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承认罪责】
“卿儿,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曲志波害怕的不敢去看如意的眼睛,在如意的强制要求下,瞥了一眼,但就是这一眼,让他再次像是见了鬼般向后退,直到撞在了桌沿上才停了下来。
“没错,曲瑞卿是死了,但他还有心愿未了,我便又将他请了上来,现在曲大人就当着他的面说说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意觉得有的事还要曲瑞卿自己来问,不然耳听为虚,他以为她会骗他呢?
“我……我……”
曲志波我我了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许是接连看到超出他所能接受的事情,还没彻底的将吓掉的魂收回来。
“有些事压在心里这么多年,曲大人应该也备受折磨吧,否则又怎会将这件事埋得如此之深,如今事迹败露,说出来我想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如意让曲志波坐下来缓了缓,顿时惩戒堂里静的只能听到曲志波还未彻底平复下来的心跳。
良久,他才颤声道:“当年我还是个小小的工部侍郎,外出郊游归来时遇到了凌芷,她年轻漂亮,青春活波,我一时便起了歹心,将她强奸了,事后就当什么事没发生回到了圣都,我依仗着姐姐的关系,官运顺风顺水,兜兜转转成了工部尚书,可谁曾想多年后凌芷突然找到了我,说那次以后她有了孩子,还将那孩子生了下来,她想让我将那孩子带回曲府养,可我已是圣都内的达官贵臣,且已有妻子,怎么可能会让那个不明不白的孩子进入曲家,这要是落在旁人耳里,又岂会怎样说我……”
“于是你碍于自己的前途,就把她给杀了……”
如意接着曲瑞卿的口吻,眸光却狠厉的盯着他,恨不得一把将他掐死。
如意突变的样子,吓了曲志波一大跳,好在她克制住了,曲志波既害怕又埋怨:“我一开始没想过杀她的,我给了她五百两的银票,让她拿着银票离开圣都,永远都不要回来,可是她不听,她叫嚣着说是我害得她被所有人唾弃,我若是不答应收留那孩子,她就让我身败名裂,我一时激动,才掐死了她,这都是她咎由自取。”
“那你可知道那孩子身在何处?”
“杀死凌芷之后,我曾派人去找过,但没有找到,想可能是凌芷气不过当年我欺负了他,查到我如今是工部尚书,便想用孩子敲诈勒索,或者让我将她娶进门,直到我见到了凌九,她和凌芷长得像极了,仿佛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我那时猜想她可能是凌芷的女儿。”
曲志波说此处,哽咽的都快要说不出话来。
“既然在你第一次见到凌九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她很有可能是你的女儿,你为什么没有将他带回曲府?”
如意有些愤怒了,既然早就知道了凌九是他的女儿,曲志波不但没有带她回去好好补偿,反而对其置之不理,任由月如云一家指使打骂,就连凌九跳了悬崖他也未曾有丝毫愧疚过,还处处一句那个女子,仿佛就像他的眼中刺,肉中钉,巴不得她早早死掉。
“一开始,我曾想过把她同凌九一样拉到蒲松山埋了,这样就没有人在能够威胁到我,可凌九被月丞相看的紧,从不让她出门,若是去月丞相府杀人,月如云和我同朝为官,多年来相互扶持,我也受了她不少的帮助,要是因为一个凌九让月如云对我有所怀疑,我岂不是得不偿失。”曲志波咬牙切齿道。
“所以你就当做不认识她,当做她不存在?她是你的女儿,你怎能如此狠心?”
如意反问,常言道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且不说在神女国这种女尊王国,女子是继承家业的人选,虽说在朝为官,父母眼中男女都是平等的,但潜在意识里与重男轻女还是有些相似的,每个家庭都是渴望有个女儿来继承家业的,可曲志波,却将女儿视若空气,未免太没有人情味。
“女儿,我没有女儿,我恨只恨当初没有将她和凌芷一样给埋了,否则鸿儿就不会被她害的变成了残废,卿儿为了她疯疯癫癫,半死不活。”曲志波冷笑一声,脸上丝毫看不出伤心难过,眼神阴毒,悔不当初。
“她可是你的女儿,你竟丝毫后悔也没有……真是人面兽心的东西……我打死你……”
如意愤怒不已,一脚踹在了曲志波的肩膀上,使得他连带着桌子一起向后退出了两米之远,她还想殴打曲志波,被何天上前一把拦住:“不要冲动,免得伤了人命。”
曲瑞卿神情落寞的站在曲志波面前,半响,苦笑了起来:“你真是连禽兽都不如,我现在就替凌九报仇。”
说着,就伸出尖锐的指甲,向曲志波的喉咙抓了下去。
原本曲瑞卿正在喝忘川水,要去投胎轮回转世的,璎珞却听到了莫邪的声音,得知如意让她把曲瑞卿带到扇刑司来,她只好不情不愿赶到忘川河从阴司手里将曲瑞卿借了来。
曲瑞卿若是在凡间犯了案,就要接受惩罚,不能再去投胎转世,但阴司那里已经入了案,又不能抹了去,出了问题,可就麻烦了。
璎珞急忙施法,一道灵力缠住曲瑞卿的胳膊,将他整个魂魄向后拽了回来,倒在了她的裙摆边,抬脚踩在了他的胸口:“你最好给我听话点,要是惹出什么乱子来,我会让你尝尽冥界所有的苦刑,让你生不如此。”
曲瑞卿被璎珞的气势吓得不敢再动,刚才看到曲志波终于承认了当年的畜生行为,他为替凌九和她娘报仇,尽管是他的父亲又如何,有这样的父亲,还不如杀了他,免得他为祸无辜的人,便想杀了他,并不知道自己不能杀人。
如意看得出来,曲瑞卿对曲志波的憎恨,否则又怎会用死来引起官府的注意,以此顺藤摸瓜,查到曲志波身上的案子,目的不外乎就是想给凌九讨回一个公道。
这种重情重义的男人是极少见的,他再用生命去爱一个人。