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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降伏烈马如此简单?!

  ,对话世界:我是穿越者!震撼全球

   林轩还是老样子,就定身在了当场。

   等林轩在回过神来,开始活动时。

   从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这怎么可能行得通,满地都是草,它干嘛要吃你手里的啊!】

   【哈哈哈,我也觉得,满地都是草,这马没可能吃林轩手中的啊!】

   【??????】

   本来弹幕都是在怀疑的,但是接下来,满屏幕都是问号。

   林轩乐呵的看着眼前的离群小公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轩启用‘极限时停’能力,回到了蓝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草原上已经很少有野马了,所以林轩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现代的古代的养马技巧学了一大堆。

   关键是实践到了如何引诱野马!

   抓捕野马,一般是直接绳套出动,把马王抓住,那么一整群马就会跟着马王走。

   把马群引入马圈,圈起来,再慢慢的驯服,一匹一匹的驯服。

   但林轩也学到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世界上其实是已经不存在野马的了。

   所有的野马,全都是家马放归或者外逃形成的种群。

   也就是说,野马本身就是被驯化过的动物。

   野性虽然不弱于其他普通野生动物,但是亲近人的这一点,是刻在DNA里的。

   马非常的聪明,同时好奇心也很强。

   而且马观察物体并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观察的时候喜欢正对看。

   这种情况下,就说明马已经被吸引了好奇心。

   这个时候,如果马观察到自己注意的东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这种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于蹄类动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纯技巧了。

   保持什么样的动作能让马安心的靠近。

   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几乎看懂人类表情的动物,所以如果你心里就想着我要抓住它,那表达在脸上之后,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这一点刚好和另一种聪明的动物,狗,有些类似。

   绝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实并不能听懂语言,而是能判断人的情绪。

   然后猜测主人要它干嘛。

   当然了,种群数量多了之后,难免其中有非常聪明的,能直接听懂人话的网红狗,网上也不少。

   林轩保持着一个完全无戒备的状态,让马靠近。

   小公马在吃草的时候,林轩的另一只手,放在了小公马的脸颊上,抚摸。

   身体接触,当然是其中很关键的一步。

   如果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轻易就能做到这一点,说明马就是自来熟。

   林轩做动作的时候没有说话,因为马很容易能判断的出林轩不是在和自己说话,它就会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么交流。

   从而产生疑心,然后跑路。

   林轩抚摸了一会儿后,马儿很享受这种抚摸。

   包括鸟类、哺乳类在内的绝大部分高等级动物,都会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抚摸。

   比如猫喜欢人抓他的下颚。

   狗喜欢人摸头。

   马就喜欢人类抚摸它的脸颊和颈背。

   小公马非常舒服,打着响鼻。

   【不是吧?这可是野马,这么快就亲近了?】

   【感觉林轩有某种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为什么他无论干哪一行都能干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马,身体几乎是白色的,唯有一双黑色的蹄爪。

   在龙国古代,这种马叫做白云映碳。

   如果反过来,浑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乌云踏雪。

   这匹马虽然是小公马,但是肩高超过一米八,头高超过二米二,超标准的高头大马。

   比现在国际上流行的纯血马都要高大的多。

   观众都在等待着林轩的下一步。

   而林轩搂了搂小公马之后,就放手了。

   小公马见没吃的,就走了。

   “还是没到能直接驯服的程度,这匹马性格非常的烈。”

   林轩的话让网友懵逼了。

   这匹马性格烈?

   这哪儿看出来的啊!

   林轩:“其实马的性格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性格烈。”

   “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谓性格烈,其实是依赖性强,对于原族群的依赖性强。”

   “很多这种依赖性强的马,没办法驯服,但!一旦驯服之后,就会一直追随主人,不离不弃。”

   这就跟狗有点类似了。

   有些狗,那是见了谁都摇尾巴,没办法看家,当宠物到是一绝。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从主人手中接了东西,它都会以为这是在抢夺主人的东西,从而扑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这一类型的。

   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马里,就和智商没关系了,纯纯的性格问题。

   不过林轩可没有准备就此罢休。

   林轩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轩再活动起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筐草!

   这是从地星带过来的。

   这里是艾斯格兰岛,就算这里附近温度高,但也没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数时候这些马吃的是苔藓,还有枯草。

   新鲜的草出现后,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马的注意。

   不过其他马看到林轩后,都不靠近。

   动物是以体型区分危险程度的。

   人类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动物眼中看起来就是巨型动物。

   所以大多数动物对人类一点攻击性都没有。

   除非你露出后背。

   新鲜的草,但是在危险的动物面前。

   这就让马群望而却步了。

   而小公马再次走了出来。

   小公马的距离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样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让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丰茂的季节。

   小公马靠近。

   林轩抓起一把草。

   小公马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绝了,开挂去地星带鲜草过来。】

   【哈哈哈,为什么林轩玩儿蓝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么凄惨。】

   小公马的咀嚼是很快的。

   马是不能反刍的,所以牙齿特别的锋利,如同石臼一样,把草磨碎,然后大口吞下。

   这也是为什么相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长得快,跑得快。

   这小公马的牙算不错的了。

   艾斯格兰岛上的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岁,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极好。

   想一想也知道,这个地方的马匹,还是大型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轩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轩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后。

   小公马绕着头去够林轩身后的框。

   林轩举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给你吃。”

   【就算马通人性,听得懂人说话,但是听得懂汉语吗?】

   【废话,这是野马,要是听得懂人说话,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时间才听得懂啊。】

   【哈,我有养马,我知道,这匹小公马现在已经听懂了,现在正在做思想斗争。】

   【不是吧?它怎么听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轩的表情,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轩的意思。】

   小公马最后选择了耍赖。

   林轩以养代替征服。

   小公马耍赖,意味着对于群体的依赖性,正在往林轩这个个体身上转移。

   林轩抬手,手里出现了一把嫩草,林轩轻轻的一揉搓。

   草叶碎裂,绿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马闻了之后打着响鼻。

   林轩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这种草料。”

   【这种新拿出来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马儿。】

   【马的寿命和牙齿有关,牙齿磨损后,马就没了,所以马特别喜欢横向不需要发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别喜欢汁水多的草。】

   像稻谷的秸秆,古代人为什么不拿来喂马?那玩意儿太难以磨碎了,马一不喜欢吃,而会降低马的寿命。

   而林轩拿出来这种草,是后世最贵的一种草。

   这草的价格,比人吃的米都贵。

   当然了,普通的草价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没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实际上售价非常高。

   小公马被震住了。

   此时正在思考。

   林轩又把身后的框拿了出来。

   小公马又低头要去吃。

   林轩再把框放到了背后:“怎么样,跟我混。”

   马王是什么?马王能带领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马王。

   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对于族群依赖度高,但是对于马王的依赖度极低。

   这种特性用来训马,是非常好的手段。

   现在林轩告诉小公马,我要当你大哥。

   等小公马渐渐感觉出林轩和自己的族别的不同后,训马就完成了。

   小公马打着响鼻,磨蹭林轩的脸颊。

   这可是它主动的!

   和刚刚林轩抚摸它不同。

   林轩乐呵着把装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马身侧。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跃。

   马这种动物的腰,可以说是生物界最强。

   这点重量对于马来说轻轻松松。

   林轩爬上背,小公马也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反抗,而是低头吃草。

   没有套缰绳,很难骑,但这匹马很聪明,所以林轩夹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应。

   做出回应意味着,可以骑!

   虽然距离训练有素的战马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经成功了。

   【我靠,这就成功了?】

   【不是吧?】

   【这么简单?看起来好轻松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轩的水平起码是个老师傅,我自己肯定没这么轻易能获取马的信任,我见过的人里面只有我巴扎赫大哥有这个能力。】

   【厉害啊!】

   小公马吃完后,基本已经抱了,迈着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着。

   向林轩展现着它的力量。

   林轩乐呵着用双腿发布命令。

   小公马就开始加速了。

   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

   这高种厉方马帅的一。

   在地星,冰地岛马在冰地岛的语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抢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们,鬃毛非常的长。

   而艾斯格兰岛的马长得高大,异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样很长,看起来霸气外露,同时又玉树临风。

   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马,一点都不过分。

   【好帅啊!】

   【浑身雪白,只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长的鬃毛,真的好帅啊!】

   【这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黄飞电啊的卢马啊一样出名。】

   马的体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马,要承受一个青年战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装的盔甲做重骑兵,那是痴人说梦。

   而林轩的小公马,绝对轻轻松松。

   毕竟体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轩一直在用语言辅佐动作一起使用。

   渐渐的,小公马已经适应了语言。

   林轩:“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样?”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马的转向,和方向盘完全相反。

   方向盘是往右转,车就往右开。

   但是马是往右拉缰绳,或者拍打右侧颈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训练后才能适应人的习惯。

   不过林轩并没有刻意的训练,而是让马儿适应。

   它很聪明,知道自己做错了,知道林轩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适应了。

   而陈光孝一直在隔着一段距离的位置,记录着一切。

   【厉害啊,成功了!】

   【让大白离群,它会愿意吗?】

   而此时,的确已经到了训马最重要的一步。

   林轩俯身,贴着马脖颈,轻声细语:“以后你跟我混,不会亏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欢快的跳了起来。

   在马的意识中,如果不合群,是会死的。

   但是,现在这个群已经发生了变化,大白认为,自己和林轩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时,最大的困难来了。

   马王已经到了大白身前。

   紧紧地盯着大白:“律律律!”

   马王是有职责让掉队的马回归群体的。

   这群马的数量小两百,马王却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谁。

   谁是自己罩着的。

   林轩看着马王,挑衅的意味很强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轩的气息和动作,也盯着马王。

   这个时候,林轩说话了:“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强到令人发指。”

   “现在大白跟我混,就不会服从以前的大哥了。”

   马王并没有把这个挑衅当成是人类意义上的挑衅,它很清楚林轩不是狼那种威胁,而是在以马群类似的社会架构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换门庭。

   最终,马王长啸:“律!!!”

   马群也移动了起来,马王转身就走。

   大白仰起头,对自己的新身份新种群很满意。

   【这大白以后怎么办啊?它独自是没办法在艾斯格兰岛上生存的!】

   【林轩搞不好会带走它。】

   【单麦国有时候也会到艾斯格兰岛上带一些马下岛放到动物园去,他们应该不会吝啬的舍不得送给林轩一张动物交易文书吧?】

   林轩骑着大白,靠近陈光孝。

   陈光孝扛着摄像机:“老板,还打猎吗?”

   “打啊!”林轩乐呵:“你枪长,但是我跑得快!”

   “现在你可不好赢了。”

   【哈哈哈,林轩,又短又快。】

   【我擦,这也能开?】

   大白很聪明,一瞬间就听出了两者的竞争,顺带着也激起了斗志。

   林轩骑着大白率先出发了。

   “马儿的竞争性非常的强,之前没有说它们竞争性强到了什么程度,现在可以给大家讲一下。”

   “大家看电视可能经常会听到说什么特殊情报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马,才送到。”

   “大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马为什么会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话,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动。

   但是马就不会,如果主人一直催,马会跑到口鼻喷血,直接暴毙。

   “这就是马的竞争性,为了赢,跑死,跑到吐血,都不会停。”

   以前网上有一个问题。

   说人类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动物。

   比的是长跑。

   很多人得出了结论,所有的动物耐力都远不如人类,会被追死。

   唯有马,三天以下人类赢,三天以上马赢。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

   他们没有算到马的竞争性。

   马真的和人类比耐力,头天就会直接跑死。

   正常情况下,马跑十分钟就没力气了。

   不过林轩刚给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够大白坚持四十分钟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轻松。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类合作的快感,DNA深处的片段不断的涌现。

   越来越契合。

   而且很乐意展现自己的实力。

   林轩拍打着大白的肩背:“慢一点点。”

   “喜欢骑马的朋友记住了,如果感觉速度快,有点怕,不要猛拉缰绳,而是要轻柔的拉缰绳,或者拍打。”

   “猛拉缰绳,会导致马对于拉缰绳的命令的反应降低,久而久之会失去信任,导致马完全不听话。”

   林轩让马降速,大白马上降速。

   小跑着前进。

   后面陈光孝那是压根追不上。

   不过远远地还能看到大白的尾气。

   林轩很快就发现了目标:“河狸!”

   “河狸这种动物,因为产皮毛,所以欧洲本土河狸已经被杀绝种了。”

   “这些河狸其实是原产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产国的河狸,都是从加麻大引入的。”

   “这种河狸怎么到艾斯格兰岛上的,还是一个秘密。”

   林轩发现河狸,陈光孝也发现了。

   他的狙击步枪说是八百米射程,其实真正的抛射射程是一千两百米。

   以陈光孝的实力,是能做到一千两百米射程的。

   所以陈光孝马上停下,架起枪,寻找猎物。

   打猎有一个规矩,如果枪口和猎物之间有人出没,那就不能开枪。

   因为子弹飞过去的时间,不知道前面的人是否会移动过去。

   所以陈光孝在寻找夹角之外的猎物。

   而林轩已经在马上锁定了猎物。

   不过林轩很小心的安抚大白,抚摸大白的肩背:“小心,声音有点大。”

   大白听懂了,不过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发出很大的声音。

   陈光孝看到了猎物,开始用干草校准风向。

   节目组的制作人员也打开了分屏,同时接过主镜头和GoPro的画面。

   两人都在瞄准。

   林轩开枪了。

   随后陈光孝开抢。

   一头河狸正在啃树,被林轩一枪命中。

   而陈光孝的子弹出去后,明显集中了一块比较松软的石头,飞溅出了石屑,吓得他的目标跑了。

   陈光孝很无语:“如果再有两秒准备,能中。”

   这个距离已经是狙击手的极限狙击距离了,秒开枪是不可能的。

   而林轩的步枪可是在完美射程范围内,所以一枪命中。

   大白收到过提醒,所以对声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惊慌后,就平静了下来。

   林轩也继续安抚:“没事没事,过去看看猎物。”

   “马儿对声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惊吓,不过提前安抚过,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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