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莉还皱着眉头观察那两辆轿车。
范建明没有回头,他的灵魂在瞬间离体,发现两辆轿车里坐满了头戴面罩,荷枪实弹,弄不起是雇佣兵还是特战队的士兵。
范建明再想返回车里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往跑,搂着金伯莉就冲进了店里。
“嗒嗒嗒――”
“砰砰砰!”
他们用的虽然都是冲锋手枪,但枪管上都安了消音器,枪声虽然不大,但噼里啪啦地把服装店的玻璃橱窗和大门,全都射了个稀巴烂。
路边的行人吓得赶紧止步,开始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会儿看到头戴面罩的人从两辆轿车上下来,手里都端着枪,这才四下逃散。
路过的车辆也尽量靠边闪开。
范建明把金伯莉扑倒在地之后,又搂着她滚到了墙边。
一个持枪者冲了进来。
紧随其后,是另一个持枪者,双手端着冲锋枪手枪,正跟在他的后面,寻找着射击的目标。
店里的人不多,还有一个伙计和两个顾客,看到这种情况之后,顿时吓得尖叫一声,然后双手抱着脑袋趴在地上。
在西方,持枪打劫的事情时有发生。
所以民众们也受过这种训练,同时也看过太多抢劫的新闻镜头。
遇上劫匪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手抱着脑袋趴在地上别动。
通常劫匪是劫财的,只要你不乱动,一般是不会要你的命。
范建明想都没想,在第一时间脱手而出,用手机直接掷向第二个持枪者的眉形。
同时双手撑地,两腿一蹬,借助反弹力腾空而起,第一脚踹中前面那个持枪人的太阳穴,第二脚踹中他的胸口。
“噗”地一声,那个持枪人侧着飞了出去,整个人撞在门框上,“咚”地一声之后,又“吧唧”一下摔在了地上。
后面的那个持枪人,被范建明手机击中眉心之后,已经仰面跌倒,正准备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范建明的飞腿已经赶到,结结实实地蹬踏在他的胸口,他张嘴“噗”地吐出一口血雾。
前面那个持枪人刚想爬起来,范建明回身搂住他的胳膊,在空中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咔嚓”一声,他的脖子生生被拧断。
范建明取下他胸前的冲锋手枪,首先朝门外射击,后面三四个持枪者,赶紧趴在地上,闭着眼睛朝里面射击。
看着手机的戴维斯眉头紧锁,他实在想不出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又是受谁的指使要袭击范建明。
“谁呀?”站在边上的小戴维斯不屑地说道:“这些人一看就特么太业余,根本就不像是特种兵或者雇佣兵。”
戴维斯嘟囔了一句:“难道是碰巧遇见了打劫的?”
“不可能呀,”小戴维斯说道:“没听说过一群歹徒荷枪实弹去抢服装店,而且还没进门就开枪,这明显是冲着人去的。”
范建明也发现有些不对劲。
如果说前面两个人进来时还有模有样,知道交替掩护,搜索前进,后面几个人就扯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