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传位于他
裴兆年等人一路舟车疲惫,终于离开了这里,到达了南赵国。
南诏国民风淳朴,马车一驶入南赵国境内,就已经听到了人潮喧闹的吆喝声。
幽一与花朝两个人也松了口气,总算是逃出来了。
裴兆年的脸色依旧是那般苍白,身上的伤势还没有痊愈,从马车的帘子外吹来了一缕一缕的凉风,让他不由得又咳嗽了几声。
幽一不得不把最近的情报都放在了裴兆年的面前。
看着眼前这些情报,裴兆年的眉头更紧了几分,想不到短短数日而已,裴钦越竟然如此狼子野心,已经将皇上给杀了,不止谋反,而且还坐上了皇位。
他的眸色越发的深沉,双拳紧紧的握在一起。
花朝与幽一在看到这幅情景的时候有些担忧。
“王爷,你没事吧?”花朝小心翼翼地问着。
裴兆年唇角微微上扬,勾起了一个淡淡的弧度,仿若什么事情都未发生一般,“放心吧,我并无大碍,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赶紧去南赵国皇室。”
马车很快就已经停在了宫殿前,被那些侍卫给拦了下来。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这里可是南赵国的皇室,不是你们随随便便可以进入的。”那侍卫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带着几分警告地说着。
裴兆年将马车的帘子撩起了一角,一双漆黑深邃的眸子打量着那侍卫,“去帮我通报皇上,我是南赵国失散多年的皇子。”
那侍卫立刻将信将疑,现在南赵国的皇上性命垂危,就等着皇子前来继承皇位呢,可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到底是真的还是骗子?
是真是假由不得他来定论,他能做的也只有将这件事情禀告给皇室。
在这个侍卫的带领下,众人被带到了一个凉亭中,一个身穿华服的女子走了出来,这女子看起来年龄应该有四十左右,一身绒装,应该是南赵国的皇后了。
她一双凤眸微微一瞥,将目光落在了裴兆年的身上。
这男子虽然气度偏偏看起来并不像平常人和皇上也没什么相似的地方,如何又能证明他就是失散多年的皇子呢?
皇后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在这之前已经有很多心怀不轨之人前来冒名顶替了,若不是他们经过了测试发现了谎言,现在南赵国恐怕早就被那些骗子给继承了。
在察觉到皇后的这个目光后,裴兆年当然已经感受到了她目光中的疑虑,“皇后娘娘,务必要相信我所言。”
“你想让本宫相信你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你可有证物,毕竟皇氏血脉不容混乱。”
裴兆年立刻从怀中拿出了一根簪子,放在了皇后的手中,“我想也应该只有这根发簪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
这根发簪并不是经营所做,而是一根通体碧绿的玉簪看起来玉为上品,做工精细倒是像极了南赵国的手艺。
皇后立刻让人去将这根发簪送到皇上那里。
皇上坐在自己的寝宫中,脸色不太好看,一年多日来的大病已经让他的脸色分外苍白,身上的力气仿佛通通都被抽光了一般,瘫坐在一旁。
“皇上,这是皇后让奴婢拿来的信物,说是那钱来认亲的人的证物。”丫鬟将那根通体碧绿的玉簪递到了皇上面前。
皇上再看到那根玉簪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之色,他已经有好久没有见到这根玉簪了,看来真的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回来了!
他以为这一生再也没有见儿子的可能了,可却未想到在临死之前还能够再见儿子一眼,这一生也便满足了。
“快!快点给朕把他带过来!”皇上因为一时情急又咳了几口血。
那丫鬟在听了这些话之后自然明白了,这人恐怕是真的便立刻去将裴兆年等人带了过来。
皇上用自己仅有的力气,让身旁的公公开始研墨,写下了最后一封诏书。
裴兆年被带到了皇上的寝宫中,他身上依旧穿着那身淡青色的衣衫,只是因为这些时日以来没有时间换,所以显得稍微有些狼狈。
皇上看到裴兆年后脸上露出了几分放心的神色,“真是没有想到在朕临死之前还能够再见你一面,这天下以后就交到你的手里了……”
裴兆年看到皇上这般奄奄一息的模样,也有些于心不忍,立刻坐到了皇上身旁,“父皇,你这是在说什么儿臣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回来,也是因为被一些事情给牵绊住了,你放心就是了,我一定会好好的做一个合格的帝王。”
皇上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从面前将那个已经写好的圣旨递到了裴兆年的手中,“一切通通都交给你了,朕累了……”
说完之后,皇上便躺在了床榻上,进入了永远的睡眠中。
裴兆年仅仅的握着手中的圣旨,不得不将甚至交给了旁边的公公,“想必刚才父皇说的你都已经听到了,既然如此,那你便去宣读圣旨吧。”
那公公立刻毕恭毕敬地接过了圣旨,随后到了大殿之中宣布,“皇上驾崩了,留有遗诏。”
在大殿上的那些文武百官,立刻摒弃凝神听着那公公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有一子年少时,便流落在外,多年未归,今朝朕身体抱恙,柚子终于回归,唯有将皇位传授给幼子,这才能安心,请诸位大臣待朕驾崩后,务必要好好辅佐才是,君臣上下一心,巩固南赵国大好河山,钦此――”
在这公公宣读完毕之后,裴兆年已经被人换了一身龙袍带到了大殿之上。
再看到裴兆年后朝堂上的这些文武百官,纷纷点头赞叹,不得不说这少年气宇轩昂和皇上是有几分相似。
“臣等恭贺皇上登基,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所有文武百官跪拜。
裴兆年身上旧伤未愈,虽然还有些许疼痛,可还是勉强自己坚持着对重臣说道,“父皇尸骨未寒,我等也要永记父皇教诲,众爱卿平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