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那条路赶去,身后刀剑不断追逐,以我现在的速度,想要走出这条生路并不很难。
一路突破出去,最终立身站在了这法阵的外围,那些刀剑追到了最边缘,停住了轨迹,法阵再次游走起来,它们再次悬挂在了铁索之上。
我在外面看了看这法阵,直接挥动长枪一枪劈了过去,直接从外面将这仞立的山峰全都拦腰扫断,法阵瞬间崩塌,浩荡声音传遍天地。
我随后放声喊道,“天,我已经破了你的法阵,还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
声音传开,希望林岳和秦梦能听到,我不敢直接指使他们,因为我的任何指使,天肯定也能听到,我会做出调整,天也能做出调整。
我现在能做的只能让林岳和秦梦知道我已经来了,也让他们知道天已经来了,让他们随机应变,林岳和秦梦都不是笨人,如果他们足够聪明的话,现在不会做出任何回应,也不会外放任何气息,甚至不能挪动半分。
因为一旦有了动静,就给了天捕捉到他们的机会。
喊完这话,我再四处寻找天的动机,他应该已经远去了,我道,“你困了我一次,我也得困你一次。”
看着身后残破的大阵,心生念头,直接往前突去,进入一片密林之中,取出我存在玄关中的刀剑还有各种法器,开始在这里布阵。
只要到了天尊境界,就有创造法术和法阵的本领了,到了我这个境界,随便创造的法阵都有可能进入道门法阵排行榜的。
道门法阵排行榜第一名是一个名叫‘诛仙阵’的杀阵,曾在封神时代昙花一现,道德天尊当初也曾为这法阵头疼过。
诛仙阵需要四把仙剑,再加上一诛仙阵图才能布置出来,这些东西我玄关中都可以找到替代品。
并未耗费多久时间,仿制的诛仙阵就被我布了出来,我随后落在地上,捡起了两块顽石,伸手对他们一点,“还不开化,更待何时!”
话音落定,顽石上开始散发出了生机,再由我渡入无尽五炁进去,同时将大道理念传度给他们,不多时间化作两人站在我的面前,懵懵懂懂看着周遭一切。
我随后对他们施展了千面术,将他们化作林岳和秦梦的模样,伸手给他们指了一个方向,“往那边走。”
这顽石所化的二人开始顺着我手指的方向行走。
天现在虽然只施展了道子的能力,但是即便如此,他布置法阵后也应该没走远,能感受到这里的动静,这两个化作林岳秦梦的顽石,他也能感知到。
布置完毕,我隐匿气息在一隐蔽的地方候着,不多久时间,果然就见一道白色身影闪过,直接追击在密林中行走的顽石。
经过诛仙阵上空时,我并指一念,“启!”
嗤啦!
四柄法剑顿时冲天而起,悬浮于虚空四角,角角相连,重天杀气浮现,天被围困在了其中,我显化出来,遁身远去,并道,“你给我布下了法阵,我已经破了,现在我给你布下了法阵,你要是用超越道子的实力来破解这法阵,就证明你不如我,要是你真这么觉得,你可以用你本尊的力量来破这法阵,要是你觉得你比我强,那就用你现在的实力破了这法阵试试。”
我说着离去,根本不回头观望。
现在天的表情应该很精彩吧。
“你破法阵用了不到三刻钟,我一刻钟就能破了你的法阵。”身后传来天的声音。
我笑而不语,快速离去,不在周围游荡,这附近我根本也不花时间去寻找,因为刚才天已经找过了,他没有找到林岳和秦梦,说明他们二人根本不在这片区域里面。
我直接从这范围之外开始找,即便他只花一刻钟就能破阵,实际算起来,我破阵的时间并没有浪费,他帮我排除了这范围,再加上他现在破阵的时间,我一共节省了半个多时辰!
一路开动天目寻找,趁着天还在法阵之中,我这次放开声音喊道,“林岳,你要是能听见的话给我一个暗示,然后立马离开,此后不要再放出任何气息。”
这是个很冒险的举动,一旦林岳给了回应,天肯定也感知到了,只要等他破阵,肯定也会去寻找。
所以我让林岳给我暗示之后马上离开,不能再外放任何气息,那样我也可以将范围缩小不少。
喊话完毕,好久之后才终于有了一丁点动静,一块石头自远方朝我袭来,到我面前被我接住了,再看着石头划破虚空袭来的方向,快步朝那里赶去。
我用上了最快的速度,但天也感知到了那个地方,在这个时候突破了法阵,化作流光追击了上来。
天虽然只用了道子的速度,但是天道之下还有速度之道,他虽然不施展速度知道,但他有那个基础。另外,道子还会人道九大天尊招牌法术中的行字决。
天直接以行字决,再加上道子的实力快速追击,眼见着就要追上我了,我直接在虚空中急停下来,回身一枪横扫了过去。
天见状,取出一把长剑竖直劈砍过来,两道灭世气息在这里交汇,一纵一横将这虚空划开四块。
我和天各自倒退几步,只是我是朝着目标所在的方向而去,天却是背离林岳和秦梦所在的方向而去。
我笑了笑,收枪继续前行,天脸色极度难看。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大道规则浮现,始合之道开始显化,眼前景象开始慢慢变化,我看着四周。
这是片刻之前的景象,天依旧在那里破阵,而那个时候的我站在身后极远的地方,一块石头直接划过虚空,被那个时候的我稳稳接在了手中。
天看着笑了笑,“这就是始合之道,我已经看见了他们所在的方向了,我还能看到他们未来会去那你,即便你现在比我快,你也无法看到未来他们的走向,我可以去他们呆会儿将要到的地方等他,你已经输了!”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