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麻烦事
对于程亮这重若泰山的一剑,那尼姑抬起两只手指轻轻一夹,直接挡下了程亮这一招了:“我是为了你的双修道侣好,你真的希望你继续承受丧亲之痛吗?”
“我……”程亮看着站在一旁眼神又逐渐的失神的项翎,最终挫败地放开了握剑的手了,没了程亮的握持,泰山剑顿时掉了下去。
那尼姑见状,一抬脚轻轻一踢剑身,剑柄直接落在了那尼姑的手里了,她看了两眼后,将剑扔给了程亮:“剑是好剑,可惜以你的修为想要驾驭它还难着呢!”
程亮没理会尼姑的话,将剑收了起来,这才转身来到项翎面前,再次轻声问道:“翎儿,你真的决定跟她离开吗?”
“程亮,现在的我对于你来说只是累赘,孩子、亲人,我都无法护全,留在你身边,只会让我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那我还不如离开呢。”项翎说着来到了尼姑身旁。
只见项翎一脸诚挚地对那位尼姑说道:“请您带我离开吧,我现在只想远离尘世,好好静一静,至于修炼之类的,我还需要一些时间思考。”
此时的项翎心已经平静了许多了,对于报仇的执念虽然还是很深,但已经懂得沉思了,这让程亮欣慰了许多。
但对于即将的分别,程亮还是很不舍得,但他知道,再不舍得,一切也终究成了定局了,能做的也是只坦然面对了。
想到这些程亮再次看向了那尼姑:“请问师太是在哪座庙中修行?日后我可以去寺庙看看我女朋友吧?”
“出家人修行,讲究空,你若是去看望她,那贫尼也就不用带她离开了,所以还是你还是不要知道贫尼修行所在了。”尼姑说着,看向了项翎,“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出发了。”
“程亮,再见,若是有缘,我们自然会再见面的,若是无缘,你我一丹二体的缘分也就尽了,你可自行想办法解除束缚,另觅道侣良人。”项翎说完,跟着尼姑转身离去。
程亮双拳紧握,看着缓步离开的两道身影,眼中尽是不舍,但他终究还是止步了。
在终究狐妖罪过之前,项翎跟着自己确实很危险,那尼姑一身正气,程亮很放心将项翎的安危托付给她。
“翎儿,待我抓到那狐妖,将其绳之以法后,我一定去寻你,哪管它千山万水,我一定会找到你的。”程亮说完,转身沿着湖边离去。
两人背道而驰,越行越远,直到二人之间一丹二体的感应彻底消失了,程亮才意识到这个陪伴了自己如此之久的女人真的离开了……
大年初一就经历了未婚妻离开事件的程亮心情低落地进了一家酒吧,点了三大杯酒就开始喝了起来。
而当其三大杯啤酒下肚后,他发现自己的意识还是清明的,心下不爽,对着那酒保说道:“你这酒怎么这么垃圾?都不能让我醉,快点,拿你们店里最烈的酒出来。”
“先生,您确定自己没醉吗?”那酒保看着程亮略显通红的脸颊,试探性地问道,“要不,我给你叫车送您回去?”
“不用,我确定自己没醉,给我最烈的酒。”程亮说着将手中的酒杯推向了酒保。
酒保见程亮执意要酒,于是只得给程亮倒了一杯烈酒,结果程亮却是当水喝一般地一饮而尽。
“继续倒酒。”程亮激动地喊道,此时的他脑袋终于有点昏昏沉沉了,他开始畅所欲言起来,“项翎,你为什么就那么离开我了?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过了十五就结婚的吗?”
“为什么离开我啊。”程亮说着,抓起酒保刚刚倒得酒就给灌了下去,随即他一把夺过了酒保手里的酒瓶,仰头将酒往嘴里灌着。
一瓶酒之后,程亮又让酒保拿了好几瓶那种烈性酒,继续灌,吓得那酒保赶忙去喊经理去了。
而那些个围观者也是一拥而上,开始围观起来,其中惊叹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那可是伏特加啊!这小子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吹了四瓶?这是要喝死人的节奏啊。”一个中年西服男震惊地说道。
另一个女人则是惊呼道:“而且对方喝得还是最贵的伏特加,这一瓶少说也得四千多啊,这一下子就喝了一万多块,看这人的衣服?他真的有钱付款吗?”
四瓶酒下肚,程亮此时的神智已经彻底的丧失了,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是爬过了吧台,进了里面,再次拿了两瓶伏特加灌自己。
这一幕吓得在场众人解释面色一白,其中已经有人打电话报警了,还有人更是打了急救中心的电话,显然是怕程亮出事。
而此时酒吧经理也跑了出来,他赶忙吩咐保安拦住程亮继续喝酒,结果程亮却是轻易地躲开了那些个保安的拦截。
混乱中,酒吧拐角处的三道身影正在瓶酒,其中一人背对着令两人看着正站在吧台上的程亮,勾唇一笑:“这小子上次还是个穷小子,现在喝起伏特加来,这么豪放,看来他已经发达了啊。”
“曹少爷您认识他?”坐在那人身前的外国黄胡子男人好奇地看着眼前人,“要不要我吩咐人拦下他继续喝酒?”
“不用了,我曹嘉平还没那么好,要不是这家伙从中作梗,我的公司也不会被我那阴险的弟弟给夺去,这次回来,我要报复的人中就有这位。”曹嘉平冷笑着说道。
黄胡子男人一听,立马谄媚地笑道:“曹少爷,既然此人是你的敌人,那我这就让人将他……”说着,对方做了个灭口的动作。
“不不不,这小子很不简单,经过我的调查,此人灭掉了我那位阴险弟弟派出的高级杀手,其实力很强,此时他看似醉酒,但只要他想,他可以瞬间清醒的。”
曹嘉平摆弄了一下衣袖,森冷地笑道:“报复之事不用太着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麻烦事缠上这家伙和我那阴险弟弟,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