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工作
李太平虽然八卦话多,对吴馨月也属于舔狗状态,但是涉及少爷的事情,他还是没有愣头青一样马上说出来。
实际也是他不知道,少爷不说。
“应该是他班上的吧。”李太平随便说了个,就转了个话题岔开了。
弄的吴馨月心里痒痒的,她没有自大到觉得那个人会是自己,毕竟自己跟李魏晋都没有说上几句话,连微信都没有加上,最开始聊了几句,还直接被苏郦撂脸子。
吴馨月很讨厌苏郦,可是知道苏郦是那个圈子的人,人缘很好,也只能忍气吞声,装作无辜听不懂的样子。
不过她是女生,苏郦喜欢李魏晋,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李魏晋喜欢的肯定不是苏郦,要是苏郦,李太平也不会这样吞吞吐吐的。
她忽然有点幸灾乐祸。
他班上的吗?
吴馨月想到一个人,脸色又沉了下去。
小七这边弄泡菜腌菜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期间跟着金在妍乱乱的学了一些韩语,葛瑞丝也凑热闹,不过她觉得中文和韩语实在太难了。
金在妍觉得小七语感非常好,教的还挺热心的,遇到好学生的感觉,三个人一起有三种语言交流,大杂烩一样。
葛瑞丝喜欢拍照,拍了三个人一起的照片,还有一起弄泡菜的视频,手上都红红的,阳光很好,都是笑容,很好看。
中午,小七给做了石锅拌饭,还有金在妍提供的泡菜汤,剩下的白菜做了一道醋溜白菜,看到冰箱里有点牛里脊,小七还做了一道尖椒炒牛肉片。
金在妍和葛瑞丝吃的都很开心。
葛瑞丝吃不惯米饭,但是石锅拌饭,她就觉得很好,感觉像是意大利面类似,拌着酱料,而且上面打一个生鸡蛋,非常神奇。
要是纯白米饭,一点味道都没有,葛瑞丝就不明白怎么能吃得下。
金在妍则是吃的非常开心,就是她喜欢的味道。
同样的东西,其实她自己尝试动手过,不知道为毛不是太咸就是太淡,连袋装的泡菜汤底料,她冲开水都有问题。
更别说做醋溜白菜,做炒牛肉了。
这块牛里脊本来都打算丢了,她是看到市场有牛肉,而且对便宜的价格惊呆了,才买的,他们韩国这样的牛肉至少要五倍的价格,可是买回来不会做。
她自己尝试做了一个,咬都咬不动,一度以为是牛肉的问题。
可是今天吃小七做的牛肉片,又嫩又滑,不仅好咬,还有汁水……
葛瑞丝把小七做午饭,还有她们的午餐发到群里,群里一群老外嗷嗷叫,遗憾没有跑来凑热闹。
连蜜儿她们都觉得错过了,好想吃小七做的饭。
吃完午饭,金在妍自觉的收拾碗筷去了。
葛瑞丝吃完回去午休了。
金在妍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
出来还给泡了一壶茶,坐在院子的椅子上。
午间,阳光有点大,但是感觉并不烈,也许是秋日的缘故,风吹着很舒服。
小七喝了一口茶,微微苦,很香,后味有一点甜。
跟家里老爸喜欢的大瓷缸泡的浓茶不同,老爸喜欢的茶特别浓,特别苦。
“小七,你要午休一会吗?下午有什么安排?”金在妍本来以为要做一天泡菜,没有想到一个早上就搞定了。
“下午我要去马场兼职,可以稍微午休一下。”
两人喝了茶,又闲聊了一会,金在妍一句话分别用韩语和英语跟小七说,方便小七理解学习。
“这里感觉挺好,我还想买个小公寓。”小七道。
金在妍没有想到小七还是个学生就有投资的打算,她对这方面也很感兴趣,开口道:“我之前问了,说这边鼓励老师买房呢,你要是想买,我下次再帮你认真问问。”
吃饱喝足都有些倦意,小七去了金在妍的卧室午休,她的床品也是小碎花的,而且是一个大榻榻米,感觉可以躺好多人,硬硬的,像是铺在地上一样,不过这里是一楼,直接睡肯定太潮湿了,加了榻榻米就好多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金在妍很好奇小七的家乡是怎么样的,兴奋的说着放假可以跟小七回家去玩。
说了一会话就渐渐入睡了。
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小七准时醒过来,洗了把脸,很想练字,不过这边没有练字的东西,跟金在妍告别去了马场。
还是穿着一身校服。
虽然热,但是风大,穿着也刚刚好。
小七到马场的时候很安静,周末反而来的人少,可能都回家了。
她实际也还不知道马术师是要做什么,还是过来照顾那些马了。
肖圣周效率很快,果然又找了个兼职的学生来收拾马房。
魏橙说是个很安静的男生,干活挺卖力的,新区的。
他们两合作,把马房清扫的挺干净的。
得知小七过来了,肖圣周让她直接去他办公室。
这是小七第一次进来。
一进门就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两层楼高的落地窗,湖面波光粼粼,整个马场开阔无比,所有景观都尽收眼底,难怪会长总喜欢待这里。
她想着要是自己有这样一间办公室也会想一直待着吧。
这间办公室很大,与其说是办公室,更像一个酒店套房。
有一个专门办公桌的区域,办公桌加资料柜加巨大的书柜,还有一个专门的休闲谈话区域,在落地窗前一套沙发,抽象画的地毯,还有一个单独的屋子,小七猜那边是休息室。
这是两层楼作为一层使用,所以感觉特别开阔。
不过会长的办公桌上还有一些课本,稍微把小七的思绪拉回来一些,总算是看到一些学校的东西,不然她都忘记自己在哪里了。
靠门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幅画,居然就是击鼓,不过是击鼓小时候的样子,画的十分生动,小七感觉应该是请名家画的,很不错。
击鼓的眼神都从画里透出来。
看到苏小七进来的第一眼,肖圣周是有些惊讶的,因为她身上穿的居然是校服。
各个初高中的校服大同小异,盟市的街上也有一些穿校服上下学的学生,都是这个款式。
肖圣周虽然对男女之事不太感兴趣,但是他本身是个很敏锐很善于观察的人,情商也是非常高的。
他看到苏小七穿着校服,已经是有些旧了,袖口都有点毛边,她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胳膊,修长的手,一点也不难看,很清纯活泼,相比自己,她像是更小一辈的人。
实际上也确实是,她大一,他已经大四了。
此刻她在看画,他在看看画的她。
不知道为何,一身常见的校服的她,站在画跟前一点不拘束,像是名家在欣赏名家一般,很是挺拔。
“击鼓小时候,我一见它就特别喜欢,一定要买,花了不少钱,我那一年的零花钱都用在它身上了,还特意请了人来画下来,它是一匹赛马,不过被我养了之后再没有上过赛场,想来挺遗憾的。”
小七点了点头。
能感觉到,画上的击鼓和现在的击鼓不同,画上的击鼓更有生命力的感觉,更活泼,现在的击鼓似乎情绪上还是有点蔫的。
“很少人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自由度,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想要的去付出,有的人付出就能得到想要的,有的人付出也得不到,所以会有更多人,尝试之后,就放弃了。
放弃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在遗憾,也可能忘记了最初的目标得过且过。
小七感觉自己此刻就是画上那年少的击鼓,充满生命力,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如何,但是她不想放弃。
她会坚持努力。
“会长,我要做什么?”
肖圣周喜欢积极主动的人,不过那天他让这个小姑娘当马术师,实际还是有冲动的成分,他极少那么冲动,冲动不好,总是因为一时间的冲动,然后就要做很多事弥补。
小姑娘骑马骑的不错,但是成为一个专业骑手还是需要很多条件,要考骑手资格证,还要知道很多规则,而且马术也有很多种,障碍、舞步、绕桶,花式赛马是英国贵族最喜欢的一项运动,同时也是奥运会里的一项比赛项目。
而且想靠赛马赚钱,也非常难,马很讲究血统,他所有马当中击鼓的血统最好,但是一匹马一年多的可以交配一百来次,意味着市场上同类血统,更高级的血统的马同时存在很多,有的马已经有优秀的比赛成绩,但是击鼓基本被他养废了的感觉。
他最初建这个马场只是用来玩的。
可是他忽然说要让小姑娘当马术师,一下子事情就变复杂了,可是说出去的话,肖圣周又不愿意吞回去。
只能想着更好的办法补救。
“你只要培养和马场的马的亲和力,选一匹你最喜欢的马,去试着感觉了解它,同时训练你自己的骑术,我找了一个不错的马术教练,下周他会过来,你可以跟他先学习。”
小七点了点头,虽然跟开始说的不一样,但是这样才是合适的,她以前没有经验什么的,只会骑马,什么规则都不知道,不可能直接去参加比赛什么的,她非但没有觉得这样是被晃点了,反而觉得这样才正常,而且居然还有专门的教练教学,小七感觉自己占了大便宜了。
“我会照顾好马儿的,既然我是来学习的,会长不需要额外给我钱,我能留在这里吃饭,感觉就很好了。”小七大大方方的道。
见小姑娘没有生气委屈,反而大大方方的接受,居然还提出不要钱,肖圣周又对她高看了一眼,当时说起马术师参加比赛什么的,也是忽然头脑一热,的确是不周全。
实际现在这样安排更稳妥,肖圣周之前也做过许多稳妥的安排,他称为学生会会长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过很多学生都未必会领情,小姑娘却十分坦然。
坦然的他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咳嗽了一声道:“那你去忙吧。”喜欢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请大家收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青豆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