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嗡――
寒风凛冽,肾上腺素狂飙轰鸣,外型夸张霸道的黑色哈雷在飞驰,在晦暗夜色街道上,宛若闪电。
油门确实有踩到底,至于剩下的是否全看天意……好吧,那是句玩笑话,里面多少还是有点技术含量的,玄之又玄的那种。
确切点来说,是一种感觉。
成分很复杂,经验、嗅觉、同理心预估、冥冥中的直觉、运气……大抵还是运气成分居多,但又不是纯碰运气。
有点绕口,实际并不难理解。在某个行业或者某个技艺领域研究至深的人身上,总会偶尔出现那么几次堪称神迹的操作,完全不合理也完全看不懂,但结果往往切实有效,类似于灵光乍现,当然,这种情况还是比较罕见的,亦如现在的唐朝,他并没有什么把握能跟到,但可以试一试。
三分钟的直线疾驰,没有发现,当即拎转车头变道转弯,再次开出五分钟左右,还是没有发现。转弯,开出十分钟……看似跟无头苍蝇似的,实际一直没有离开某个区域范围。
……假设变异猞猁人开的是小车,哈雷机车的速度远超前者,再根据地下停车场的血液痕迹,算算离开时间,交通状况,如果一开始的方向是对的,那对方应该还在这区域里面……所以说,还是有一点技术含量的。
虽然这并没有什么用……约莫二十分钟后,机车在某条小街上放缓速度,没必要再找了,若是开车的话对方现在应该已经离开这区域,唐朝摇了摇头,谈不上无奈沮丧,本就是碰运气的事情,只是有点不爽罢了。
这次找不到,怕是就没有下次了……前面说过的,猞猁天性狡猾,那载体不管之前是多么单纯的人,变异后多多少少都会染上点狡猾天性。就像精神分裂,拥有主副两种性格,且随着时间的拉长,变异程度的深入,占据主体性格的必然会是狡猾天性,就像正常人接触社会大染缸再也不复初心一样,这是顺其自然的道理。
如果说之前抢劫运钞车并不算什么大事,所以一直潜伏着没走的话,那在得手这次抢银行后就不一样了,变异猞猁人肯定会选择撤走,离不离开华夏不好说,但至少会远离岭江……这么一想,好像没找到也没什么可遗憾的啊?
砸了咂嘴,唐朝如此想着,隐隐的有香味从前方飘来,抬头望去,是个做糖炒栗子的流动摊位,嗯,今天又加班,不知道糖豆在家里吃的什么,那个小懒虫怕不是又泡面加鸡蛋吧,带点栗子回去给她尝尝……脑中转着这样的念头,唐朝避开人流缓缓骑车开去。
路过一巷口,围着不少人,正值饭点时候,甚而还有人端着碗筷围观的。各种低声议论外加里面传出的哭天抢地声,像是出了什么车祸,挺热闹的样子。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都什么人啊,开车把人撞了也不下来处理?”
“老钱你少说两句,这事吧,不好说……”
“对,躺地上那男的我认识,就一游手好闲的痞子,这月都搁这躺三回了,趴活呢……人车主虽然没下来,但之前也从车窗塞出来一千多块呢,是这痞子收了钱还不愿走……”
“车主没经验啊,吓懵了吧这是,要是下来谈谈说不定几百块钱就解决了,直当破财免灾嘛,一下子给这么多,还不被讹上?倒霉啊……”
“啊?这是碰瓷啊!”
“嘘……小点声、小点声!瞧见旁边那几个帮腔的没有,都是一伙的,惹上了小心脱不开身……”
嘎吱,下意识紧急制动刹车。唐朝一脚撑着机车,眨了眨眼,转头望向巷口人群,里三层外三层挡着瞧不见,这个,应该不会这么巧……吧?
想了想,嗡嗡,轰下两脚震撼油门,外围人群下意识侧身看来,让出视线通道。一辆黑色奔驰,一个满地打滚哀嚎叫惨的中年男子,一会抱着左腿,一会抱着右腿,确实是个再清晰不过的事故现场,或者说是碰瓷现场……唐朝没理会,目光直盯车内司机。
应该也是个男子,身形消瘦,面容瞧不太清,因为脸上架着墨镜且还穿着兜头帽衫,静静坐在驾驶位上,自闭了似的,一言不发。双手抓着方向盘,隐隐的,青筋暴突!
察觉到了什么,墨镜抬了抬,视线隔空对上。
呃……场面好似定格了那么一瞬,也或许是彼此双方都意想不到的愣了楞。旋即,唐朝嘴角逐渐上扬,咧开,闷声低笑……这算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是的,虽然看不清楚面容,实际看了也没用,除了外国人的身份和对猫耳朵外,唐朝压根就不知道变异猞猁人长啥样,但曾经远远对视一眼的感觉告诉他,坐在车内的正是那变异猞猁人!
到底是外来的,不熟悉情况啊,你说你开什么车跑路不好,非要开奔驰?你开个桑塔纳面包车什么的,满大街瞎溜达,保证也没这事……
咳咳,且先不管某人的幸灾乐祸想法。只说相较于这边的感觉,对面变异猞猁人那边就确认多了,幽魂的肖像还在第五论坛挂着呢,不可能不认识。刹那间,方向盘上双手抓的更紧了!
下一刻,哗然惊呼,嗡,车灯爆闪,听声就是五档起步,外加强制制动。
那躺在车头前的碰瓷者闻声一个激灵,察觉不妙,一骨碌从地上快速爬起,但已经没时间闪躲,“大、大哥……啊……”砰声巨响,凄厉惨叫,身形好似风筝似的高高跃起,直接飞过周遭围观人群头顶,又越过小街路人,轰的砸在对面街边水果摊上,顿时惨叫人寰的哀嚎声震天动地、连绵不绝,这次就明显不是装的了……
未等周遭吃瓜群中回过神来,嗡嗡嗡――,连续不断的轰鸣声再次响起,奔驰沿着巷道急速倒车……其实若只是想倒车的话,没必要把人撞飞再倒的,直接起步倒挡就可以,但变异猞猁人还是多此一举这么做了……
“警察!闪开闪开!”
唐朝这边则要麻烦点,围观路人堵的实在太过严密,混乱中更不知该往哪跑,只能连蒙带骗外带数声哈雷轰鸣,终于是跟进巷道。
浪费了点时间,唐朝骑车进来后,那奔驰已经半个车身探出对面巷道口,似乎还碰擦了个路人,急速甩尾,砰的又撞上路边石墩,磕磕撞撞,很是狼狈,但好歹车头是转过来了,瞬间加速消失。
技术有点菜啊……唐朝完全不慌,开什么玩笑,这要是都能让对方跑了他也就不开车了!
事实也就是如此,转过巷道,没用几分钟,哈雷机车便尾随在了奔驰车屁股后面,转眼四顾周遭环境,不是很好动手,大街上来去行人以及过往车辆还是有的,在这动手的话会增加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好在这里已无限接近郊区外围,可以上高速直达市区,也可以照直了往前面开,往城市的边缘开。变异猞猁人原本意图应该是想去市区的,否则没必要在这逗留这么长时间,至于现在的想法……他的想法不重要,因为唐朝压根就不会让他上高速!
打定主意,一路尾随。
这就是亡命奔跑模式了,变异猞猁人应该还心存着几分将唐朝甩开的侥幸心理,毕竟奔驰车的性能确实不错,油门直接踩死,连连超车,红绿灯什么的是肯定顾不上了,也就这里车子不算多,且越往前开就越少,否则非得整出个特大连环交通事故来不可。
一连跟出几公里后,唐朝看出了对方的心思,不由摇头晒笑,想什么呢,就这技术还想甩人?让你先跑五百米,撵不上算我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