子点头说。
想到那短发青年是个奴隶,在场男性都感到心中舒坦了许多。
“那位狐妖大人可真漂亮呀,我忽然想追上去,吼一嗓子;‘放开那个奴隶,冲我来!’”文青样的书生一副恨不得立刻追上去的样子。
“你还是省省吧,听说妖族索取能力很强的,你小子没几天就被榨干。你们没看到那个奴隶瘦的像什么似的。”一胖的胖子取笑。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可惜他们骑得是风速鹿。”文弱书生犹自叹息。
听着众人的议论,只有董大福心中自问:“那个青年真的只是狐妖的一个奴隶么?恐怕不见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