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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活尸

  其实孙志刚所谓的活尸我是了解一些的,但是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古时候,毕竟现在都是实行火化。而将未经火化的尸体直接土葬的方式多存在古时候。

   21世纪的今天,全世界绝大多数地区都会将尸体火化后再下葬,但也有少部分地方仍直接将尸体放进棺材而下葬,穷人则直接挖个坑埋了了事。而一般来说,下葬封土之后,入土为安,不会出现什么异常。但若遇到下葬的墓穴没有选好,却只怕会闹出麻烦事。

   比如说,葬在土壤酸咸度极不平衡、不适于有机物生长的地方,或是葬在玄学中认为风水有异、阴气极重的地方,那么尸体将很难腐化,日夜吸收地脉阴气,滋育自身,但凡碰触到阳气,便能催生尸变。

   中国自古流传的赶尸便是最直接的说明,赶尸乃是活人驱赶控制那些活尸,使之为己所利用。多有人说有道家高人能喂尸,就是以道家太阴之法人为的将普通的尸体炼成僵尸,以尸粉喂养,耐久以来便能听候主人调遣。

   世界上尸变现象最为常见的地方竟是我国台湾境内,由于台湾岛四面环海,土质稍异,再加之气候湿热等原因,一些高山族、瑶苗等族的区域内,尸变现象甚是常见,据说在台湾苖粟的大坪林有一处历史悠久的乱葬岗,任何时候去都能见到活尸,而且数量之多让人疑觉进了僵尸电影拍摄的恐怖现场。

   其次,我国云南边界、陕西黄土高原、湖南湖北一带也是尸变现象较多发生的地域。古时陕西渭西黄土高原一带流传一首顺口溜: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

   这首顺口溜很形象地阐释了遇上活尸时的禁忌:月亮颜色泛黄的夜晚,乃是墓穴里外气体交汇及地气最易返潮的时际,也即最易导致未尝腐化的尸体发生尸变,走夜路最易撞见活尸。

   那一带走夜路忌讳喝酒,一来喝酒容易让人气息加重,活络经脉,阳气大盛,活尸则更易嗅到人的气息,二来,喝酒喝多了头昏眼花,撞上活尸也不一定认得出,或者走路批偏偏倒倒,容易摔跤跌倒,或者喝醉了干脆一头栽在野外大睡。

   喝酒走夜路已是危险之至,但再带条狗则更为危险,狗、猫、狐狸、狼等牲畜野禽极易催生尸变,其气息即使一、两米之外也能被尸体吸纳。带狗在身边,狗极是喜欢到处乱嗅,不定便在一座坟墓边嗅出个尸变;传说狗能认出活尸,若见到活尸时,狗会吠上一声到两声,绝不会再叫第三声,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的叫哼。

   带狗在山里走夜路时,若见到狗突然朝一人叫上一两声,然后便在主人裤裆下慌乱钻出,那么,马上离开,离开时要走弯路,九曲十八弯,不能走直路。因为,直路顺风,把人的气息一条直线地留下了而活尸辨人只能通过人的气息。走弯路可以在各个方向留下人的气息,打乱活尸的嗅觉。

   1997年,四川省绵阳市一处开掘工地就挖出了一具活尸,当场死了两名工人,那活尸在夜里遁逃,结果,不久便在附近一所学校里发现了学生的尸体,那所学校为此封校了一个月,最后又传闻人们将那活尸以炸药炸死。

   台湾有报载,80年代某国际巨星病逝后乃是直接下葬,下葬后不多久,她的妈妈多次对媒体公开表示,每晚都会梦到女儿对自己说“妈妈,好冷”。巨星的妈妈并未引起注意,直到一年多后,再一次向媒体透露自己对女儿的思念之情时又说梦到女儿对自己喊道“妈妈、好冷”。不久,便有一位易学大师找上了门,催她赶紧将她的坟墓换掉,否则将对阳世间的亲人极为有利。结果,开掘坟墓、打开棺材时,才发现此明星被埋葬了一年多仍未腐化!那易学大师称若再不换墓只怕会酿成尸变。

   其实我说的这些事情并不是编造的,而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的。而且哪位去寻找巨星的妈妈的高人,古德法师跟我提起过,两人可谓是至交好友,这里由于一些不方便的原因,我就不具体的透漏了。

   所以说这些活尸是很恐怖的,当然孙志刚说的这两具尸体并不能真正定义为活尸,毕竟两具尸体没有尸变,也没有任何的异常。但是两具童男童女的尸体毕竟是至今没有腐烂,而且栩栩如生。这已经有些违背了常识,而且还是唐朝的童男童女保存到了现在。

   这件事情虽然孙志刚没有跟我明说,但是我已经明白了,他的那些所谓的朋友肯定是一伙盗墓贼。其实这点根本不难理解,因为孙志刚毕竟是在金三角地区和亮哥贩卖过毒品,两人接触的朋友大部分也都是三教九流,而如果能欠孙志刚的人情的话,也只能是这些三教九流中的人了。

   我虽然这么说,但是我并没有说瞧不起三教九流中的人,因为我这个行业也算是是半个三教九流中的。更何况其实我认识的三教九流中的佼佼者大部分都是重情重义的,无论做什么事情基本上都是义字当先。不然也不会为了报答孙志刚的恩情,便用一百万的价格将这个两具尸体给孙志刚。

   我可不相信这伙能够盗得唐朝墓的人会不知道这两具尸体的价值,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说肯定是为了报答孙志刚之前说的恩情了。

   其实我们平时见到的那些忘恩负义,见到钱甚至可以出卖自己的父母的人也的确是三教九流之徒,但是这类人就算是在三教九流之中也是最让人瞧不起的小混混,因为出来混社会的基本上都是义字当头。

   所以我虽然对这两具尸体有些感兴趣,但是为了自己父母着想,我还是拒绝了孙志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我父母我也不能去。因为这件事情肯定不简单,而我如果去了出点什么事情,我父母该怎么活下去,总不能让他们这么大岁数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所以说我如果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们家族基本上就是要绝后了,毕竟我没结婚也没有孩子,所以我还是要被父母着想,不能让他们以后的日子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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