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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二十一章 精英战士

黄泉阴司 长耳朵的兔子 4033 2024-10-21 13:33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章 精英战士

   一支烟抽完,我也把这次我的目的给李斐讲清楚了。

   李斐说:“正好,咱俩可以一路,你帮我对付‘蓝色眼睛’,我帮你寻找九层骨塔,互帮互助!”

   “天作之合!”我笑着补了一句。

   李斐脸颊微微一红,嗔骂道:“去你的,谁跟你天作之合!”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就被李斐从被窝里拽了出来。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问她这么早拉我起床做什么。

   李斐说:“好不容易来一趟拉萨,赶紧起来,欣赏一下拉萨的胜景!”

   我打着呵欠,满怀疑惑地爬起来。

   拉萨的早上还是很冷的,我披着一件大衣,刚刚走出房门,李斐便伸手指着正前方对我说:“你看前面!”

   我抬头一看,整个人顿时就愣住了。

   但见正对面的一座山头上,一座恢弘的宫殿式建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纯净的天空,火红的日出,还有远方的皑皑雪山,跟这座恢弘的宫殿交相辉映,让这座宫殿看上去,就像是飘浮在天上的仙宫,无比绚烂,无比神圣。

   我一时间看得呆了:“对面是什么地方?”

   李斐说:“怎么?拉萨最著名的‘布达拉宫’都不认识吗?”

   布达拉宫?!

   我哦了一声,原来对面山头上的那座宫殿,就是藏区赫赫有名的布达拉宫,难怪那么恢弘,那么神圣。

   李斐靠在栏杆上,撩了一下头发对我说:“布达拉宫最初是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为迎娶文成公主而兴建,整座宫殿极具藏式风格,高200余米,由于它起建于山腰,大面积的石壁屹立如削壁,使建筑仿佛与山岗融为一体,气势相当雄伟。每年都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来到布达拉宫朝圣!”

   罗璇走了过来,对李斐说:“李教授,一切准备妥当了!”

   “好!”李斐点点头,对我说:“快去把衣服穿上,然后下楼吃饭,我们今天赶去阿里地区!”

   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进屋洗漱,然后穿好衣服,跟着李斐走到楼下食堂吃饭。

   吃了两个大白馒头,喝了两碗玉米粥,我们又坐上昨晚的那辆军用吉普车,往阿里地区赶去。

   阿里地区位于藏区西部,是华夏的西南边陲。

   藏区的版图很大,城市很少,从拉萨前往阿里,开车的话,不眠不休都要二十多个钟头。

   所以,这是一段漫长的旅程。

   不过,让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一路上的风景是极美的,随手一拍都是风景大片。

   高原上的风景跟其他地方的风景不一样,由于海拔高,距离苍穹很近,哪怕是一片云海,也显得非常震撼。

   就这样,经过一路翻山越岭,我们终于在第二天抵达阿里地区。

   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被称为“世界屋脊之屋脊”、“世界第三极”、“生命之禁区”,我们所要前往的喜马拉雅山脉,就在其境内。

   我们抵达阿里,进入边防部队的军营,和军方领导见了面,然后开了一个短会,商讨了一下这次的行动方案,会上决定,从边防部队里面抽调一些精英战士,为这次的行动保驾护航。

   我们看着手里的士兵资料,从中挑选了几个。

   傍晚的时候,被挑中的几个士兵全部出现在训练场上,军姿挺拔地站成一排。

   李斐拿着手里的人员名单,点名道:“彭能!”

   一个皮肤黝黑,体格精壮的汉子率先敬了一个军礼,踏前一步,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到!”

   李斐点点头,资料上显示,这个彭能非常厉害,是藏区赫赫有名的兵王,在每年的军事技能比试上,常年蝉联第一。

   我忍不住多打量了彭能两眼,但见彭能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年纪不大,但是残酷的气候,让他看上去有着跟年纪不相符合的面容。

   “多吉!”李斐念到第二个人的名字,资料上显示,这是一个藏族士兵。

   “到!”一个小个子战士走了出来。

   彭能的肌肤已经够黑了,没想到这个多吉一站出来,彭能仿佛一下子变白了,多吉的肌肤才是真的黑,而且是与生俱来的那种黑,跟焦炭似的,衬托着他的眼睛非常明亮,干净透彻,跟天上的星星似的。

   别看这个多吉个头矮小,人家还是一个特种兵呢。

   我们所挑选的这几个战士,都是部队里的精英士兵,没有一个是庸手。

   除了彭能和多吉以外,另外还有四个人,四个人的名字我不太记得清楚,但是我记得他们的绰号。

   一个叫潘六子,东北汉子,那模样生得,用东北话说,一个字:“彪!”。

   因为他说话的时候,老爱带着东北口头禅:“老铁,666!”,所以人送称号“潘六子”。

   一个叫老徐,是队伍里面年纪最大的,有十几年的兵龄,把所有的青春,甚至是一生,都献给了边疆,也是多次荣获表彰的优秀军人。

   还有一个叫威少,二十几岁,正当壮年,长得还挺俊俏的。

   而且这小子的履历还是相当传奇,他本身是个富二代,纨绔子弟,所以人们叫他威少。

   这个威少成天惹是生非,父母实在是无法管教,才把他送到军队,希望能够将他好好改造。

   没想到,威少来了部队以后,还真的彻底发生了改变。

   因为他性格好强,什么事情都想争第一,这种性格非常适合部队,这使得威少很快就从一个新兵蛋子脱颖而出,后来还顺利成为一名特种兵,什么苦都能吃,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富家少爷了。

   最后一名士兵的绰号给我的印象最深刻,他的名字居然叫“小可爱”。

   乍一听,还以为这是一个军人。

   但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长着络腮胡的汉子。

   他叫小可爱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可爱,其实他长得五大三粗,一点都不可爱,叫他小可爱是因为他性格开朗,幽默搞笑,是大家的开心果。

   李斐走过来对我说:“人员已经到齐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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