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扑克!
即使,选择同样灵根体质的肉体,还是会发生其他的不适应情况。
所以,最好的修仙方法,不是夺舍,而且渡劫。
让自己的肉身,渡劫过关,那么肉体就会不死不灭。
加上上不死不灭的灵魂,那就是成仙,成仙以后,逍遥自在,呼风唤雨。
萧宸枫虽然没有成仙,但是却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他也自然可以灵魂出窍,做一些有趣的事。
但是,夏雨晨,她却不知道萧宸枫的底细,她只当萧宸枫是一个魔术师。
萧宸枫看起来是那么年轻,那么潇洒,他最多是一个会变魔术的大学生。
夏雨晨从来没把他和修真者联系在一起,她也根本不知有修真者的存在。
所以,当她看到这一幕,简直惊呆了。
“这是……”
和他惊呆的,还有在旁边观看的那群观众,他们可是萧大师的忠实粉丝。
萧大师!牛了!
魔术撩妹绝技,简直惊天地,泣鬼神!
小弟,已经十五连跪!
跪到三天三夜,三更半夜,感动地痛苦流涕!
楼上,你这是死了亲爹,还是怎么地?
三更半夜,痛哭流涕,这时什么鬼?
我只是想表达对萧大师无限的敬佩之意。
萧大师,你就是我们的重生父母,再世恩人。
啊,敬爱的萧大师,你就像那一把火,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打住,打住,萧大师,还没死,你就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了。
在旁边观看的观众痛苦流涕,脑补画面。
是萧大师,让他们体到人生最美好的画面。
是萧大师,让他们体会到撩妹的奥义真谛!
萧氏撩妹法。是一种结合了魔术,挑逗,多种技巧的撩妹法。
这种撩妹方法,就是春天的风,温柔了少女的心灵。
这种撩妹方法,与日俱进,在撩妹的道路上不断创新。
这种撩妹方法,引领了时代前进的方向。
这种撩妹方法,就是撩妹界的风向标,是时尚界的灯塔。
这种撩妹方法,你只要见过一眼,就终身难忘。
创立这种撩妹方法的人,是谁?
是他,就是他,是他,就是他!
我们的英雄!萧大师!
萧大师!不是一个人!
萧大师!他是一个神!撩妹之神!
萧大师不是一个人!他是一群人!
萧大师!代表了一种精神!
只要有萧大师的精神在!正义永存!
只要有萧大师的精神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在旁边观看的群众,诗兴大发,不断在心中吟咏起来。
而萧宸枫一直保持云淡风轻,手十指相扣,胳膊放在桌子上,悠然闲适,就像在咖啡馆喝咖啡。
萧大师,这么伟大的人,竟然还这么低调!
萧大师,你让我们这些群众,情何以堪!
萧大师,我们要向你学习,不卑不亢,勇于创新。
“这是……”
夏雨晨将那张红心K搓开,她想都没有想过。
这张红心K,竟然不是一张牌,而且五张牌!
刚才明明就只是一张牌,为什么突然变成五张牌?
夏雨晨不禁花容失色,心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这小子,什么时候……?”
“我的眼睛可是一直看着他!”
“他根本就没做过一下,这不……科学。”
“难道我是在做梦?”
“难道,我学过的唯物主义,是错误的?”
现在是夏天,夏雨晨穿着淡绿色的青纱,她的青葱一样的纤指掐了一下胳膊。
“好疼!”
这不是在做梦,这就是现实,虽然,这不可思议地就像梦幻一样。
夏雨晨究竟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了五张牌,五张花色一样的牌,都是红心。
从大到小依次为,KQJ1098,竟然是红心花色的同花顺。
为什么一张红心K会突然变成五张牌?
难道这就是真正的魔术高手?
他到底用了什么手法,夏雨晨一点也看不出,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用手法。
夏雨晨本来轻松洒脱地翘着二郎腿,水晶凉鞋打着了秋千。
她的手中更是拿着四张A的牌,摆成一个扇形,扇着凉风。
但是,现在,她手中的这几张牌,突然被攥得很紧,她的心都有冷汗。
她竟然输了,她从未想过,她玩扑克会输。
扑克魔术,她最熟悉,她会用扑克,变几十种魔术。
其中有读心,预言,穿透,消失,复制……
她更是会多种扑克洗牌发牌的手法,而且她记牌更是精准。
只要是扑克游戏,无论是什么,扑克,捉红三……她从未输过。
有一次,她和她们宿舍闺蜜玩扑克,其实她本不打算玩的。
但是,那天晚上,是新年,她们实在在无聊,几个闺蜜,一起看完一场电影之后。
已经是十二点,新年不熬夜,有什么意思?所以她们就玩起了扑克。
本来,夏雨晨是从来不和别人玩扑克的,而且她也太瞌睡,想睡觉。
但是,宿舍那几个闺蜜,非要把她从床上拉下来。
她们不但要玩扑克,而且还要玩赌注,玩游戏,没有点赌注,怎么有意思?
刚开始,赌注是贴纸条,但是贴着贴着,大家觉得太无聊。
只要谁输了,就得脱下一件东西,这东西可以是首饰,耳环,衣服……
那天,夏雨晨没有戴手链,也没有戴耳环,但是闺蜜都戴着。
她们都嘲笑夏雨晨,“雨晨,你戴的东西这么少,等一会,输得脸都没了。”
夏雨晨微微一笑:“真的要赌这么大?”她撩了撩耳边的秀发。“
闺蜜抢着道:“自然要这么玩,不然怎么有意思?”
还有的闺蜜眨了眨眼睛:“这么玩才刺激,新年总得来点刺激的游戏。”
其实这几个闺蜜,暗中商量好,要偷偷捉弄一下夏雨晨。
因为,她们觉得夏雨晨,总是看起来有点忧郁,太不开心了。今天大家好好逗她一下。
扑克,是一种很好玩的扑克游戏,玩家,分为两个农民,和一个地主。
规则为大小王,二一最大,最小为三,四五六…到K12依次增大。
其中还有链子,连队,三带一,四带二,炸弹,等多种手段。
闺蜜们商量好,要好好逗夏雨晨开心一下,他们的方法是暗中眼神交流。
“扑克,我不会玩,第一次玩,我不会呀……”
夏雨晨摊了摊手。
她那时是真不会玩,她玩扑克已经玩的很久,玩的已经出神入化。
所以,她的高中同学,都不找她玩扑克。
因为她们知道,和夏雨晨玩扑克,是自寻死路。必输无疑。
“没事,我们教你,规则,马上就学会了。”
闺蜜们撺掇起来,她们心道,不会就对了。
这几个闺蜜,完全不知夏雨晨的底细,更不知她的扑克,早玩的出神入化。
闺蜜们笑语:“我们先让着你,先让你熟悉一下规则。”
她们洗牌发牌,三下五除二,就给每人发完了牌。
当他们给夏雨晨发完牌,给夏雨晨介绍规则的时候,突然惊呆了。
因为第一把,夏雨晨恰巧是地主,她的牌为什么能吓到闺蜜?
这因为,她这一把牌,是一把绝世好牌!
什么叫绝世好牌?那就是,你一口气就能出完的牌。
夏雨晨的牌,有多绝世?双王!四个二,四个A,四个K,然后就是链子!
只要她一出牌,别人的回音只有三个字,外不能是别的字!
要不起!要不起!要不起!要不起!
结尾只有两个字:王炸!
还要补上一句话:“哎呀,你这牌,玩的太好了!”
你说绝世不绝世!
“雨晨,你这牌运气太好了?”旁边的闺蜜羡慕地看着夏雨晨。
她玩扑克这么多年,最多是在手机上才抽到这么绝世的牌!
她从未在真实的扑克中,见过这样的牌。
这样的牌,出现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
但是,夏雨晨第一次玩扑克,就抽到了这样的牌。
这样的运气,简直是,做梦都梦捡到大元宝。
“真的吗?”夏雨晨温柔微笑。
“我去,雨晨,你这牌简直就是绝世好牌。”
“你先出,我们只有要不起的命!”
“这把,你是地主,我们输了!”
“什么,这么简单?那我继续玩把,太有意思了。”
夏雨晨嫣然一笑。
扑克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因为你可以在其中,体会到很多乐趣。
什么乐趣?当然是那种刺激感,玩扑克岂非和人生一样。
在人生中,你会体会到胜败的乐趣,扑克其实是社会的缩影。
想赢一把牌,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当然是牌技。
在社会上想要成功,岂非一样,想要赢倒别人,就要拼命算计。
想赢一把牌,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运气。
运气岂非也是实力的一种。有的人天生就是名门豪族。
家里资产过亿,钱这辈子都花不完,根本就用不着工作。
这样的人本身就赢在起跑线上,你再怎么努力,都无法超越。
虽然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社会上顶级的人士,大多是名门望族之后。
就像扑克一样,如果你运气好,拿到一副好牌,在开局,你就占有优势。
运气好到一定境界,你甚至会拿到一副绝世好牌。
但是,绝世好牌,也不是次次都能拿到的,一个人的运气总是有限的。
你可以凭运气赢一次,但是,不能什么时候都凭运气。
运气都是争取来的,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拿到绝世好牌一副绝世好牌,非常不容易,因为几率太小了。
根据数学概率计算,你每次都拿到双王的概率已经非常小。
如果再加上炸弹,大牌的叠加,这些概率综合起来,几乎小于几十万分之一。
夏雨晨第一把就拿到一副绝世好牌,这运气自然不错。
她非常开心,笑靥如花。
“雨晨,你这副牌,简直是一副,绝世好牌。”闺蜜羡慕看些她。
“真的吗?”夏雨晨微笑。
“双王。四个二,四个A,四个K,四个Q,在加上链子……”
另一个闺蜜瞪大眼睛,捂着嘴,几乎叫了出来。
“你这出牌,我们只有一句话,可以说。”
“什么话?”夏雨晨含笑问。
“要不起,要不起,要不起,要不起!”
“没想到这扑克这么有意思,我接着玩吧。”夏雨晨温柔一笑。
“对吧,新玩牌的人总是运气不错,你今天绝对不会输的。”
闺蜜含笑夸赞着夏雨晨。
她和另一个闺蜜,却暗中使眼色,两人准备今天好好逗一下夏雨晨。
“雨晨,输了的话,我们要脱衣服,没问题吧。”
闺蜜笑着撺掇道。
几个好闺蜜,在新年中玩扑克,本已经十分新鲜有趣?
输了玩脱衣服,这岂不是很刺激,还是还可以看一看对方旖旎风光的娇躯。
“脱衣服?”夏雨晨抿嘴一笑。“你不知道对面男生有人还买了望远镜?”
她们这栋女生宿舍楼的对面,就是男生宿舍楼。
对面楼中的男生,闺蜜们还经常讨论,谁是帅哥,谁比较有趣。
她们觉得男生有趣,自然是因为异性相吸原理。
男生更觉得女生有趣,否则他们怎么会偷偷买望远镜。
其实女生岂非一样,她们也会对喜欢的男生的外貌身形很感兴趣。
“哼,让他们看。”闺蜜嫣然一笑,“偷看两眼,也不会怎么样?”
如果是被喜欢的男生偷看,她当然觉得很有意思。
买望远镜的的那个男生,这个闺蜜认识,而且还和他是好朋友。
她和这个男生处在一种暧昧的状态中,她和他还未是情侣,这种状态很有趣。
处在暧昧期的男女,有时候比热恋期的男女,更舒服,那种状态如云像雾。
有时候,朦胧美,距离感,和神秘感,反而更增加情趣。
“而且,你不觉这样的赌局,才有意思吗?”另一闺蜜娇笑,“惊险中加着刺激。”
赌博之所以吸引人,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刺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