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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章 陪你看一生好风景(3)

相逢恨晚,余生皆你 芳苓 3835 2024-10-21 13:34

  但是,诡异的是,沈念一偏偏又挡住了我。

   “我说,宋窈,你别这样多事行吗?就算郑小姐的衣服便宜,但毕竟我弄脏了她的衣服。我现在就想带她去买身新的,以表我的诚意啊!”

   我听了,愕然。

   “念一,真看不出你的人品这样好啊!”此时的我还不知就里。

   这时,骆维森就走了过来,对着我的耳畔低低说了一句什么,我似有所悟,一怔,随即就笑了笑,点了点头:“也好。我不能阻挡你做一个品质高尚的男人。”

   这下,沈念一听了就很开心。曹姐也像看出了什么,她瞅了瞅我,推了一把女儿:“那你就去吧。尽管挑贵的买。”

   “妈,不用,真的不用。”郑媛摇着头,显出一副不愿去的样子。

   我在旁看着,真的不禁想笑了。“郑媛,既然沈叔叔这么诚心诚意,那么你就去一下呗。”

   当着郑媛的面,我是故意把沈念一的名字叫成“沈叔叔”,沈念一的脸就微微发红:“宋窈,我宁愿郑小姐叫我一声哥哥。”

   “还哥哥呢,肉麻不肉麻?郑媛叫我阿姨,那么按辈分就该叫你一声叔叔,你可别私自乱改辈分。”我重重地假装嘱咐一声。

   沈念一这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没想到,曹姐大大咧咧的,她的女儿给我的初次印象也就是个假小子,没想到,几年大学生涯下来后,郑媛的性格变腼腆了,内向了,从她的身上,一点也找不出以前的痕迹。

   最终,她答应和沈念一走了。但言语之间,还是一口一个“沈叔叔”、“沈叔叔”的。我相信,沈念一一定无比的糟心。大家继续吃饼,吃三文鱼罐头,法棍,德国小香肠,俄式列巴,中西合璧。

   格桑带着桃宝又去玩了。

   “你说,会不会沈念一这家伙喜欢上了曹姐的女儿呀?这家伙虽然假模假样地爱装绅士,但为人有多冷漠,我还是清楚的!”说这话的,是我表哥何钟毓,发了福的何钟毓。

   我担心这话被曹姐听到,曹姐正和我妈在前边探讨怎样做酒窖烧饼。这种饼很难做成功,而且市面上已经不常卖了。曹姐和我妈是背对着我们的,距离又远,所以我表哥说的她没有听到。

   我就压低了嗓音:”表哥,别瞎说啊。他们不匹配,相差十岁呢。而且郑媛还要读研究生,你们可别乱点鸳鸯谱呀。”在我看来,郑媛始终比我们小一辈分。沈念一可以喜欢她,但只能是长辈对晚辈之间的喜欢,叔叔对侄女一样的喜欢。

   骆维森过来牵我的手,说几杯红酒下去,肚子撑圆了,想重新进桃林散散步,胡乱走走。“你呀,难得休息就该给自己放个假,对他们几个,别太热情了。”

   野餐的红酒,都是李尔带来的。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从南非空运回锡城的。南非的气候适合经营牧场,种植棉花,也适合栽种葡萄。说实在的,李尔的红酒和国内的比,的确醇正浓郁很多。我也喝了不少。大家都喝了不少。

   我就转身看了看,李尔这家伙大概也微醺了,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靠在谢颖的肩膀上,一脸的娇羞。没错,就是娇羞。男人们喝多了酒,表现的姿态就会各异。有的废话说个不停,比如肥了的何钟毓;也有一声不吭,时而嘴里哼着小曲儿的,想低调又低调不起来,比如上了年纪的顺伯;也有使劲憋着,恨不得要将备着的红酒都喝光了的姜豹;更有像李尔这种,一旦喝多了,就靠在媳妇跟前,装温柔的小绵羊。

   跟要命的是,当我的眼睛和李尔对视时,他正好转过身来,给我一个璀璨的微笑。我顿时脊背发麻。

   还是去桃林清静,还是去桃林清静。

   “我带你去醒醒酒。一会儿,桃宝要闻到了你嘴里的酒气,又要说臭爹地了。”

   没想到,骆维森却和较真起来:“我的女儿哪里会说?她爱我,我爱她,我们是天底下感情最好的父女。”骆维森就说我是嫉妒,想离间他和女儿的情感。

   我就冷哼一声。“我嫌臭行不行?”

   “遵命。”他跟在我身后,乖乖地进了林子。

   林子里有风,吹风容易醒酒,我是真的为骆维森好。我找了一个枝桠坐了上去,骆某人见眼生情,也跟着坐过了来。

   “别。枝桠不禁坐,再坐要断了。”

   “不管。我的老婆,我就要跟着。”他嬉皮笑脸的。

   “我不是不让你跟啊。你没挺清楚我说的话吗?”我又重复了一遍。

   “听清楚了,但我舍不得丢开你。”

   他突然一把抱起了我,将我抱在他的大腿上,然后他顺势坐在枝桠旁的石头上。“坐这儿,就不会断了。”

   某人借着酒劲,手脚开始不规矩了。确切地说,是他的手开始不停地移动,从我的肩膀移到我的胸脯上。我将他的手甩开。但如是几次,他又像螃蟹一样地粘乎了过来。

   我就叹了口气。

   “真的是酒后乱性吗?”

   “当然。男人都一样。”他更是没脸没皮地。

   “那,顺伯也一样了?”我故意调侃。

   “那是,都一样。”

   “那你说说,顺伯一辈子没结婚,是不是也有一个得不到的女人?”

   “有。”骆维森拖长了尾调。

   “那你说说,她是谁?”我好奇了。

   “顺伯爱上的这个女人,如今早就出家当了尼姑,几十年了。但是顺伯也常常去看她,送些米面油钱。宋窈,如果你能让她还俗,再回到顺伯身边,和他圆起来的话,那是功德一件。”

   我没接口。因为,骆维森坐着坐着竟然睡着了。我就站了起来,觉得他躺在石头上睡会着凉,怎么办?想了想,就脱下外套,将他身体挪一个位,将外套垫在他身下。

   我坐在旁边,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看着酣睡的骆维森,替他赶走身边飞来飞去的小花虫。

   四月的春天,桃花绽放的最浓烈的时候,也是这些小花虫肆意地在林间钻来钻去不知疲倦的时候。它们的生命短暂,如果一天到晚地更是飞个不停。

   小花虫如果盯在人的皮肤上,不会疼,但会痒。

   我不忍心叫醒骆维森,于是就义务替他赶花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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