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74章目光闪烁、神神叨叨
“你被奸人所害化成了鬼,我还可以理解,但你已经做鬼数百年,为何只有这点能力?他们挖你的坟,你直接要了他们的命就可以,何必如此费事?”
她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开口说:“你不打算帮他们?”
“为什么要帮他们?正如你说的,挖人坟墓,万死难辞其罪,本就罪有应得,何必要帮?我才没那么多时间管两个十恶不赦的人。”
说实话,我根本没想到两个保安,竟然会懂得盗墓,这可是技术活,一般人找都找不见。
“你身上有一种很是令我忌惮的力量,之前以为你会帮他们,所以我才没对他们动手,只是吓唬吓唬他们。”
“得了吧,我的能力强的很,不是你可以理解的,但你的能力我是清楚的很。你能力平平,现在根本杀不了他们。”
“我可以…我只是…”她目光闪烁,很明显被我说中了。
“你不可以,正所谓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那两个保安阳气还很足,你如果现在对他们两个动手,讨不到什么好处,弄不好还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她沉默了,我知道她想弄死那两个保安,现在的她很是煎熬。
“我这个人最信奉的一句话就是死者为大,那两个保安盗墓,不尊重死者,其罪当诛,死有余辜。”
“你愿意帮我?”
“你的仇当然要自己报,我会帮你提升能力,之后杀他们二人易如反掌。”
在她正要说感谢的时候,我伸出手指,点在了她的额头之上,不一会的功夫,她身上的能量提升了数倍不止。
“能力已经给了你,作为酬劳,杀了他们以后,你还要回到我这里为奴为婢。记住,我可以轻易找到你,更可以让你魂飞魄灭。”
“公子对我如此恩情,自当报答,等我杀了他二人,愿意一直陪在公子身边,为奴为婢。”
“去吧,早去早回。”
原以为她能力得到提升,杀那两个保安容易得很,没想到是一夜未归,看样子是不想给她们两个痛快,想慢慢折磨致死。
早上六点多她回来了,虽然我在睡觉,但在她进到房间的瞬间便有了察觉。
“事情办妥了?”
“办妥了,奴婢多谢公子成全。”
我突然从床上消失,然后出现在她的面前,将她挤在墙角。
“既然办妥了,那就收起你的怨气,我的奴婢不能是一个冤魂,你可明白?”
“明白…奴婢明白…”一个鬼被我吓成这样也是挺有意思的。
学校去了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警察局打来的,说是什么配合调查,肯定是两个保安的尸体被发现了。
无缘无故死了两个保安,整个公寓的每个人都成了嫌疑人,当然我也不例外。
“昨天晚上两名死者在遇害之前见的人是你,不知道他们和你说了些什么?”
屋子里沙发上坐着两个警察,男的负责问话,女的负责做笔录。
“没什么,这两个人精神方面有问题,一进来就说自己碰上了不干净的东西,神神叨叨烦得很,所以我将他们赶了出去。”
“听你这么说,应该是对死者并没什么好感,赶走他们以后你去了哪里?”
这警察的问话方式不太地道,貌似想要坑我。
“扰人清梦,能有什么好感?他们走后,当然是睡觉了,还能干什么?”
“只是睡觉?没做其它事?”
“两位警官,整个公寓区到处都是摄像头,你们去查查监控就知道了。”
“既然如此,请在笔录上签字,后续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还请配合。”
“当然,你可是知法的好公民,欢迎随时登门,定当配合。”
警察离开以后,我看了看身边的她,她有些不好意思。
“不碍事,这两个人的死会成为无头案件。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海棠。”
这名字还真是挺有古风的韵味,挺好听的。
“公子,您也知道我是鬼,您和我常在一起,奴婢怕会对公子造成影响。”
“影响?你是怕我失了阳气吧?你想多了,你还没那能力。”
“那就好,公子对奴婢这么好,奴婢也想让公子好好的。”
她还是小瞧了我的能力,我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因为她对我造不成任何影响,其次就是我喜欢被称为公子,不管是人还是鬼,公子两个字听上去是那么的舒服。
又过了一周,警察再没有登门,毕竟没什么作用,像我这种有身份的人是不屑于杀两个保安的。
大个子和之前的那个女孩,每天如胶似漆,直接来了个闪婚。
该准备的一切,我都替他准备好,做我的小弟,结婚必须风风光光。
婚礼远在全市最豪华的酒店,我将整个酒店包了下来,直接在酒楼外贴了一张大纸,内容就是凡是当天来参加婚礼的,一个人一千块,不论男女,不困老少均可。
一场婚礼,参加的人达到将近上千,这和大型的宴会没什么区别。
一对新人站在在中央,司仪让他们两个说上几句话。
“感谢大家来这里参加我的婚礼,今天我很开心,在这里我最要感谢地就是我的老大李歌,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大个子说完,那个女孩子也开口了。
“我的命是李歌救的,是他让我鼓起了重新生活的勇气,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婚礼在继续,我不知道为什么大个子不叫父母前来,毕竟是大喜的日子,不过这是他的事,叫与不叫,我都管不着。
“李歌,婚纱好美。”曹凤已经被这种幸福的感觉弄得晕晕乎乎。
“嗯,挺美。”
“可惜我才读高中,我也好想穿婚纱。”
“嗯…会穿上的。”
无言的我,实在找不到该怎么和她继续聊下去,若不是我没有什么表示,估计她现在就有嫁给我的冲动。
大个子由于太开心,所以喝多了,本可以帮他解酒,但我没有这样做,毕竟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喝多了也是无可厚非。
最后我送他们两个回了新房,就是我给他买的新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