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柚哈哈一乐,晨晨总说自己变皮了,看样子她以前还是不够皮的。
柚子:皮皮更健康呀!
晨晨:就是没学点儿好的,你倒是学学人家的厨艺啊!
柚子:啧,有一扬哥给我做,丁点儿不慌。【稳如老狗】
晨晨:你就酸我吧,欺负我家浩哥不会下厨。唉,一个只会泡方便面的男人,太完蛋了。
但这个男朋友还是自己选的,有缺点是肯定的,谁还没点儿缺点呢?
无所谓了,大不了以后自己做,到时候也算是能抓住他的胃,哈哈。
千思晨对这点还是挺看得开的,做饭嘛,她自己也是要吃的。
虽说跟柚子总说自己懒,但是她自己租房住,工资也就那么多,她哪儿舍得总是买着吃?肯定是自己做饭多一些。
一个人是吃,两个人也是做,差不多差不多。
反正浩哥能赚钱,她真要懒了,可以拉着浩哥去打牙祭嘛。
林柚嘿嘿一笑,看着晨晨发来的消息傻乐。
有这么个优秀的男友,一直是她觉得这辈子最走运的一件事儿。
她运气一向可以的。
柚子:对了,明天你穿什么啊?
晨晨:浩哥给我买了一套裙子,嗯,豆沙红色的,我还蛮喜欢。他说喜欢看我穿这个颜色的裙子,就给我买了,哈哈,真是个直男本男。
说起来这事儿,晨晨也觉得挺奇妙的。
因为浩哥还没有给她买过这种比较贵的质量衣服,当然她也不在意这点。
所以突然收到这套礼裙,她还蛮惊喜的。
没收到之前,她还琢磨着去趴体的时候穿什么呢。
穿太正式了显得古板,可随意一点的话,她又觉得不合适,取一个中间值一些的衣服,她还真没找到。
她都做好了要去商场卖一身好看的出出血了。
幸亏她前一阵设计的稿子拿给玉壶看,玉壶说虽然不够完美,但设计到这个份儿上已经可以卖钱了。有玉壶找池越帮忙,稿子真的卖出去了。
于是她得到了一笔设计稿费,数目五千,不算很多,但对她来说也不少了。
毕竟是个领固定工资的社畜,除了加班就没有多余收入。
她打算用这笔钱买身好看的衣服,也算是不给浩哥丢面子。
女朋友打扮的好看,领出去当然也是很有面子的。
不过唐子浩给她买的礼裙,很出乎意料的省下了这笔钱,关键是他的心意让千思晨很感动。
其实这事儿,也有一定的巧合因素在里面。白一扬要帮林柚定小礼裙的时候,顺便问了自家死党一下,所以唐子浩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这点。
给女朋友惊喜这种事情,唐子浩既然被提醒了,要是还不上道,那可真是彻底的注孤生了。
他和白一扬一起定了一套搭配的裙子和鞋子,至于唐子浩自己,因为没有合适的场合穿的衣服,也定了一套浅咖色休闲西装。
这是某天和千思晨一起逛街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穿了一套黑色的休闲西装时,她吐槽了一下。
她就说,那男生穿黑色显得太阴沉,如果是唐子浩自己的话,穿浅咖色的休闲西装应该会很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