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这才叫耳光
张二虎头上包着纱巾,脸色阴沉难看。
他前几天被曹妈妈当头棒喝,缝了七八针,
心中越想越委屈,愣是没有选择报警,而选择私自解决。
他觉得自己都把你当成丈母娘了,结果丈母娘就这么对待女婿?!
老子看上你闺女那是看得起你,你看看你家都穷成什么样了?
老子这么有钱,给你当个有钱女婿,难道不是你的福分?!
这么穷还供着女儿在县城上高中,也难怪这么穷,
女人就不该多读书,多读书多了见识,就不安分了!
就应该早早找一个男人嫁了,然后一辈子伺候男人才对!
读了几天书就瞧不起老子,还管老子叫流氓,
老子钱多的是,花钱把你买下来都可以,还敢管我叫流氓,
老子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流氓!
于是,张二虎带着七八个“兄弟”,直接来砸门了。
在乡下,砸寡妇门这种行为是相当不厚道的,
踹寡妇门,挖绝户坟,
那这种人就是坏到冒烟的那种人。
但是这个时代有钱就是大爷,
至于道德,他们才不管呢。
张二虎带着兄弟猛砸曹家大门,
还叫嚣着一定要把杜芸娶回家,不然的话就改姓。
就在张二虎叫嚣之际,曹家大门缓缓打开,
一名高大,散发着超凡脱俗的英武青年自大门中走出,
正是曹凌,他现在在黑暗之中未曾现身,
所以张二虎并没有看出他来。
张二虎见状,先是一怔,随后恼怒道:
“怪不得那臭丫头不肯从我,原来是早就有人了!”
“哼,在外面装的人五人六的,不还是个贱货!”
曹凌听到张二虎这么说自己的妹妹,脸部肌肉微微一抽,面色非常难看。
“小子,你是什么人?敢和我抢老婆?!”
张二虎目露凶光。
曹凌缓缓从大门阴影中走出,
待看清是曹凌后,张二虎笑道:
“原来是大舅哥回来了。”
曹凌瞥了一眼张二虎,问道:
“张二虎,是不是你欺负了我妹妹,打伤了我妈妈?”
张二虎冷笑一声:
“不错,就是老子!我告诉你,曹凌,老子看上你妹妹那是你们全家的福气!”
“老子现在也是身价百万的人了,在乡里也是有头有脸的!”
“你妹妹嫁给我,那是她的福分,也是你们全家的福分!”
曹凌根本不在乎张二虎是什么人,
只要张二虎承认就足够了。
张二虎手下有个小弟,好像认识曹凌,
主动走上前来,对曹凌说道:
“曹凌,你还记得我吧?高军,高中的时候就是你,举报了我,害的老子蹲了监牢!!!”
曹凌看了一眼高军,想了起来,
是高二那年,曹凌从学校回家,路上见到一人正在把一个姑娘往稻田里拉。
当时曹凌正值青春年少,热血冲动,
立刻冲上去一拳将此人打翻,救下了那姑娘,然后报警,
曹凌还因此得到了学校的见义勇为奖章。
而那个被救下的姑娘也投桃报李,她家里人给了曹凌一笔钱作为感谢,
就因为这笔钱,曹凌才有足够的钱去临江市上大学。
后来曹凌才知道,那个被他打倒的强奸犯其实是他的同学,
也就是眼前这位高军。
高军因为强奸未遂,被判了七年,
出来后跟了张二虎,成为了张二虎的保镖。
如今再见到曹凌,那可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高军眼中喷射出怒火,仿佛要将曹凌融化:
“就是你,害的我蹲了七年苦牢!”
说这话的时候,高军牙齿发出吱吱响声,
显然是恨的咬牙切齿!
曹凌却冷笑一声,反问道:
“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些?“
“你觉得我应该有什么反应?惊讶?恐惧?还是悔恨?”
“我告诉你,都没有!对你这样的人渣,别说蹲七年苦牢,就是蹲七十年,那也是你自作自受,我不会有丝毫同情,或者是悔恨!”
“我更不会恐惧或者惊讶,因为你这样的人渣,世界上太多了。”
“要不是你今天在我面前,自作多情的自我介绍,我根本不会记得有你这么个人!”
高军越听脸色越差,怒火升腾起来,根本压不下去。
俗话说,最大的鄙夷就是无视。
曹凌这种无视给高军的自尊心相当大的打击!
“你怎么能够不记得我?!我可是每天都恨不得要撕碎你!”
高军在心底嘶吼着。
但是高军也没有立刻动手,蹲监牢的几年,
让高军变的沉稳不少,他知道自己的老板张二虎想要娶曹凌的妹妹,
那曹凌就是张二虎的大舅哥,
要是动手,就要请示老板才能动手。
“老板,看起来你的大舅哥,不太想认你啊。”
高军阴阳怪气的说道。
“什么大舅哥,我还没和他妹妹结婚呢!”
张二虎冷笑着说道。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这句话就是给了高军默许,高军也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啪”的一声,高军反手给了曹凌一个耳光。
但是曹凌却连动都没有动,
高军这一耳光对曹凌而言,比蚊子叮一下还要没感觉。
“就这?”
曹凌并没有急着还手,而是冷笑道:
“打人都没力气,还说要报仇?”
高军愣在了原地,而曹凌却不客气了。
“你的耳光太轻了,让我教教你吧!”
说罢,曹凌大手一挥,正拍在高军的脸颊上,
高军瞬间宛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出,
被这一巴掌打飞七八米才停下来。
“这,才叫打耳光呢!”
曹凌面色冷峻的看着已经昏迷的高军。
虽然怒火冲天,但是曹凌并没有失去理智,
他运行八九玄功,强行压制了自己的怒火。
曹凌已经不是那个年轻冲动的少年,做事之前要三思而行!
他要解决这群来挑事的混混,还不能给自己,给家庭,给妹妹留下污点,
这就需要自己冷静处理了!
经过上次救楚流月事件,曹凌和法务部学了不少东西,
两个人打架,无论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有多恶劣,
只要谁先动手,那到了警察局,理亏的就是谁!
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被多人围殴,对方先挑衅还持械,
只要对方先动手,自己就拥有无限防卫权,
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是正当防卫,
这在公理上就占据了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