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早无可奈何,被男人抱起的时候,还嘟哝了一句:“以前可没发现你这么厚脸皮!”
阿澈只是微笑,作为男人,要想得到自己应有的福利,脸皮当然需要厚一点。
两个人泡在宽大的浴桶里,禾早舒服的溢出一声呻吟,懒洋洋的问:“你跟我说什么事?”
阿澈就凑到她耳垂上,轻轻吻着,声音略有些含糊:“我记得之前你说过你懂西洋文?”
禾早模糊的想起以前的事,自己好像是跟阿澈说过,因为她编造的理由是她一梦知之,那么知道些西洋文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她犹豫了下,还是点点头:“怎么了?”
阿澈还在吻她,只不过是低垂的眼眸却变得极为幽深了。
“今天天津府有一艘船,是西洋人,他们一个个长得很奇怪,黄头发绿眼睛,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有西洋人渡船过来,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停在广州府就上不来了,但是现在陛下却允许他们进京,也不知道到底想要干什么!”
阿澈含糊的解释着,还是没有放过禾早的耳垂,及白皙的脖颈:“他们带来了很多书,都是西洋文,我想着你能看懂,不如借两本给你解解闷!”
禾早就笑道:“那敢情好啊,如果不麻烦的话,那你就借呗,我也想看看!”
其实,前世禾早的英语水平也就是最一般的六级,每一个在校大学生都应该达到的程度,而且,也不知道这时候的语法,语意与后世的英语一样不一样,不过,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翻译着,应该也能看懂一些。
她想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朝代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世界上已经发展到了何种程度?
还有,简单的英语交际她还是会的。
如果有机会能和那些传教的西洋人交流一番好了。
阿澈低低应了一声:“不麻烦!我明天去借!”
不等禾早回答,他就将她翻过身来,俯身望着她,一只大手将她的两只细长优美的腿抬在自己腰上,就一个俯身冲了进去……
禾早低低叫了一声,埋怨道:“说了不要了,好累了……”
剩余的声音就被哗啦啦的水声给掩盖了。
等两个人好容易才从浴桶里出来的时候,禾早已经累瘫了,一动也不动,任凭阿澈将她抱在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
而阿澈自己,在饱餐了一顿后,与禾早截然相反,神采奕奕的穿了衣服,趁着夜色,悄悄从窗口处去了。
除了自己的几个贴身小厮,府中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离开。
就是禾早这个枕边人,在半夜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他,才猜测他肯定是又出去了。
虽然才成亲几天,但是,他这样半夜偷偷出去的情形却有好几次了,禾早知道他肯定是去办重要的事情了,所以,除了心中担忧外,没有表露出一点不对劲来。
次日早,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阿澈已经去上早朝了。
禾早就有些闷闷不乐,喝了一碗血燕粥,就去院子里消食儿去了。
这时,春晓一脸古怪的走过来,递给禾早一张纸条:“姑娘,这时从那个府里传过来的!”下面标了一个名字:“红珠!”
禾早皱眉,拿起纸条一看,上面只写了短短几个字:“后天,万善寺,大榕树下!”
“这是什么?”禾早奇怪。
跟在她身边的几个丫头,都专门学习过,所以也是认字的,早在给禾早之前,她就已经先看过了,也很纳闷,不知道这到底是谁送来的纸条。
“怎么送来的?”禾早问道。
“是街上的乞丐送来的,守门的给了几个铜板打发了,要是找怕是不好找!”
禾早点点头,沉思了下,就道:“你跟季月说,让她将那个府里的暗线偷偷拿几张红珠的字迹出来!”
春晓点头,她也怀疑这是个圈套。
这一段时间,季月被阿澈派出去执行特别任务了,每天都早出晚归的,看起来很忙,所以禾早一般情况下,轻易不劳动她。
这件事就被禾早放到了一边,闲来无事,她就将整个府的内宅都转了一圈,倒是发现了几个极好的去处。
其中一所院子内,有一棵超过百年的槐树,足有一个人合抱起来那样粗,歪着脖子,枝干又粗壮又密集,头顶上的树叶如同亭子一般能够遮风挡雨。
禾早来了兴致,前后左右瞧了瞧,就笑道:“这里冬天倒是个好去处!”
春晓表示不解。
禾早就指点着:“这屋子朝南,冬天是个背风的,这里地势又高,将地上挖空砌入中空的瓷砖也不成问题,再盘两张炕,等冬日来了,就可以住到里面,下面与厨房连通,热气从空心瓷砖里传过来,屋子岂不暖和!”
春晓听了,就十分惊讶:“郡王妃可真厉害!奴婢从没有听说过别人家做这个的!”
想当然的,她以为这是禾早自己首创的!
禾早很不好意思一笑,没办法,她很心虚啊!
这时候的东北,应该已经有地炕了吧!还有中空的墙壁!
“而这颗大树,就可以在四周修建一所小小的亭子,用大树做天然的屋顶,在四周围上幔帐,一定也很暖和,我们可以在这里烧烤,吃鹿肉了,吃火锅什么的都可以啊!”
禾早越想也兴奋,恨不得阿澈马上回来,能与他商量这个大计。
好在她没有等多久,阿澈就回来了,他果真带了几本西洋书回来。
不过如同禾早预料到的那样,书上的蝌蚪文有一半都是生僻罕见的,因为是传教士的书吗,普通人能看懂的肯定很少。
但是,禾早还是认出来其中一本是西方很有名的《旧约圣经》,里面倒是大部分禾早都认识,她艰难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起来。
阿澈很惊讶的看着她,他听不懂,但是却能听出来禾早与那些西洋人发的音都是很相似的。
她果然懂西洋文。
自己到底娶了个什么样的女子呢,难道真的是一梦知之吗?
他在早朝上注意到那些西洋人写字,用的也不是毛笔,而是羽毛笔。这让他很容易就回想起当年在卢家村的时候,那时,禾早也用不惯毛笔,拔了一根鸡毛当成笔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