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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人面不知,何处去(十一)

  ,白月光任务失败后我杀疯了

   “君……君上?”她仓皇回眸,双手下意识抵在胸前,恰好遮住了那枚艳红的小痣。

   “嗯。”水汽氤氳,看不太清他的神色,只是那落在她身上的目光,不算冰冷。

   他应该没有发现她的伪装,否则早就一掌掐过来,要弄死她了。

   那就继续演。

   “君……君上。”她似是鼓起了巨大的勇气抬眸直视着男人,“我能问您一个问题么?”

   “那位周国的长公主殿下之于君上,究竟意味着什么?您若真的爱她,就不可能有我出现在这里,所谓的替代品,无论对我,还是对她,都是一种践踏,或者说侮辱,不是吗?”

   此言一出,他的身体僵了僵,以一种从未有过的,认真而深沉的目光,注视着眼前的少女。

   仿佛是第一日才认识她。

   “感情一事,你倒是看得通透。”

   “我……我只是不解。”见他的注意力已全部集中在那个问题上,姬染月佯装怯弱,缩了缩身子,正好水面与花瓣,掩盖住了胸前的风光。

   “我也不知道。”秦屹第一次在“墨染”面前,没有自称本君,他一贯冷诮,似是无时无刻不在讥讽世人的眸光里,多了几分茫然。

   “我只知道,没有公主,就没有今日的长陵君。”

   秦屹从未对旁人说起过,自己与公主的种种过往。但今夜,在如此不合时宜的温泉中,面对着一张与记忆中相似无几的面容,他蓦然有了一种倾诉欲。

   他与她的过往,本不该无人知晓。

   那时候的秦屹,还不是什么生杀予夺,执掌大权的长陵君,他只是一个卑贱的,注定被父兄抛弃的狼犬。

   待在那座吃人的王宫里,要么随他们一起吃人,要么被人吞食殆尽。

   他不想变成吃人的魔鬼,所以在一次晚宴上,他偷溜出了王宫,潦倒街头,成了名乞丐。

   因为他算是黑户,年纪又小,压根连养活自己的生计都找不到,只能靠着老乞丐的一点救济,勉强存活。

   在寒风直灌的桥洞啃着馊了的馒头,还得时刻提防着别的乞儿抢食时,他的心里涌现了,无比强烈的,往上爬的野心。

   这不是他想过的生活,他不可能一辈子当个只会讨食的乞丐。

   新年一过,他的机会来了。

   秦、楚边关战事纷争不乱,秦王下令,面向全国征兵,赶赴边关参战。

   他彼时刚过十二,征兵年龄最小其实是十五,还好他生得瘦高,又是黑户,谎称自己是战乱的流民,已满十五,还好那征兵的县官还真没怀疑什么,他就成功被登记入册。

   五国大小战争不断,流民不知凡己,黑户也很正常。

   他便随部曲入了边关的战场,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一开始,刀都拿不动,见着尸体就想吐。几年历练下来,经历百余场战役,军功着身,升了千户。

   而后又在一次重要战役中,生擒了敌方主将,立了大功,秦夺楚国三城,大胜而归,他因军功卓著,还获得侯爵、食邑、封地,一跃成了新贵。

   然而,就当他以为,一切都在慢慢变好时,伴随着封爵的诏书一并而来的,是一纸召回令。

   不知秦王是如何得知他的身世,将他召回邺都后,便让他解了兵权,暂时留京。

   他多番猜忌,却不曾想,那个高坐于王座上的男人,就只是为了让他代替其宠爱的幼子,远赴去周国求学。

   美其名曰叫求学。

   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软禁,他是去当质子的。

   那时的秦国,变法才刚刚起步,远没有今日强大,又与楚国交恶,所以一心想与邻近的中周结盟。

   送个质子去,是秦向周展现的诚意。

   而他,就是那个顶锅的倒霉蛋。

   他想抗争,但他知道,这时候反抗,注定会失败。

   他去周国的那一年,未满十六,心却苍凉得如同六十。

   他憎恶那种,不能自己掌控人生的无力感。

   *

   周国王都,比他想象得,还要繁华与靡艳。

   他看见了满目高楼起,又看见了高楼之后的,名为腐朽与败落的阴影。

   朱楼注定坍塌,楼上人却依旧在醉生梦死。

   他叫不醒任何一个人。

   入了周国王宫,一路而来,白玉柱、琉璃瓦,翡翠窗……全是西北荒漠上不可能拥有的精巧与富丽。

   他住的宫殿,即便偏僻,却也已胜过在秦国时住的千百倍。

   坦白说,他对周国的第一印象,不算坏。

   但入了学堂后,跟周国的一众顶级权贵的后代相处了几天后,他的日子,就一下子进入了地狱模式。

   周王室学堂,循古制,习六艺。

   礼乐射御书术。

   射御他擅长,但其余四门,秦屹几乎是一窍不通。

   他顶多不算个文盲,识得大部分字,但不会写。

   也因此,遭到了其他学子的耻笑,他们认为,要与他这样的人久处一室学习,是一种巨大的侮辱。

   每每被那些轻蔑的,居高临下的视线扫过时,秦屹手心就开始痒了。

   若是能把这些人,全杀了多好……

   但现实却是,他只能忍耐,为了活命。

   所有的明里暗里的欺凌与刁难,他都闷声应下,一语不发。

   唯有那一次,他们竟然要杀死他,唯一从秦国带来的,是属于他自己的,一匹马。

   不是什么稀罕品种的,威风凛凛的战马。

   那只是一匹垂垂老矣的,腿还瘸了一只的病马——也是他唯一能交付信任与生死的战友。

   “爷还没尝过马肉呢,虽然柴了点,但味道也许不错,秦质子,今晚烹了这畜牲,送来爷府上吧!”

   为首之人,是周王后之侄,襄公之孙,在周国的地位,不亚于周国的公子、公主之流,算是一个小霸王,极爱挑事。

   却没人敢管他。

   他攥紧拳,青筋暴起,几度想抬手,又放下。

   “秦质子,不会这么吝啬吧,一匹畜牲而已!”

   “是啊,是啊,好歹是一国公子,岂能如此小气?”

   “没办法,谁让秦王有二十多位公子呢,这玩意儿,多了,就贱了,不值什么钱——”

   “哈哈,荀兄真损!”

   围观人哄笑成一团,将他堵在演武场角落。

   教授武艺的先生仿佛没看见这一幕一般,他惹不起在场的任何一位权贵,只能在心中唏嘘一二。

   “如果质子舍不得这马,爷也不强人所难,这样吧,只要你主动退出学堂,并自断右手,爷就不宰这个畜牲!”

   “你不要,欺人太甚!”他眼底,全是冷沉的凶光,像一匹被激怒的恶犬。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双讨人厌的眼珠子,爷便替你剜了如何?”

   “你们几个,压住他!”

   他被几拳锤倒在地,眼底全是隐忍的暗光。

   不能杀人,不能因为几个扶不上墙的纨绔,毁了自己的未来……

   刃芒距他漆黑如墨的眼瞳,仅有一寸之遥。

   “住手!尔等岂能在王宫执刃伤人?”

   ------题外话------

   尽力了。

   明天眼睛好一些就加更。

   虽然大家不太喜欢秦屹,但我既然塑造了他,也该给他一个结局,估计还会有两章左右的内容,关于秦屹与原主的。

   不喜可跳过。

   1礼乐射御书术,勿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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