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筷子
江承仁三个字之所以和财神爷挂上了钩,大部分原因是民以食为天。
能将各种酒店和餐馆开遍全国的他可不就成了旁人眼中的财神爷吗?
然而谁也不知道,江承仁当初做生意选择这一行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他娶回来的老婆,不会做饭。
在那个年代,不会做饭的女人比大熊猫还罕见,毕竟从小就被教育着男主外女主内,基本上都得在家帮厨。
然而付婷偏偏好像和厨房犯冲,就算按照食谱做出来的东西也总是一团糟。
堪称黑暗料理届的扛把子。
江承仁新婚燕尔后连着吃了三天老婆煮的饭,从此茅房成了他的常驻地。
为了生命安全,江承仁决定开个餐馆。
大佬的第一桶金有时候就是这么匪夷所思。
一听老婆要做饭,江承仁心中警铃大作。
昨天说好要给儿子加分,今天这饭要是一做,恐怕十匹马也没办法把儿媳妇拉回来了。
江承仁急忙笑着道:“不是都说好了吗?儿子去接人,咱们让酒店把菜都送到家里。”
付婷振振有词,“我想了想觉得那样太没诚意了,还是我亲手做比较好。”
那能好得了吗?
江承仁担心儿子因为妻子的操作打光棍,想着法子劝,却始终无法说出难吃两个字。
算了算了,做两手准备。
江承仁只得让妻子下厨,另一边又给饭店打电话再次重复了计划。
实在不行这边至少还可以顶上。
岳晴晴进入江家的时候,先闻到了一股奇异的味道。
很难形容,有点像东西烤焦了然后加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掩盖味道。
辣、咸、酸。
仅仅凭着气味就让人咽了咽口水,不由得升起几分畏惧。
“晴晴来啦,快进来坐。”
穿着围裙的付婷从厨房出来了,袖子挽到臂弯,模样十分热情。
如果――
忽略对方手中端着黑乎乎不知道能不能被称为菜肴的东西。
江承仁大汗淋漓地跟着到了门口,将身上的衣服都差点打湿。
没想到江靖泽带着女朋友回来的这么快,饭店那边还没把菜送过来。
于是岳晴晴看到了一桌极具想象力的菜。
菠菜和橘子炒在一起,上面撒了一层玉米粒。
排骨被草莓包裹着,一片血红仿若凶杀现场喷溅的血浆。
死不瞑目的老母鸡半生不熟地躺在盘子里,垂下的脑袋透着对这个操蛋世界的控诉。
岳晴晴惊呆了,她上一世加上这一世,何曾见过这种阵仗。
就连地动山摇也未必会皱一皱眉头的江靖泽都愣了半晌,目光落在这一桌完全可以称得上浪费食材的东西上。
在付婷浑然不觉的热切笑容下,岳晴晴洗了手坐在饭桌前。
江承仁尴尬地轻咳一声,“那个,不然咱们过会再吃吧,饭店那边的菜还没送来。”
付婷正如许多黑暗料理届的高手般,浑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创造了什么奇迹。
固执地认为这些菜只是外表看着奇怪了点,味道应该不会差。
毕竟――也是食物嘛。
“晴晴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岳晴晴硬着头皮拿起筷子,能感知到付婷殷切的期待。
那就尝一口吧。
不管怎么样都是阿姨的一片心意。
岳晴晴听江靖泽说过,付婷从来不下厨房,就算给江承仁做饭也只在刚刚新婚的头一周。
今天能下厨,肯定为了表现对她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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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要表现出对阿姨的感谢,无论如何肯定要吃几口。
岳晴晴深吸一口气,筷子犹豫着伸向了看起来唯一正常的螃蟹。
直到――
螃蟹夹住了她的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